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中国社会阶层排序

作 者:

作者简介:
杜恂诚,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本文主张以动态的眼光来研究中国近代社会阶层排序问题,认为阶层的排序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是与制度因素紧密相关的,在近代军阀官僚政府尚不能有效控制政局和经济时,军阀官僚与上层工商业者并列为社会阶层序列的首席;而一旦军阀官僚得以控制政局和经济时,特权官僚就成为唯一高高在上的等级,国民收入的分配也会发生相应的剧变。过去简单地以“国家资本”的概念来替代“官僚资本”的概念失之于草率;“官僚资本”的概念尽管可能有某种不清晰之处,却包含着传统政权利用对新式经济的控制权及运作形式来为自己牟利的丰富的历史内涵。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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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于近代中国社会阶层划分的研究成果

      关于近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划分及收入分配的情况,学界已有若干研究成果。巫宝三主编的《中国国民所得,1933》根据1926年一项关于北平住户的调查,将非农业人口分成上户、中户、下户三类,并以北平各类户数所占百分比去推算全国各地的情况(注:巫宝三主编:《中国国民所得,1933》(上),中华书局1947年版,第161-162页。)。虞和平在他的著作《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中分析1936年中国国民所得时,就是以巫宝三的上中下户分类标准作为依据的(注: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7-405页。)。

      忻平在他的《从上海发现历史》一书中将上海社会阶层分为上、中、下三层,主要以身份或职业来划分,而不是以家庭收支数字来划分。根据他的分类,社会上层由官僚、绅士、资产阶级所构成;社会中层由职员、专业人员、知识分子及自由职业者等所构成;社会下层则由工人、苦力所构成(注: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现代化进程中的上海人及其生活,1927-1937》,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165页。)。

      罗苏文等则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大类别”说,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原有的士农工商四大系被中产阶级、产业工人(职工)、都市贫民三大类别所取代,三者的社会来源、生活程度、社会地位、流动范围不尽相同”。而他们所定义的“中产阶级”,“是个多层次、谋生手段多变、流动性大的松散群体。其范围大致包括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中高级专业人员”(注:罗苏文、宋钻友:《民国社会》,载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9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3-74页。)。作者在《民国社会》中对“三大类别”的分析十分精细,观点有创见,自成一说。

      巫宝三主编的《中国国民所得,1933》是一项大型的统计,涉及面很广,在社会分层方面,其“上户、中户、下户”的分类方法似较简单,可能是受了当时统计手段的局限。以身份或职业来划分阶层又稍嫌静态。同为军阀官僚,是不是控制政局,是不是控制经济至关重要,当权力与资源控制和寻租利益相结合时,官僚阶层就居于其他一切社会阶层之上了。因此,社会阶层的排序也应该是动态的、变化的,而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三大类别”说中“中产阶级”的提出新意颇浓,但似乎意犹未尽。西欧史中中产阶级的出现是相对于特权等级而言的,特权等级不会自动消亡。在近代中国社会中,即使在上海,军阀和官僚仍然应在社会序列中占有一席之地,特别是在他们当政当权、垄断经济的情况下。本文试图对如何动态地理解社会阶层的排序,特别是如何动态地理解“社会上层”的涵义提一点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学界同仁。需要说明的是:阶层分析并不是与阶级分析相抵触的,只是侧重不同而已。本文侧重于讨论制度因素与阶层排序的关联性。

      二、官僚阶层

      改革开放之初,学术界对近代中国军阀官僚的批判性认识,多从政治着眼,一般都是说他们代表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或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以及外国列强的利益,实行专制统治,剥削、压迫中国人民。那时盛行沿用已久的“官僚资本”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包容性极大,凡认为是反动的东西,几乎都可以往这两个概念的“筐子”里装。

      一本研究旧中国买办阶级的颇有代表性的著作认为:“外国侵略者从雇用买办从事侵略的活动中得到了好处,逐步形成为一种代理制度,这就是买办制度。以后,外国侵略者与中国人打交道都照例物色代理人,而那些为外国侵略者服务并甘心充当他们代理人的中国人,如为军阀向帝国主义借外债、买军火的经手人,在帝国主义同反动政府之间担任穿针引线、谈判卖国条约的政客,以及贩卖帝国主义腐朽和反动文化的掮客,都称之为买办。买办这个名词,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便被赋予广泛的意义,成为极不光彩的帝国主义奴才和爪牙的通称了。”于是,“买办”的概念便由“职业买办”向“政治买办”、“文化买办”扩散(注:黄逸峰等:《旧中国的买办阶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它的内涵就变得不十分确定,而带有很强的主观判断色彩。一个生意人,到底是把他划为民族资产阶级,还是买办资产阶级,往往要根据他的政治立场,而没有统一的经济依据(注:参阅丁日初、杜恂诚:《虞洽卿简论》,《历史研究》1981年第3期。)。即使是政治立场,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与阶级的内涵不清相对应的,是“官僚资本”的内涵同样不清。官办企业属于官僚资本,那么官僚私人所办的企业算不算官僚资本?在阶级内涵政治化的情况下,很难为官僚资本的边界作一个清晰的界定。许涤新在一套书的第一卷总序言中认为,“官僚资本是个通俗名称,原义并不明确”,“它的实质,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这些不同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吴承明在这套书的第二卷中解释许涤新的上述意思时说:“国家资本主义是个政治经济学范畴,不便用于经济史著作,写历史最好用历史上已有的或习用的称谓,因而我们仍用官僚资本这个通俗的名称。”(注: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总序言;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10页。)

      丁日初认为,“官僚资本”这个概念既然不明确,而且用它会产生某些问题,那么就应当改用国家资本或国家资本主义为妥”(注:丁日初:《近代中国的现代化与资本家阶级》,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7页。)。笔者也曾认为,由于“官僚资本”的“内涵混乱,时限不清,因而它的外延也变得十分模糊,实际上它的界限已经无法确定了。这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造成了困难”,因此主张弃用“官僚资本”,改用较为科学的“国家资本”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定义(注:拙著:《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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