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633(2004)02-104-05 《申报》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近代中文报刊之一。它是由英商美查(Emest Major)1872年创办于上海,是中国近代历史最悠久的报刊。中日甲午战争时期,《申报》已经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报刊。一直到现在,《申报》资料保存非常完好,为我们今天研究中日甲午战争提供了重要的史料,这已经引起广大研究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但两种研究甲午战争的重要资料汇编——邵循正主编的《中日战争》(七卷本)和戚其章主编的《中日战争》(十一卷本)都没有收录《申报》有关资料,这不能不算是—个缺陷。 一、关于中日甲午战争的新闻报道数量多、信息量大 随着朝鲜东学党人起义的爆发,当时国内舆论开始关注朝鲜局势,注意中日之间的纷争。《申报》早在1894年4月间就有关于朝鲜局势的政论文章和相关报道。随着局势的进一步发展,到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国内对此事的关注迅速升温,反映在《申报》中涉及中日争端方面的新闻迅速增多,专门开辟了栏目报道朝鲜半岛的形势及中日之间争斗的进展情况,如“政论”、“本馆接奉电音”、“东报姑译”、“金陵备日”、“台湾备日”、“西电译要”、“西电照译”、“窥日要言”,以及各种战况报道如“华船得胜记”、“牙山战记”等,对于日本在朝鲜的挑衅,以《申报》为代表的国内舆论普遍关注,旗帜鲜明,并强烈要求清政府主动增兵朝鲜,积极备战,全力以赴。 进入7月份后,《申报》相继发表一系列关于中日战争的政论文章,7月份共发表23篇。1894年7月1日《答客问高丽事》、7月4日《论日本不应与中国构兵》、7月7日《台防为今日之急务说》、7月9日《攘日议》、7月10日《论战事将成》、7月11日《战必胜说》、7月12日《论日本之谋朝鲜将为俄人所误》7月14日《论日使致书问朝鲜是否中国藩属》7月15日《备日议》、7月16日《论必保朝鲜以固东圉》、7月17日《论俄国助日》、7月18日《阅日使上朝鲜国王疏愤而书此》、7月21日《论中国为朝鲜事不可不与日本一战》、7月23日《论中国之兵可胜日本》、7月24日《论出于战必持之以久》、7月25日《记西友论堵塞吴淞口事》、7月26日《和战两全说》、7月27日《筹战议》、7月28日《先发制人说》、7月29日《严防汉奸接济敌军说》、7月30日《论保朝鲜攻日本宜以全力》、7月31日《论和议可恃而不可恃》等。8月份《申报》就发表中日战争的政论文章27篇。主要有8月1日《勿以胜负易其气论》、8月2日《严防奸细说》、8月3日《醒日篇》、8月4日《闻中国屡捷喜而书此》、8月5日《防奸议》、8月6日《论禁米以绝日人之粮》、8月7日《论朝鲜实与东北相维系》、8月8日《筹防客问》、8月9日《不战而困倭人说》、8月10日《论日本与中国战断不能持久》、8月11日《出奇制胜策》、8月13日《论朝鲜大局》、8月14日《战事问答》8月16日《日人启衅客述》、8月18日《论暂劝休兵》、8月19日《移师东伐议》、8月20日《论日人蓄谋已久》、8月22日《天讨篇》、8月23日《怀归篇》、8月24日《论日本情见势绌中国宜乘机制胜》、8月25日《倭语》、8月26日《扼要篇》、8月27日《论当乘机进捣日本》、8月28日《拟王师东渡谕日本檄》、8月29日《书江南制造总局赏格后》、8月30日《论一宸断即以顺舆情》、8月31日《备不可懈说》等。报道的频率之高,前所未有。除政论之外,每天有关中日战争的相关报道大量增加。如1894年8月20日一天《申报》就登载了《用彰天讨》、《会议机密》、《海部事繁》、《电局关防》、《宿将剿倭》、《拿获汉奸》、《趱办军装》、《补述牙山战事》、《澎水防倭》、《台厦防倭》、《瓯郡防倭》、《江上防倭》、《遣送鲜民》、《招募勇丁》等与中日战争有关的消息十几条。 二、关于中日战争的新闻报道涉及面广 每天除了大量报道中日双方调兵备战、战场的进展等相关情况外,还涉及到当时社会的许多方面: 1、对日本国内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报道。仅1894年7月4日,专门记载日本的就有《纪日本东京府地震》、《纪日本横滨埠大火》、《译日本新闻社所发传单》、《绿日本访事人函述高丽事》等专栏。《申报》非常关注日本在朝鲜的行动,特别是日军的调动,时时予以跟踪报道,如6月19日登载日本购船运兵的消息,“高丽东学党肇乱后,日本政府电饬各商社派定船只静候装兵前往保护旅人,昨日上午又风闻某商社欲向某洋行转购轮船十艘,旋购定六艘,尚少四艘,另向他行租赁,不知其作何调度也。”[1]对日本国内的新闻从战争一开始就专门开辟了《日报译登》栏目,[2]进行了大量详细的、及时的报道。如涉及日本民众对朝鲜问题的反应:“日本日日新闻铺张战事大言不惭,略谓日本于高丽之事早已成竹在胸,倘有他国出而阻拦必定与之决战。中国苟有心将高丽偏护,我日本即与之誓不两立,大奋雄威,所有派赴高丽之兵断不撤退。中国即甘言商议,我日本亦不能轻易听从,若恳他国调停,则更不得曲为应允。现在日本所派军士,当永远驻扎高丽。俟高王自行保守封疆,始可奏凯而返。中国扼守高丽弁勇须从速令其退去,如不肯去则设法驱之,必如此方能使高王不復信服中朝。此后再有事端,必俯首而从日人之命云云。[3]“日本新闻纸云:某日调往高丽之广岛第五师团忽然哗溃,逃去兵士三十余人,随即拘获四人,讯实情由,按照军律以洋枪击毙。[4] 随着中日战争的爆发,日本政府加强对寓日华人华侨的监控,《申报》对此也进行了详细的报道。“然无资回籍者尚有数百人,始闻华官交美领事保护,将来仍可安居。不料交美领事保护之后,日皇于四号,下诏共十条,皆关系寓日华人之事。”“一、华民之在国中何处者,以后仍准其寓居此,上稳妥行事,身家物产悉由官按律保护;二、寓居日本之各华民,自奉谕后二十日内,须禀请各府县知事,报名注册并书明藉贯、行业;三、各府县知事已准华人报名注册,须给以文凭;四、华民已遵照第二款报名注册后,如欲移居他处,亦可准行,惟须预期禀明府县知事,批明签字于文凭之上,及至移居之地限三日内禀明府县知事,由知事照第二款准其章程报名注册;五、华人之寓居日本者,如不报名注册,则府县知事可驱逐出境;六、华民之寓居日本者,如或使地方不稳及犯他案,或有犯法事情,除照日例惩治外,可由府县知事驱逐出境;七、此谕著华民之由日本官民雇用者遵照;八、此谕既出倘有某处武官因战事出示则须遵示上之言办理,不能照此谕;九、此后如有华人至日本内地游历,须领免状,由府县知事禀明内务省大臣然后给发;十、自颁谕之日为始须照此办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