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天津日租界的中日交涉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利民 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邮编300191

原文出处:
历史档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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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自1895年《马关条约》后开始在中国建立租界,翌年,中日两国订立的《通商行船条约》和《公立文凭》中,中国政府作为日本答应在华日商交纳制造税的交换条件,允准日本除了在苏州、杭州、沙市和重庆设立租界外,“在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处设日本专管租界”,“其管理道路以及稽查地面之权,专属该国领事”。在各地开辟租界时应与中国地方官和衷商议,“毋强以万不能租之地”(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3卷,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65、167、168页。)。20世纪前,日本最终只在苏州、杭州、汉口和天津签订了设立日租界的条款(注:参见费成康《中国租界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7-42页。)。

      以往对天津日租界的研究,除了《历史档案》曾经披露了1898年7月8日北洋大臣更改日租界合同和扩充租界的文件外(注:《历史档案》1984年第1期。),《天津租界档案选编》公布了20世纪以后日租界的扩张和管理等档案,天津日租界的范围也有一般性的表述。但是,中日双方在设立日租界过程中的交涉和市民的反映等,由于资料匮乏等原因,至今尚不明晰。最近在日本外交史料馆发现了较为详尽的日本策划设立天津日租界的档案,结合其它资料和研究成果,可较完整地勾勒出中日双方设立天津日租界的详细过程。

      一 日本的秘密调查和划界计划

      在天津设立日租界,是根据1896年10月19日两国签订的《公立文凭》,由日本驻华公使、领事和中国政府的地方官会商。11月22日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到天津与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王文韶面商设立租界之事。从此,开始了为期近2年的中日交涉。

      日本外务省在签订该文凭不久以机密信函致日本驻天津领事郑永昌,令其调查和筹办划界之事。1896年12月12日郑永昌将调查结果密报外务省。郑永昌陈述道,由于该调查是在临近封河之期,而且要以非常周密细致的秘密的手段进行,故有所耽搁。该报告首先介绍了天津英、法和德国租界的地势、经济发展、土地买卖、地价腾贵等情况,重点叙述了刚刚建立的德国租界的利弊。其次陈述了拟订日本租界的原则和选定位置,认为日租界要“选定便利河运的地方,要在今后将繁荣的位置”,故拟在海河西岸天津城南闸口至法租界之间的马家口地段,西南到土围墙边,设立日租界“最为恰当”。这一带对岸是盐坨,高地上有中国商民的住宅和店铺,虽然与商业中心距离较远,但是沿河已是街道,连接了英租界的大道,是中国城区与各国租界的必经之路,车马人流昼夜不断,其地价必将逐年腾贵。随后又从马家口的地势、地质、地价、居民分布、商业发展、与其他各国租界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论证,提出了日租界划定的范围。该报告还附有天津各国租界地图、选定日租界位置图等,供日本外务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郑永昌提出了与中国地方官谈判的方式方法。他讲,由于划定的是“中国城区的一部分,是商业上最重要的地方”,“所以天津地方官肯定设立种种口实予以拒绝,要求日方改划其它地区,但在谈判时我们要强调建立租界是要有通商之便利,特别是应经过设立租界而得利”。建议“由日本公使给予足够的压力,不惜向清政府抗议”。他希望尽早尽快开始着手谈判,不然如中国地方官设置障碍,“将令人担心”。郑永昌判断地方官拒绝在这里设立租界的原因,第一是有民众的坟墓,政府没有令其迁移的权利;第二是沿海两岸的商民以河等为生,多是久居的祖辈房产,迁移后碍难维持生计;第三切断南北道路,将造成的不便。他还设计了“渐进和急进”两个方案。租界设立后,设计好租界的道路、堤岸、码头等设施和工程,由日本商民向地方政府或居民自行买土地、坟墓或空地等是渐进法;急进的方法是租界当局将道路、码头等工程所需土地全部收买,建设基础设施。他还建议,应允许外国人和中国人在租界内购买土地,以保证其经济繁荣和市政收入,并设计了购买土地方法、填埋洼地工程和今后商业发展等方案。

      郑永昌3天后又致密函给外务次官,通报中国政府的动态。总理衙门已咨文北洋大臣,询问如何应答日本提出在天津设置租界的要求。北洋大臣的复文表示,经与津海关道和天津道商议,准备以德租界以下海河沿岸部分地区设立日租界。郑永昌认为,经过勘察德租界南面几乎全是荒漠的原野,只有一二处村落,就连德租界最接近英租界处也仅有十几间房屋,而且与日见繁荣的英、法租界相隔甚远,短时间内不可能有所发展。因为去年德国也要在马家口一带设立租界,中国地方政府以外国租界不宜接近中国街区为由,予以拒绝,现在肯定还会拒绝在此设日租界。他列举了日本拒绝的若干理由,建议要强调日本的要求是答应了日商向中国交纳制造品课税的“报酬”,与德国的明文条约“不可同日而论”(注:(日),日本外务史料馆3-12-2-32-8。)。

      以后郑永昌经常向外务次官通报各种情况,积极地为设立日租界出谋划策。如1897年5月4日郑永昌提供了天津英、法、德各国租界的条约和各种土地章程;7月25日又通报了法国要扩充租界的消息。北京日本公使馆的一等翻译官蝤原陈政也向外务省呈上设天津日租界的长篇报告和设计图,建议在接近中国市街的贸易中心,且水运和铁路便利的地方设立面积达30万坪的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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