澳门保皇总会史事钩沉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春晨(1942- ),男,河南商水人,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从事中国近代史、岭南文化史研究。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5

原文出处:
广州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本文对庚子勤王运动期间,康有为在澳门建立的保皇总会及其设立的时间、人员构成、主要活动、以及停撤的原因等,作了初步的考证,以求揭示这段历史的本来面目。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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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91/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04)02-0001-07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流亡海外,组织保皇会,与后党势力所控制的清廷展开斗争,力图推倒慈禧太后的专制统治,实现光绪复政,以重振维新大业。保皇会最盛时在海外200多处建有组织,并曾在澳门设立总会(或称总局、总部),以主持全局性会务。关于澳门保皇总会的情况,由于史料缺乏,以往人们知之甚少,近年来始有一些学者在论述澳门历史以及保皇会庚子勤王活动时,对其有所涉及和揭示。但是有关澳门保皇总会史事的一些基本情况,迄今仍有不少模糊不清之处,需要作专门性的钩沉与考证,方能窥其真相。本文就此试作一些探讨。

      一、关于澳门保皇总会设立的时间

      保皇会于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与当地侨商李福基等人集议创立,这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是关于澳门保皇总会设立的时间,迄今却未见有明确的记载。考保皇会创立之初所制订的该会章程,即《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中,有设立“总公司所”的条文:

      一、立总公司所,择近内地通海外者为之。澳门《知新报》,横滨《清议报》,皆港澳、日本忠义殷商合股所办,主持正论,激昂忠爱,薄海共信,今公推为总公司所。两报即为本公司之报,凡同志皆阅此二报。各埠捐款皆匯汇《知新报》、《清议报》妥收,有报馆印章及总公司所印章、总理印章之收单为据。而《知新报》与香港接近,皆握外洋之枢,尤为办事之主。港澳皆公举忠义殷实巨商为大总理,总管收支各款及公司中各事。更立协理、干事、书记数人,皆公选通才志士任之,以通各埠,任各事。两报地名,今将西字附印。(注:光绪二十五年已亥冬印本,收录于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198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44~263页。又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出版的上海《亚东时报》第二十一册刊有《保救大清皇帝会例》,其文字与《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有关部分基本相同,康有为在1899年10月2日写给谭朝栋、黄仕初等人的信里也都提到有《保皇会序例》,可知该章程后又改作《保救大清皇帝会序例》。)

      然而这个条文,与《序例》中其他不少条文一样,都还只是一个规划,还没有能够加以实施,因此在保皇会成立后的数月中,无论是在横滨,还是在澳门,都未见有保皇“总公司所”或者“总会”活动的记载,实际上保皇总会机关并未正式成立。

      根据现有资料显示,澳门“总会”、“总局”的活动,是在1900年春季之后方才见诸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会人士的往来函件之中。例如1900年3月13日梁启超在致康有为函中,谈到对澳门保皇总会工作情况的不满,说:“寄澳门书六、七封,而彼中无一字之答(仅有人代穗田答一书,书中皆闲语),诚为可恨,不知其无心与大局之事耶?抑以弟子为不足以语耶?港、澳近日布置,弟子丝毫不能与闻,教我如何着手?”并表示,自己愿归港、澳“握其枢”,以“主持大事”[1](P199~200)。3月28日梁启超致澳门《知新报》同人书中,更直言道:“尊处既为总会,不可不举行总会之实事,内之布置义举,外之联络各埠,责任至重至大,无所旁贷。”[1](P207)同日梁启超致康有为的信里也写道:“澳门为通国总会,必当更定一办事条理乃可。”[1](P210)可见澳门保皇总会此时业已存在。另外,上引梁启超的几封书信中,都曾讲到他自己抵檀香山后多次致书澳门总会的情况:“弟子来此七十余日,寄澳门书六、七封,而彼中无一字之答”(3月13日函),“弟子到檀以来,曾发八信往,至今未得一复字,本会亦未得其一信,而金山本会(按:指旧金山保皇会)来函,言今年未得总会一字,如此成何局面?”(3月28日函)可知澳门保皇总会的设立,当在其到檀香山之前。考梁氏此次抵檀的时间,是在1899年12月31日(已亥十一月二十九日)[1](P188),也就是说,澳门保皇总会的设立,最迟应不晚于这个时间。

      还应当注意到的是,在1899年12月31日之前的两个月里,身为保皇会会长的康有为恰巧逗留在香港(戊戌政变后,康有为的家属避难至澳门,1899年10月底,康氏为探视母病,从加拿大假道日本回到香港,逗留两个多月时间,于1900年1月27日离港赴新加坡)。应当说,这绝非时间上的巧合,因为保皇总会既然是海外各处保皇会的总部机关和中枢所在,地位重要,其设立不可能没有会长在场,而且以康氏之性格,亦不会将如此重要的人事安排和会务大事假手于他人。所以澳门保皇总会,当是康有为此次在港逗留期间所建,其设立的时间,应是在1899年11~12月间。

      二、康有为何以选定澳门为保皇总会驻地

      保皇会创立初期所制订的《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中,原规定将“总公司所”(即总会)设于港澳和横滨两处,并以两处原有之《知新报》和《清议报》作为保皇会的机关报。然而后来的事实却是并未在横滨建立总公司所或总会之类的机构,港澳(具体而言是澳门)成了此一时期保皇会总会的唯一驻地。试观较《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晚数月时间形成的保皇会章程的另一文本——1900年仰光中华日报局所印的《保皇会草略章程》,其中关于总会的地点已不再提及横滨,而是明确规定:“总局设于香港、澳门,以便办事。”[2](P264~265)而保皇会人士在此一时期的相互通信中,更直认澳门为“总局”、“总会”、“总部”所在。此即为明证。

      康有为何以选定澳门为保皇总会的驻地,而不选横滨、香港或其他海外地方呢?考其原因,约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地理位置因素。康有为建立保皇总会,首先是为了在国内开展武装勤王活动的需要,因而总会的地理位置要选在既靠近中国内地、又与海外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即所谓“近内地通海外”之处,港澳一带恰好符合这个要求。而以香港与澳门相比较,两者虽然地理位置相近,但康有为认为“港太近城(按:指广东省城广州),且人多口杂,行事易泄”[2](P137),而澳门则相对要偏僻一些,不易引起清廷注意,更适宜于流亡在外的康有为和保皇会的人士在此开展活动。

      二是地方政治因素。澳门此时正处于葡萄牙统治之下,清廷既无法对其进行控制,而葡人在当地的管辖又比较松懈,从而为康有为和保皇会人士留下了一定的活动空间。

      三是澳门维新力量的基础比较雄厚。自甲午战后维新运动兴起,澳门就逐渐成为维新派活动的重镇,戊戌政变之后,国内维新派人士惨遭迫害,维新活动的阵地被摧毁,而澳门的维新力量却未受多少损失,维新报刊《知新报》也继续发行,在海内外的影响甚巨,这就为保皇会的活动和保皇总会的设立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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