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4)02-0060-08 清末朝野各方对待鸦片禁政的观念间有差别,对禁政激变的反应和认知也较为复杂。这一问题成为相关著述中“失语”的部分,它与随后的辛亥鼎革关系密切,不可不察。禁烟激变包括因禁种罂粟所导致的农民反抗以及因增加烟土、烟膏的各种税捐而引发的商人抵制风潮。禁政关乎国家命脉之振兴,尤为新政改革之必需。百余年来鸦片始终被国人视为戕身耗财的毒品,不但清廷痛恨此物,即令民间亦视之为“亡国之疾病”,其害甚于“赌”和“妓”,迟早要禁绝。然而禁政实行后,各地却变乱频仍,酿成了大大小小的禁烟风潮。 本文通过对清末朝野关于鸦片禁政的不同认知以及禁政激变的讨论,意在阐明清廷处理禁烟善政面临的两难处境,藉以揭示清廷中央与地方官员、中等社会(尤其是知识界)以及下等社会在禁政问题上复杂而又微妙的态度,凸现学人在这一问题上曾经存在的并不恰当的关怀和定位。 一、官界与知识界 嘉道以降,规模较大的禁烟行动应是道光季年的禁烟运动和光绪朝后期的禁烟新政,其间,各省遵照清廷的旨意也曾采取过规模不等的禁种罂粟行动,尤以19世纪80年代贵州和山西两省的禁烟运动较为有名。历次禁烟运动中,清末新政时期的鸦片禁政最具规模,影响也堪称久远,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颇为复杂,耐人寻味。本文拟就这次鸦片禁政所暴露出来的禁政观念和禁烟激变问题略为疏证。 所谓“禁政观念”,本文特指朝野各方对待鸦片禁令的态度和认识。清末禁烟时期,对待鸦片禁令有两类不同的群体,一是基本支持禁政改革的群体,它的涵盖范围相当广泛且掌握言说的权利,这类言说赋予鸦片禁政以各种积极的功能,表现在道义、经济、吏治、民生等诸多方面;二是部分罂粟种植者以及部分鸦片烟土、烟膏等运销经营者,甚至包括外人在华经营鸦片的商人。这一部分人群处于禁烟道义的对立面,他们或迫于生计,或羡于暴利,铤而走险,置禁令于不顾,兴风作浪。相对而言,对抗禁政的群体并未掌握言说的权利,其意见和呼声大多出现在官员的奏章和有关报道中。本文将这两个群体姑称之为“禁政中的两个世界”。“两个世界”的研究,过去更多的是从“政治意义”上评价,对两者的褒贬截然不同。学术评价的路径一偏,学术即有误导之嫌。在时下有关禁政与新政的著述中,两个“世界”的对立趋向“意外地”陷入“失语”状态,鲜有置论。(注:禁烟学术史上颇负盛名的《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于恩德著,上海:中华书局1934年版)影响后来同类著作甚大,然该书并未将各阶层的禁政观念分别揭示,即便是禁烟激变的问题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后来者述学,这一问题仍未引起足够的注意。秦和平著《四川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立足于四川省情,较多地涉及此类问题,但其他地区的情形限于论题,未能展开。) 1906年开始的禁政改革被朝野人士赋予了较多的意义,总括来说,主要是堵塞漏卮、强健国民体质、进取有为、刷新民族形象、转弱为强等,社会期望值较高。持此观点者多见于官界的各类言论、奏章和咨文,民间人士的各类说法等。[1]这个群体虽认定鸦片禁绝的必要性,但在就事论事时又有区别,甚至互为矛盾,朝臣疆吏的言行更具代表。《泰晤士报》驻华记者莫理循在评价张之洞时,认为“所有总督除张之洞外都反对吸鸦片。张在理论上反对,但实际上并不反对”。[2](P496-497)还有人认为张之洞是官方改革的主要代言人,“他曾经反对鸦片,但当他触及中国的近代化问题时,就改变了语气。他在《劝学篇》中说鸦片之害足以毁人才能,削弱志气,浪费金钱。至少在1898年,他把中国吸食鸦片者归结于愚昧无知,认为发展教育是禁烟的妙方。然而三年之后,张之洞却在给皇帝的建议中说,鸦片税收可以增加国家收入,以便兴办洋务”,“像张之洞这种对待鸦片的矛盾心态并非独一无二。许多上层官僚和有影响的人士长时间以来一方面痛恨鸦片,一方面又承认鸦片贸易带来的税收利益”,论者尚列举出类似“张之洞矛盾现象”的其他著名人物,如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王韬等等。[3]外人关注这一矛盾现象,其实蕴含着“非此即彼”的逻辑认知。鸦片问题不纯粹是中国的内政,而是与英国政府有密切关系,在英人不予合作的情况下,国内禁烟目标很难达到,加之“鸦片经济”已经成型,难以在短时间内铲除,在这种情况下发表的言论大多是就事论事,难免互为矛盾。 其实,矛盾本来就是一种历史实态,这恐怕是中外历史本来具有的一种本相。有关媒介对这种鸦片禁政观念的复杂面相曾有描述:“自去年人心猛然醒悟,当道者统筹计划,日以禁烟之说闻。或谓宜速绝之,或谓宜缓图之,或谓财政之所关者大,或谓生命之所系者重,或谓商之外洋,或谓自我议决,或谓习俗难移,或谓士籍混淆,尤阻挠之甚,而不易查禁,迄今盈廷聚讼,纷然莫衷一是。”[4]对政府禁烟上谕,无人不表赞成,如何禁绝,看法却甚不一致,这类分歧导致各省州县政令不一,缓禁与速禁并存的格局持续了近三年之久。部分省份进展较缓,并非其不愿禁烟,多数是斤斤计较于鸦片税厘的收益。[5](P85,101)换句话说,即是财政利益对禁烟新政产生严重的制约和影响,朝廷如是,各省督辕也莫不如是。 对待禁政的态度,民间与政府的看法相当接近,但立论言说的角度稍有不同。禁政上谕发布的前一年,民间士绅已经成立了少数禁烟组织,在本邑开展鸦片禁绝活动,振武宗社就是其中的一个。它完全超然于清廷之外,纯系自发性社会改良组织。该社章程说:“为军国民非先强种不可,欲强种不首禁鸦片更不可,此固不待智者而后知。”[6]看来,振武宗社是以强健种性、养成军国民资格、堵塞漏卮为宗旨,符合当时趋新潮流。《万国公报》的社论也认定鸦片之害与军国民资格、尚武精神不相符合。[7]1906年初有人又明确将禁烟与新政相联系,有人提出反对官场嗜好,反对吸食鸦片,以响应新政开展。[8]民间在谈论实行新政以振奋民族精神时,首先将官场的鸦片吸食问题提出来。除此而外,还有人对鸦片禁政的巨大效益甚为看重,认为它可以“变易全国之脑筋,而为实行新政之大机栝”,关乎中国的国际声誉、国民公利以及军备强健。关于经济上的利益,他认为,“以十年计之,为国民保留赀财当不下五六百兆,以五六百兆为各省铁路商办公司,则不特外人所办之铁路不难依次赎回,而路旁矿产亦得免外人觊觎,待至民力稍裕,余利日充,一切国债皆得清债,又何事患贫为哉!而商业之进步不必论矣”。[9]鸦片一禁百业必兴,经济利益尤为显著,这一看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书生论道,虽未必切近实际,但却是当时实实在在的一种心态,对禁政与新政的复杂影响缺少洞见,实难苛求。的确,从理论上看鸦片嗜好与民族荣衰关系极大,与民族进取精神息息相关,晚清巨患的形成与鸦片问题密不可分。[10](P4)在鸦片税收与新政事业关系紧密而财政抵补缺少成效的背景下,清末禁政能否立竿见影地给中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则难以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