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3)05-0027-06 读书与考证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一般说来,读书愈广博,愈仔细,考证也会做得愈加准确,愈加精当。反之,读书并不太多,或者不甚得法,且未经仔细推敲,就动手做起考证文章来,则往往会出现疏忽,甚至张冠李戴,弄出笑话来。 兹以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被陈宝箴保举免试特科,直接登用一事为例,便可以清楚看出,读书与考证之关系是何等密切。 一、问题的提出 陈宝箴,字右铭,江西修水人。他为政清廉,精明强干,百日维新期间正担任湖南巡抚,意气风发,推行新政,成为地方督抚中最拥护新政者。故戊戌政变不久,清廷即将陈宝箴父子革职,戊戌八月二十一日(1898年10月6日)之上谕云: 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陈宝箴,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著一并革职(注:《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第1册,总4216页。)。 上谕称,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这里的“匪人”所指是准?这对当时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当然是指戊戌政变后被慈禧砍掉脑壳的六君子中的杨锐、刘光第。但是,经过后来的历史学者反复考证,似乎陈宝箴的革职与保荐康有为特科亦不无瓜葛。 最先做此考证者为黄彰健先生。黄氏于《戊戌变法史研究》一书曾对戊戌史实进行了许多考证。在黄氏《论康有为“保中国不保大清”的策略转变》一文中云: 戊戌五月二十七日湖南巡抚陈宝箴上“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攻击康所著《孔子改制考》。陈氏上此折与湖南新旧党争有关。对光绪丁酉戊戌新旧党争情形,我另有文讨论。 据《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231页,知五月二十七日陈折还附有一奏片,今征引于下: 再:前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各直省学政,保送考试特科人员,臣遵即按照所分内政外交等六门,以合例之员,开单咨送。前于三月十一日单内开列之工部主事康有为,现已奉旨特派办理上海官报局事务。改章之始,一切资其经理。应请饬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将该员免其调考,俾得尽心职事。臣于该员素无一面之雅,徒观其所著论说,通达时务,信为有用之才。若再能心术纯正,操履廉洁,尤属体用兼备。所有工部主事康有为因公赴沪,可否免其调考特科之处,谨附片具陈,伏候圣裁。谨奏。 据此,康奉旨办理上海官报局事务,应在戊戌五月二十七日以前(注: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70年,第227页。)。 稍后,由张耀南、陆丽云、孙宇阳所著的《戊戌百日志》亦于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廿七日(1898年7月15日)下记载:“湖南巡抚陈宝箴上《奏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指出康有为之召毁皆由于其所著《孔子改制考》一书,请谕饬康有为将该书版本自行销毁,以正误息争、知非进德、维持风教。……《请免工部主事康有为调考特科片》系陈宝箴《奏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之附片,由陈宝箴是日随折递上。”(注:张耀南等:《戊戌百日志》,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第186页、189页。)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百日维新史实考证的论著,同样沿袭是说。如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一书,于戊戌五月二十七日条下,亦记有湖南巡抚陈宝箴片保康有为免试特科。该书还辑录了湘绅王先谦与陈宝箴往还书信,讨论陈氏销毁《孔子改制考》书版疏稿(注: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第182页。)。 二、陈宝箴不可能奏保康有为免试特科 近年来关于陈宝箴保荐康有为之事,大多沿袭黄彰健的考证,很少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如果仔细斟酌,陈宝箴于戊戌五月二十七日,上奏片请免康有为免考特科,是很不合乎情理,而且是一件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这是一起有十分明显错误的考证实例。其理由如次: 其一,陈宝箴戊戌五月二十七日的主旨,是要厘正康有为乖违之学术,其目的是表明他在湖南虽然推行新政,但与康并非同党,陈氏想借此化解他与湖南守旧势力的分歧,以图缓解彼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陈氏厘正学术,维持风教的用意至为明显地表现在其奏章的结尾部分,谓: 可否特降谕旨,饬下康有为,即将所著《孔子改制考》一书版本,自行销毁,既因以正误息争,亦藉可知非进德,且使其平日从游之徒,不至朱朱然胶守成说,误于歧趋。于皇上变通学校,转移人才之至意,亦可以风示朝野矣。如康有为面从心违,以欺蒙为搪塞,则是行僻而坚、言伪而辩之流,将焉用之?窃揣康有为必不至此,臣为厘正学术,以期造就人才、维持风教起见,谨专折具陈,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注:《戊戌变法》,神州国光社,1953年,第2册,第359页。) 不言而喻,陈宝箴是惧怕守旧势力的攻击,才递此折,以示与康有为划清界限,他不可能在递此折的同时,再奏保康氏,免考经济特科,而直接登用,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其二,从该奏片本身内容来分析,也根本不可能出自湘抚陈宝箴之手。该奏片开头部分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