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世末期城市知识分子的变貌

——探求中国近代学术知识的萌芽

作 者:

作者简介:
山口久和(1948- ),男,日本滋贺人,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文学研究科教授。大阪市立大学 文学研究科,日本大阪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本文对不得已从儒者向学者转变的清朝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形态进行解明的同时,对由作为与政治、道德密切相关的智慧(wisdom)的学问,向追求“实事求是”之中性知识(knowledge)的学问转变的清朝学术史之一端进行了描绘。目的在于借此解明中国近世末期城市型知识分子意识的变貌。虽然本文仅仅举了阎若璩和章学诚二例而已,但试图藉以论证他们所提出的知的理论,正是中国近代学术知识之萌芽。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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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5579(2004)01-0008-10

      一、中国前近代社会的知识分子像

      中国的文明和文化,是由传统上被称为“士”或“士大夫”、近世被称为“读书人”的知识分子(inteUectuals)阶层创造并承担着的。将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西欧典型的知识分子humanist(人文学者)和中国的“士”进行比较之后发现,否定了中世纪以来的基督教(Catholicism)权威的humanist依然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中国的“士”则彻底保持了其俗世性(笔者在此使用的“俗世性”概念,是指对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特别是政治世界持有永不满足的关心)。余英时教授指出,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基督教那种有组织的统一教会,由于儒教理想只有通过“士”(儒者)的个体社会实践才能得以实现,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俗世)使命有着很强烈的意识。(注:余英时《土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自序》。)曾参有言,“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这说明中国知识分子旺盛的社会使命感,早就被植入中华民族的遗传因子之中了。北宋范仲淹的“尝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注:《范文正集补编》卷二《宋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国公文正公传》。)也高度表现出了士大夫的传统自觉。

      到了宋代,出现了由科举进身的新官僚阶层,代替了根据门阀地位和“族望”等世袭神性(Erbcharisma)以保证身份的古代中世的旧式官僚,马克斯·韦伯将他们称为“家产官僚”(注:“家产官僚”是指为将国家视为个人家产的君主服务的官僚。(马克斯·韦伯《儒教和道教》日译本,第78页。))。家产官僚的身份完全取决于他们自身学问教养的有无,他们为通过科举考试而专心致力学问。不过,他们的最终目的是走上仕途,其教养带有“经世济民”等“致用”的一面,即俗世的功利主义的性质,妨碍了以知识追求为自身目的的近代性“学术”(wissenschaft)的成立。(注:在论述中国近代学术的成立时,笔者所参照的是马克斯·韦伯的理论。韦伯列举了近代学术的四个特征:一,在经济意义上从事学术成为职业。二,学术的专业化和致力于专业化工作(Sache)。三,近代学术知识不是像宗教或真理那样永恒不变的东西,而是具有不断被修正被推翻的性质。四,学术的认识必须从政治价值和伦理价值那里获得自由,必须是中立的。参见韦伯《作为职业的学术》(日译本),《社会学基础概念》(日译本)。)

      然而家产官僚为担任国家管理要职而谋求的不是经济、法律、军事等专业的个别的认识,而是适合于君子(gentleman)的古典教养和能够优雅地装饰“身分名誉”的诗文创作能力。对他们来说,单纯追求知识的人被蔑视为“学穷”或“学究”,(注:《韩文考异》卷三十六《送穷文》,“其次日,学穷,傲数与名,摘抉杳微,高挹群言,执神之机。”)沉溺于与经世济民无关的文事的文人受到轻视。(注:宋代的刘挚告戒子孙,其教诲云,“其教子孙,先行实后文艺。每曰,土当以器识为先,一号为文人,无足观矣。”(《宋史》卷三百四十))对个别知识自身的追求作为学术而自立起来,并以赤裸裸的个性表现得到社会的普遍认识,必须等待着近世末期乾嘉知识分子——其典型代表为章学诚和袁枚——的出现。

      二、城市和知识分子

      西欧有一句和法律有关的谚语:“城市的空气给人以自由”。城市培育自由的市民的同时,市民也守护着城市的自由。如此相互作用之下,产生了西欧近世的城市和城市文化。但是,韦伯认为,“中国的城市没有出现像西欧城市的誓约结社和自律政治团体那样促使城市在法制上、军事上获得独立的力量,因而,中国的城市一直停滞在前近代的性质。”(注:马克斯·韦伯《儒教和道教》日译本,第18页。)韦伯还对中国的乡村和中国的城市进行对比,将其特征阐述如下:“将村落和城市区别开来的是,承认村落有自我防御的职责,与城市形成对比,它们为此拥有防御机构。执行这个机构之功能的是村庙。村庙拥有对琐事的审判权,只要不牵涉到国家利益,政府不会加以干涉。村庙拥有村落的武器储藏库。正因为有了村庙,才使村落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能够作为地方自治团体进行行动。清朝对这个非官方的自治体采取了自由放任的立场。”(注:马克斯·韦伯《儒教和道教》日译本,第160页。)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中国的城市是没有自治的官员的舞台,而村落则是没有官员的自治聚落”的著名的定义。

      似乎是为韦伯的定义作注脚,传统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将乡村描绘成世外桃源,另一方面时常批判城市生活使人性丧失。在此试从明清文集中列举数例进行说明。就近世江南城市中经济得到极度繁荣的苏州而言,或悲叹苏州的道德颓废,如“吾吴风俗衰恶,父兄师友,无诗书礼义之教,其子弟类皆轻狷巧诈,不率于孝友”(注:汪琬《尧峰文钞》卷二十二《尧峰山庄记》、卷二十三《南坨草堂记》。);或批判苏州市民的人情浇漓,如“嗟乎,吴中风俗狷恶,往往锥刀之末,箕帚之微,而至于母子相谇,伯仲相阋者,所在皆是。”(注:汪琬《尧峰文钞》卷二十二《尧峰山庄记》、卷二十三《南坨草堂记》。)在以盐商的经济实力为背景,其繁华之名更在苏州之上的扬州,有“徙扬州不数年,求去复还吾郡之西河曰,扬人风俗侈靡,吾不忍多见也。”(注:《学余堂文集)卷十《程母七十寿序》。)表现了对扬州繁华的无法忍受的痛苦。关于“六朝繁华”之称的南京,有“母曰,南京繁华之地,儿年少未娶,恐为所诱,不能自持。”(注:徐溥《谦斋文录》卷三《先妣何夫人行状》。)担心赴南京参加乡试的儿子是不是会沉溺于魔都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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