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日益临近的21世纪的脚步声,跨世纪的问题愈来愈成为整个世界的共同话题,人们正在从不同的角度,关注着人类和世界的未来走向和命运。跨世纪的政治思考,跨世纪的经济思考,跨世纪的文化思考,跨世纪的环境思考,跨世纪的军事思考,跨世纪的人口思考,跨世纪的粮食思考……所有这些论题,构成了人们对新世纪的憧憬与忧虑交错在一起的复杂心态。跨世纪的道德思考,总体上表现的也是这样一种复杂的心态,只不过是从道德的角度,去展望新世纪的发展趋势。 趋势之一:21世纪的中国,既是一个经济强国,也是一个道德强国 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这些年是一个多少被弄混淆了的问题,急需做一些澄清工作。所谓“跨世纪的道德思考”,在当前,首要的就是要作这样的思考。 究竟有没有脱离道德而单独存在、单独发展的经济发展目标?一些人认为是有的,经济就是经济,道德就是道德,经济可以和道德相融合,也可以和道德相背离,甚至还必须与道德相背离、相排斥。这是“道德无用论”、“道德代价论”、“腐败不可避免论”诸种观点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从表面现象看,发展经济需要的只是资金、市场、劳动力以及机器、厂房、原材料等具体的人力、物力,不涉及价值观、人生观、善恶观这些抽象的术语。但深究下去,人力、物力发生作用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而所谓社会现象,主要就体现在人与人之间要产生社会关系、进行社会交往,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有人力、物力的组合,才有生产、流通、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道德就体现在这些具体的经济活动中。道德不是什么天生的观念,也不是什么上帝的启渝,道德不过是调节诸种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而首先又是调节经济关系的规范体系。道德是无所不在的,这是一方面;但世界上也并不存在什么纯粹的道德,只存在寄寓于各种具体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关系中的道德,这是另一方面。因此,从严谨的理论上说,任何社会关系、社会活动,都伴随有相应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而任何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也一定依附于相应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经济与道德的关系也决不例外。 道德要依附于相应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这一观点比较容易为人们所认同;但为什么经济活动一定要伴随相应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人们常常对这个观点产生疑问。是否可以从两方面来对问题进行分析:一方面是关于经济的正常发展问题,一方面是关于经济的发展目的问题。 首先谈谈经济的正常发展问题。 在现代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需要有一个正常的社会秩序。正常的社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主要靠两大类规范,一类是法律规范,一类就是道德规范。法律和道德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们通过主动性的调节或被动性的防范,来维系正常的社会关系,避免人们因各行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以致引发“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联系,由此可见一斑。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还有更直接的联系。生产、交换、分配,每一个经济环节,既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道德行为,可以进行价值分析,可以进行善恶判断。用什么手段去生产,用什么方式去交换,用什么标准去分配,都包含着深刻的价值观、善恶观在其中。从人类的道德发生发展史来看,道德的产生和发展,也首先是基于为人类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得以正常进行服务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主要的又是经济的社会关系,是人类道德关系最深厚的源泉。 其次谈谈经济的发展目的问题。 经济发展本身并不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人类不是为经济而经济、为生产而生产的,经济的发展,生产的进步,只不过是人类满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的一种手段,归根到底,是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手段。因此,任何经济、任何生产,都有其既定的价值目标,而道德,就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总而言之,道德与经济不是两张皮而是一张皮,二者合,则皆兴盛,二者分,则皆衰败,这已为人类自身的发展史所证明。对这样的结论,今天的中华民族有切肤的认同感。因此,21世纪的中国,肯定不会是只有一副经济面孔的怪物,而必定会是一个人格健全发展的壮汉;21世纪的中国,不仅会成为一个经济强国,而且会成为一个道德强国。在中国跨世纪的蓝图中,健全的道德已经占有显著的位置。 趋势之二:21世纪的中国,集体主义仍将成为社会的道德基本原则 跨世纪的道德思考,不能不思考道德基本原则问题。 对道德基本原则的选择和认同,是构建道德体系、进行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因为道德基本原则决定着与之相应的道德体系的基本性质,也决定着道德建设的总价值目标。 道德的基本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道德的基本使命,是调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因此,古往今来,形色多样的道德体系中的道德基本原则,基本倾向只有两种:或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或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当然,我们这里讨论的只能是一种基本的利益倾向,因为所谓个人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特别是阶级属性的内涵。)但是,在近代以前的种种道德体系中,道德基本原则的利益倾向常常是不自觉的或者说是缺乏完整的理论论证的,真正自觉的、有严整理论体系的道德基本原则,出现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之后。资产阶级的道德基本原则是个人主义,无产阶级的道德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两者在利益倾向上和理论形态上,都是相当自觉和完备的。 我国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始终遵循的是集体主义的道德基本原则,集体主义成为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40余年来,集体主义道德对新中国的道德进步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应得到充分的肯定。这些年来,一些观点对集体主义道德颇有微词,甚至把过去和当今中国的道德问题,统统推到集体主义身上,集体主义几乎成了“万恶之源”。这样的评判是不公平的。别的方面且不说,仅仅从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造成的国民道德素质状况来看,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道德表面上看是儒家的“整体主义”,但深究其实质,这种儒家整体主义,不但是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为根本使命的,而且由于它是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的,因此根本不可能真正成为全社会共通的道德基本原则,广大民众实际具有的最普遍的道德品格,主要是小农式的自私自利的道德品格,也就是当年马克思所形容的法国国民“马铃薯式”的品格:装在封建专制的麻袋中是“整体主义”,而一旦分开来看,则是一个一个相互分离的土豆。新中国所遵循的集体主义与旧中国整体主义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集体主义以人民大众的利益作为全社会的道德基础,取代了过去作为社会共同的道德物质基础的剥削阶级的一己私利,从而使每个国民不再是装在麻袋中的马铃薯,而是有着共同生命体的细胞分子。这一变化对中国的道德发展是革命性的。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真正公正地评判集体主义的历史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