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教育团体类型之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金林(1972- ),男,湖南石门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社会科学系,广西 桂林 541004

原文出处: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内容提要:

清末先后出现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团体,虽然它们都是以促进新式教育发展为职责,但无论是发展过程、人员组成与研究范围,还是与官方的关系都有很大的区别。通过对其比较研究,从中探讨清末教育团体所经历的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以及其在清末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作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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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22(2004)01-0049-05

      清末内忧外患的不断深重,迫使清政府加快了变革步伐。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创新在保持原有社会秩序连续性的基础之上,逐渐推动了社会变迁与政治格局的更新。新式学堂的推广与留学热潮的涌动,促使知识阶层觉醒与分化。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促使了各种社会团体的出现,教育团体便是其典型。根据有关教育会的两个部颁章程,清末教育团体大致可分三种类型,即1906年定章颁布以前成立的民间教育团体;定章颁布以后的地方教育会和1911年的中央教育会。

      迄今为止,学术界对清末教育团体类型的研究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具有代表性的著述主要有:文[1]对教育会的发展状况作过统计,文[2]对发展过程作了详尽的论述,文[3]对清末中央教育会成立的前后经过及其在清末教育改革中的作用与影响作了详尽论述。有关清末教育会的发展概况见文[4]。本文力图管见所及,对清末教育团体类型作一初步比较,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各种类型教育团体的成立缘起

      清朝前期,朝廷实行严厉的党禁政策。公开的社会团体特别是政治团体很难有立足之地,更不用说开展活动了。戊戌维新时期在较为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全国曾出现一些社会团体,但在短暂的维新活动之后大都消于无形。1901年以后,随着清末新政的不断深入,对结社的限制逐渐放松,各种民间教育团体应运而生。

      各地教育团体的出现,与新式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日益高涨的留学热潮密不可分,是近代新式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新式学堂的建立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研究教育得失,介绍教育经验,各地热心教育者组织学会成为学界热点。中国教育会与江苏学务总会便是1906年定章颁布以前成立的民间教育团体中影响较大的两个。

      中国教育会1902年春成立于上海。是年4月15日,由蔡元培、叶翰、蒋智由、王慕陶等人倡议发起,27日开会,举蔡元培为事务长,王慕陶、蒋智由等人为干事。参加者总共一百多人(注:《文明介绍》,载《中国白话报》第7期(1904年3月17日)。)。该会成立以后,一方面编辑教科书,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以《苏报》与《警钟日报》为中心,开展革命宣传活动,从而隐然成为全国革命力量的中心。据中国教育会重要骨干蒋维乔回忆,该会“表面办理教育,暗中鼓吹革命”[5](P.84)。在其影响下,浙江、江苏、江西、四川、湖南、广东等地先后成立教育会或教育研究会。

      1905年10月8日,江苏一批热心教育之士汇集上海,在沪北愚园开会,商议成立江苏学会之事,是日到会者共110余人。会议决议选举张謇为会长,恽祖祁为副会长。规定凡入会者需为“发明教育或推广教育者”和“有关系学务上经济问题之能力者”(注:《纪议立江苏学会情形》,载1905年10月9日《申报》。)。12月14日,学会再次集会,会期5天,通过了《江苏学会暂定简章》,定名为“江苏学务总会”,学会宗旨为“专事研究本省学务之得失”,包括“注重师范、考求实业,提倡尚武精神,预备地方自治,联合本省学界等”(注:《江苏学会暂定简章》,载《东方杂志》第2年第1期333-336页,1905年2月。)。江苏学务总会虽非禀承官宪之意成立,但成立之后与官方的联系并不见少。学会实际上禀承官宪之意对新式学堂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监督,如推广教育、争取办学经费、调解学界纠纷等。

      各地教育团体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新式教育的发展。然而由于1905年学部刚刚成立,各地学务机构尚未完善,学务职责也尚未明确,“或有学务公所而无学会,或有学会而未立学务公所”。学会的成立在地方官而言则“惧其侵占官权”,在地方绅董而言则“怒其夺利”(注:《论官绅仇视学务公所学会之原因》,载1906年5月11日《申报》。),再加上归国的留学生(特别是1905年底因日本颁布“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后归国的大批留日学生)大力宣扬西方民主自由与革命学说,教员中不堪师表和不胜教职的亦大有人在,致使各地毁学风潮时有所闻(关于清末新政期间的毁学风潮将另文详述)。为规范全国各地教育会的活动,1906年7月学部颁行了《奏定各省教育会章程折》,规定各地教育会只成立或保留一所,地方教育会取得了法定地位。自此以后,各地原来教育社团纷纷遵照定章,在省城的改称教育总会,在各府、厅、州、县的改称教育会。同时为规范各地僧侣开办学堂和成立僧教育团体,同年底,学部核议要求各地佛教学务公所改称为僧教育会,并对“有藉学堂经营别项事业或援引外国僧徒依托保护妨害国权者,由督学局及各处提学司查办,以杜弊端”(注:《宗教各省教务汇志》,载《东方杂志》第3年第12期57页,1907年2月。)。

      早在学部成立之初就曾有仿照日本政制设立高等教育会议的构想(注:《奏定学部官制暨归并国子监改定事宜折》,载《学部奏咨辑要》卷一,学部总务司案牍科编,宣统元年(1909年)。)

      ,只因学部各部丞反对,此事一直拖延下来。1911年6月,面对全国各地教育会日益活跃的局面,再加上宪政期限日益临近,而要达到1916年全国识字率达总人口5%的任务非常艰巨,迅速普及中小学教育已成迫在眉睫之势。学部召集全国教育界名流共同研究解决困挠宪政的教育普及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11年6月,学部向清廷奏请设立中央教育会,其目的便是在于解决与宪政紧密相连的教育普及与发展问题。1911年7月15日,中央教育会在学部编订名词馆正式开幕,出席会议者有学部各司厅官员和来自全国各地教育界代表共150多人。中央教育会作为晚清惟一一次官方举办的教育会议,对于沟通中央与地方、行政与教育、官府与民间意见起了重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决策的民主性。会议期间通过了呈请学部施行议案9件,特别是停止毕业奖励案的通过如时评所说“实教育上一大关键。此案实行,则教育上种种窒碍,可消灭其大半矣”[6]。虽然由于清廷不久以后垮台而议案大多未能得以实施,但其社会影响却甚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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