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画,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界尺和笔船等作画工具,像工程制图一样精确地表现建筑物状貌的绘画作品。由于其表现对象主要是建筑,因此古代的绘画史著作也称之为“宫室”或“屋木舟车”。界画对于建筑物规模型制的表现是非常严格的,徐沁说:“画宫室者,胸中先有一卷《木经》,始堪落笔。昔人谓屋木折算无亏,笔墨均壮深远,一点一画皆有规矩准绳,非若他画可以草率意会也。”(注:徐沁:《明画录》,见俞剑华:《中国画论类编》,人民美术出版社1986年,第763页。)正因为如此,界画比“逸笔草草”的文人画要难很多。诚如汤垕所言:“世俗论画,必曰画有十三科,山水打头,界画打底,故人以界画为易事。不知方圆曲直,高下低昂,远近凹凸,工拙纤丽,梓人匠氏有不能尽其妙者,况笔墨规尺,运思于缣楮之上,求其法度准绳,此为至难。”(注:汤垕:《画鉴》,见李来源、林木:《中国古代画论发展史实》,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第171页。) 由于界画创造既需要丰富的建筑知识,又要有极大的耐心和技巧,因此在历史上以界画为专业的画家不多。《宣和画谱》在“宫室”一门中只列举了四位画家(唐尹继昭,五代胡翼、卫贤,宋郭忠恕),并且明确说,“自晋宋迄于梁隋,未闻其工者”。宋代以后,文人画观念在画坛逐渐占主导地位,界画的地位进一步降低。徐沁指出:“有明以此擅长者益少,近人喜尚元笔,目界画者,鄙为匠气,此派日就澌灭矣。”(注:徐沁:《明画录》,见俞剑华:《中国画论类编》,人民美术出版社1986年,第763页。) 但是,当我们把界画作为一个画种来考虑的时候,有一点似乎不能忽略,那就是在画种或传统所说的画科之间,也有相互交叉的情况。所谓“山水打头,界画打底”,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实际上山水和界画的界线并非泾渭分明。从古代流传下来的一些资料看,界画的源头可能就是山水画。例如在《历代名画记》中,展子虔和郑法士主要是作为山水画家来讨论的;但是该书又提到,“国初,二阎擅美匠学,杨、展精意宫观”(注: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画山水树石》,见何志明、潘运告:《唐五代画论》,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第162页。),李嗣真《画后品》则说,“董(伯仁)有展之车马,展无董之台阁”(注:李嗣真:《画后品》,见《唐五代画论》,第3l页。)。可见,展子虔不仅画山水,也画台阁车马之类的界画题材。实际上直到宋代,山水画中的建筑基本上都是表现得很严格、很具体的。 不仅如此,屋宇亭台楼榭或者作为点景,或者作为主体题材,一直是山水画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郭熙对此有明确的论述:“水以山为面,以亭榭为眉目……故水得山而媚,得亭榭而明快。”(注:郭熙:《林泉高致·山水训》,见《中国画论类编》,第638页。)郑绩也说:“凡一图之中,楼台亭宇乃山水之眉目也,当在开面处安置。”(注:郑绩:《梦幻居画学简明·论忌》,见《中国画论类编》,第949页。)所以尽管专门的界画家比较少见,但是界画的因素融入到山水画之中,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只不过,随着文人画观念的兴起,山水画对笔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不能很好地顾及到建筑的型制和规模。建筑的因素在山水画中一直没有消失,这个普遍现象的背后,是一种更深刻的建筑观念:建筑应该和自然环境相互协调。 山水画中隐含着一种亲近自然的态度。郭熙曾有过这样的说法:“君子之所以爱夫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养素,所常处也;泉石啸傲,所常乐也;猿鹤飞鸣,所常亲也;尘嚣繮锁,此人情所常厌也;烟霞仙圣,此人情所常愿而不得见也。……然则林泉之志,烟霞之侣,梦寐在焉;耳目断绝,今得妙手郁然出之,不下堂筵,坐穷泉壑;猿声鸟啼,依约在耳;山光水色,滉漾夺目。此岂不快人意,实获我心哉?”(注:郭熙:《林泉高致·山水训》,见《中国画论类编》,第632页。)按照这种理解,山水画的目的,就是要用绘画这种艺术手段,打破人与自然之间的隔阂,即使人居住在房屋里也仿佛有置身于自然的感受。如果把郭熙心目中山水画创作、欣赏的旨趣跟东汉仲长统关于居室的论述试作一番比较,就会发现他们的出发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仲长统说:“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水,沟池环匝,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与达者教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逍遥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凌霄汉,出宇宙之外矣,岂羡夫入帝王之门哉!”(注:《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转引自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第279页。) 这两段话体现出浓厚的老庄意味,其核心则是一种隐逸遁世的思想。传世下来的一些界画,或者山水与界画相结合的作品,也有表现隐居生活的。例如《高士图》,描写的就是隐士梁鸿和孟光“举案齐眉”的著名生活场景。画中的屋宇依山而建,远离尘嚣,周围有樊篱,组成一个小院,清幽静谧的环境使人俗虑顿消。在这一类作品中,自然环境的比重要大于建筑物,或者说建筑物是被看做自然的一部分的。说到底,根据道家的观念,人也仅仅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从属于自然的,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道家的价值体系中,自然高于人,人应该顺应自然。这实际上意味着,建筑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个中介。一方面,建筑应该从自然环境出发,选择合适的地点,采用合适的材料、型制和规模,因地制宜,不与环境相冲突;另一方面,屋宇楼阁的作用跟自然环境一样,都是为了使人摆脱世俗生活的羁绊,获得身心的安宁和舒适。在这个意义上,李渔把居室看做人的衣服,就可以理解了,他的说法是:“人之不能无屋,犹体之不能无衣。衣贵夏凉冬燠,房舍亦然。”(注:李渔:《闲情偶寄·居室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3页。)事实上,在道家看来,上述两个方面并不矛盾,因为如果充分地顺应了自然,人也就能感觉到舒适和宁静。所谓“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就是说当人与自然完全融为一体时,就舒适得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这样,“以人为本”就与“以自然为本”统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