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新政时期的谣言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珍德(1973-),男,湖北黄梅人,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讲师。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清末新政期间,各地“讹言繁兴”,谣言蜂起,并逐步汇合为强大的反对新政的社会舆论,最终以暴力形式表观出来。这种历史现象的出现,与清末新政时期普通民众的社会心理有着相当大的联系。由于当时社会的急剧变动、普通群众的落后意识和清末新政给普通民众带来沉重的捐税负担,趋利避害的社会心理驱使普通民众视清末新政为“病民之政”,因而不断信谣传谣,乃至掀起反对新政的武装斗争,冲击了新政的深入开展,动摇和瓦解了清朝的统治。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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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4)01-0098-05

      一

      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使满清王朝蒙受了奇耻大辱,慈禧太后匆忙率领清朝皇室“西狩”。在严重的内外危机面前,两年多以前镇压过戊戌变法的清朝最高统治者也不能不痛定思痛,极感变法维新的必要,于是被迫祭出改革大旗。1901年1月29日,逃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昌言变法之不可缓,并要求各大臣“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各举所知,各抒己见”(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02页。)。4月21日,清政府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议商变法条陈和制订各项新政措施的办事机关。从此,清末新政正式开始,直到清朝统治灭亡为止,历时十年之久。

      清末新政无疑是清王朝自救的又一次努力,客观上却是近代中国要求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主题的体现,符合历史潮流,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后中国的一些现代设施,正是肇端于斯。对此,近年来学术界已经作了比较充分的肯定。不过,进步的事物不一定都会立即获得广泛的同情与支持,何况还存在“正人行邪法,邪法可归正。邪人行正法,正法悉归邪”(注:马鸿谟编:《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一),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2页。)的问题。清末十年的许多新政措施理应有助于弥补传统中国之不足,如兴学校以广教育、办巡警以保治安、行自治以伸民权,等等。立宪知识分子办报纸,设学会,孜孜于鼓吹民权、立宪,积极宣传新政于中国有利无害。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更由于国家的恶性操作,新政给社会带来了太多的苛征暴敛。因而,清末新政在集镇农村引起的不是广泛的响应,而是普遍的冷漠、不满和反对。它在广大普通民众眼中的形象日益败坏和歪曲,以至“谣诼蜂起”(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01页。)。

      谣诼,即现代意义上的谣言。作为一种语言现象,谣言是指缺乏明确和可靠的事实根据却广为传播的不真实的信息;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反映着许多社会问题和群体心理。它可能是某些人为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故意捏造,也可能只是传闻或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扭曲、变异,但不管怎样都真实地体现了传谣者和信谣者对于某事物或社会现象的态度,往往是他们集体无意识的自然流露和宣泄。清末新政时期流传于大江南北、黄河内外的关于新政的谣言,在某种程度上表征了普通民众对于新政的排斥态度,既体现了中国普通民众意识落后性的一面,同时也是新政得不到广大普通民众认同的反映。

      清末新政时期在社会广泛流传的关于清末新政的谣言大体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政乃清政府奉列强旨意为洋化中国而举办。这是普通民众在以排外为主要内容的义和团运动被中外统治势力联合镇压下去之后对于仿效西方和日本的清末新政恶性预设的结果。如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陕西巡抚曹鸿勋电奏:陕西省扶风、渭南两县办理地方新政不得人心,曾有“匪徒煽惑愚民”,“指学堂为洋教,指电线为洋人所设,指统税为洋税”,两县民众信之,掀起一股打学堂、砍电线杆、毁税局的风潮。(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80-481页。)《东方杂志》曾刊文指出:中国普通民众“富于排外之思想”,将清末新政一律视为“西政西法”,无不“病民”,他们对于筹款办新政“不以为政府筹集国用而以为西人搜括民财”。(注:《书赫德〈筹饷节略〉后》,《东方杂志》第一卷,第五期。)

      第二,新政专与人民为难,是害人之举、虐民之政。这是普通民众对新政给自己带来沉重捐税负担的一种推而广之的偏见。如当调查户口刚刚开始举办的时候,江西省的广大集镇乡村就已经“讹言朋兴”,“此唱彼和”,“或曰将以抽丁当兵也,或曰将以按人勒税也”,总之于民有害无利,因而反对新政的斗争接连不断。(注:《记江西调查户口之风潮》,《东方杂志》第六卷,第八期。)又如浙江省遂昌县设立学堂、调查户口,南乡一带地区顿时遍布谣言,说学堂不利于农民,有害于农业生产,其创办结果只会害人虐民。不久,大批农民聚集,声称要“誓灭学堂,以安农业”,民变旋即爆发。(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59-460页。)

      第三,封建迷信所致的奇谈怪论。这类讹言主要针对调查户口和编钉门牌。如1910年安徽省南陵县调查户口,“愚民之反对调查者,皆云中国极贫,故将百姓生辰八字,卖与洋人,筑造五百里长之铁马路,又云每五尺长,即用一人以顶桥梁”。(注:《安徽南陵县乡民滋事余闻》,《东方杂志》第七卷,第六期。)再如江苏一带调查户口时,“询取居民姓名年籍,小民无知,因疑滋惑,各属传讹,屡次生事”,“居民间有用红布妄书符禄,缝缀儿童臂袖,以资压胜”。(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11页。)江苏宜兴一带地方调查特详细,要求无论男女老幼都必须填注姓名和出生年月,即有谣言传“调查取男女生辰,为修筑铁路镇压黄河桥工之用”。(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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