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西藏新政失败原因探

作 者:
罗布 

作者简介:
罗布,史学博士,现任职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原文出处:
西藏研究

内容提要:

作为以筹边改制和开发图强为核心的清末边疆地区新政改革运动的一部分,西藏地区的新政开发活动也在20世纪之初陆续开展。张荫棠和联豫从查办事件到举办新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上看,清末西藏新政却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告失败。究其原因,错综复杂。本文即从新政开发的主体、客体及主客互动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深层原因。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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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图书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03(2003)-04-001-08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委派张荫棠进藏查办事件,随后又授予副都统职衔,令其“悉心经划,随时详晰具奏”各项经营措施。清政府一场以拯救危局、加强治权为核心的新政改革运动在西藏陆续开展,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为止。这是以筹边改制和开发图强为核心的清末边疆地区新政改革运动在西藏的具体落实,也是整个清末新政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整个有清一代西藏地区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这一时期的开发建设活动使西藏地区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长期以来停滞不前的局面,呈现出许多新的景象。如最早的藏文报纸——《西藏白话报》的问世,汉文传习所、藏文初级小学堂、武备学堂等近代新式学校的创办,商品陈列所、施医馆等新鲜事物的出现,近代邮电通讯事业开始创办并取代古老的驿传制度,西藏地区新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开始建立,等等。可以说,清末新政期间的开发思想给封闭的西藏社会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而经营擘划所取得的可喜成绩,也给古老的西藏社会带来了几许新鲜的活力。

      但是,从总体上看,清末新政期间西藏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只是稍稍触动了传统西藏社会的表面,仿佛一股清风在寂静凝滞的湖面上激起一丝涟漪,无论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远远没能达到取得预期成果的程度,没能启动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场失败的改革、失败的开发。正如《清代西藏开发研究》一书的作者所说:

      清末新政期间西藏地区的开发仅仅在西藏封建农奴制的政治和经济系统的实体上镶嵌、点缀了一些学校、报馆、印刷局等等新鲜事物,给西藏社会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但它并没有成为激发西藏社会产生突破性变化的诱因和动力。从总体上看,西藏清末期间的开发是一场失败了的开发。(注:成崇德、张世明:《清代西藏开发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版,第190页。)

      照说,清廷中枢机关整顿边政、开发边疆的政策取向已定,对在藏推行新政的支持力度亦不可谓不大,而张荫棠和联豫尽管在藏任职时间长短不一,推行新政的具体举措也各有特色,但在整顿藏政、开发西藏的总体趋向上都可谓尽心竭力,亦颇多作为,清末西藏的新政开发理应取得较大的成果。然而在实际上,清末西藏新政开发不仅在广度和深度上远逊于同期的其他边疆地区,而且就西藏本地而言也远没有达到启动西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即在总体上归于失败。这是为什么呢?

      历史现象的发生及发展因缘交叠、错综复杂。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又有文化、风俗、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既有推行新政的主体——清朝政府政策失误的原因,又有客体——西藏社会缺乏内部动力的原因;既有外力阻挠、干涉的原因,又有内力未充、措施失当的原因。各种原因交错叠合,互相影响、制约,从而使清末西藏新政在总体上没能促动西藏传统社会发生有效变革。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内部,外因只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而且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从当时具体的历史背景来看,清末西藏新政是清政府在外国侵略势力步步紧逼,以致将侵略魔爪直接伸进西藏社会的情况下猛醒而办的。当时外国侵略势力为了维护它在西藏的侵略利益而百般阻挠、无理干涉清朝在西藏推行行政,然而外国的干涉、阻挠毕竟只是一种外部因素,尽管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清廷的决策,但却无法从根本上阻断新政的推行,真正决定新政开发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在于内部——清朝中央和西藏地方的整体动向。就此而言,尽管清朝政府有意识地调整治藏政策,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开发,这对西藏地区的开发建设是个有力的促动,但这一促动力量能否取得实效,还要看它是否契合西藏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否能够调动西藏社会内部的积极力量。只有启动西藏社会内部因素的相应变化,清廷政策的外力促动才能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沿着这样一条思维路线,从新政开发的主体、客体和主一客体互动关系的角度加以分析,我们对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原因或许能获得较为清晰的认识。

      一、新政主体方面——推行不力

      如前所述,清末西藏新政的推行并非源自西藏社会发展的内部要求,而是清朝政府为挽救危局而从外部输入的,在客体方面尚缺乏一定的社会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主体对目标的设定、政策的采择、步骤的设计就显得极为重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新政开发能否顺利推行。在清末西藏新政的推行中,新政主体即清朝政府方面至少在以下几点上严重影响了新政的顺利推行:

      1、清廷中枢人物虽然从维护清朝统治的目的出发,决定在西藏推行新政,但对如何举办西藏新政,缺乏整体构想。19世纪末以来,尤其是在英军第二次武装侵藏以来,全国上下筹藏之声哗然,要求改变过去的放任政策,采取积极措施筹藏固边,有力地推动和促成了新政开发政策的制定。清朝政府开始抛弃过去那种因循迁就、无为而治的态度和政策,加强对西藏的治理,企图通过推行新政开发以达到抵御外国侵略的目的。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委派张荫棠进藏查办事件,随后又授予副都统职衔,令其“悉心经划,随时详晰具奏”各项经营措施,开始筹划、举办西藏的新政开发活动。尽管有了这样的认识和态度,但清廷中枢人物对于如何举办西藏的新政开发却尚未形成整体构想。这从张荫棠电调赴藏襄理事务的外务部主事何藻翔的记述中即可窥见。何藻翔在离开北京起程前,曾向清廷中枢机关的首脑人物请示举办西藏新政的方针和意见,据他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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