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演变的基本走向三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龙兴海 湖南师范大学伦理研究所,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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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什么是当今中国道德演变的基本走向?本文认为,它既不是回归“优良的道德传统”,也不是走向个人主义,而是走向整体主义,超越个人主义,走向完善的集体主义。

      关键词:道德演变 基本走向 整体主义 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

      一、是走出“道德传统”还是“回到优良的道德传统”中去

      当今中国的道德演变是适应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变和社会体制的转变发生的。因此,人们习惯上一般都认为,这意味着道德从“传统”形态到“现代”形态的根本转变,意味着人们在观念、心理、行为上走出“道德传统”、走向现代化的道德重塑。这种观点获得的支持是强有力的。一部中国近现代“道德生活史”就是人们逐步走出“道德传统”、确立“现代新道德”的历史。但是,有些学者鉴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道德危机”,其中包括所谓道德传统的“断裂”,同时也鉴于西方社会在道德上从抛弃“传统”到继而又呼唤“回归”传统的教训,特别是鉴于东亚资本主义的成功,指出中国的道德变革已经走过了头,现在应当“回到过去优良的道德传统上去”,实现优良传统道德精神在现时代的“再生”和“复兴”。有人甚至认为,儒家伦理文化精神的“复兴”将是中国乃至世界道德发展的方向。这种观点获得的支持虽不是强有力的(主要是一些具有怀旧复古情绪的人的心理支持),但并非没有一定“市场”。

      当今中国的道德变革是否真的走过了头呢?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社会自“五·四”以来一直持续进行的“道德革命”,确实出现了“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一切”、“扫荡一切”的过头倾向、行为和现象,并且也确实造成了否定和排斥优良“道德传统”或优良“传统道德”的后果。但这只是在变革“传统道德”的过程中出现的极端化问题,而不是它的主流和本质所在。因之,这并不表明我们对“传统道德”的变革在整体上和实质上走过了头,实际上,当今绝大多数经过“道德革命”洗礼和市场经济冲击的普通中国人并未真正走出“道德传统”的局限,他们在心理、观念和行为模式上并未完成从“传统道德”到“现代道德”的转变。甚至有不少人还是非常传统的“道德人”。这一点,在我们最近进行的一次调查中得到了证明。〔1〕比如说, 我们所一贯提倡坚持的社会主义道德原则——集体主义,实际上就被不少人当成封建整体主义。

      退一步讲,我们假定中国的道德变革确实走过了头。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就应当使当今中国的道德演变来一个逆向运行,即回到所谓“优良的道德传统上去”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中国社会并不存在这种从整体上“回归”和“复兴”“传统”的道德必然性和道德必要性,仅仅是优良“道德传统”的保持和发扬也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西方的教训和东亚的经验以及我们自己的经验教训都不能证明中国社会有这种必要和需要以及现实可能性。它能够证明的是优良“道德传统”作为建构现代新道德的基础、资源和要素的必要性,而不是回到“优良的道德传统”上去的必要性。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走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它需要建构的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新型道德体系。这种新型道德体系不仅要满足解放和发展人的生产力即解放和发展个人主体性的历史要求,而且要满足建构新的社会生活秩序,从而使人们能够“更好生活”的要求。显然,“回到优良的道德传统上去”是不能满足这些要求的。

      至于儒家伦理文化精神的“复兴”是否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道德发展的方向,这里不予详论。因为它实质上不过是“回到优良的道德传统上去”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原型或原发性的儒家伦理文化精神是谈不上“复兴”的。而经过“创造性转化”了的儒家伦理文化精神,如果实际上只是东亚资本主义伦理文化精神的理想化,那只能作为我们道德建设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和参照模式,而不能作为我们道德建设的理想范型。如果它是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经过“创造性转化”了的伦理文化精神,那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儒家伦理文化精神,而是社会主义伦理文化精神的有机构成了。因此,在借鉴和利用儒家伦理文化精神这一重要文化资源进行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对儒家伦理文化精神进行批判改造以实现它的“创造性转化”,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复兴”儒家伦理文化精神,也并不意味着儒家伦理文化的“复兴”。

      二、是走向个人主义还是走向完善的集体主义

      我们说,当今中国道德演变的大方向是继续走出“道德传统”(即走向现代化)。这里的“道德传统”是什么呢?其核心就是封建整体主义,因此,走出“道德传统”,实质上就是走出封建整体主义。这里需要回答的另一个问题是:在走出“道德传统”也即走出封建整体主义之际,是走向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呢?这一本来早已明了的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今天却似乎成了真正的大问题。有人鉴于在新中国的曲折发展中,我们一贯提倡、宣传和坚持的集体主义道德,实际上带有压抑个性发展的传统特质,同时也鉴于它面临市场经济的挑战,明确提出要“引进个人主义”。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

      依照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形态的科学类型论界说来观察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变,应当说它仍然处于脱离“人的依赖关系”这一历史形态的过程之中,这也正是人们常常从“整体主义”意义上来理解、宣传和接受“集体主义”的基本原故所在。按一般规律,中国社会当从“人的依赖关系”径直步入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态,在道德上似乎也应按照西方的路经——从传统的整体主义(神本主义)转向个人主义或“个人本位主义”。可实际情形却是中国社会越过“第二大形态”而经直转向“第三大形态”,即转向“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之形态的初始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在道德上也在实现着从封建整体主义到集体主义的转变。不管它是何等的不成熟,不完善,也不管人们如何评说,但这毕竟是事实。现在的问题是,今天我们转而发展市场经济,是否意味着中国向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形态的“回归”呢?即意味着中国社会转而退入“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态之中呢?因而也意味着当今中国的道德转变并不是继续完成从封建整体主义到集体主义的转变,而是从不完善的集体主义折回或转向个人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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