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念是从人们现实生产与交换的利益关系中引申出来的。按一般逻辑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带来包括道德在内的全面社会进步,但在现实生活中何以产生积极与消极并现的双重效应呢?是否在经济与伦理之间真的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二律背反”,因此社会发展进步必须以道德牺牲为代价?对于这个理论界争论多年的问题,笔者还感言犹未尽,拟在学界同仁有益探讨的基础上,献上一家之言。 一 伦理与经济——两条一齐向前延伸的渐近线 笔者毫不否认这样的事实,即使在社会主义的今天,道德进步与社会发展会经常呈现出不一致的矛盾情形,尤其是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任何进步也是相对的退步,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马恩全集》第21卷,第78页)。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甚至出现过资产者“象可怕的异教神那样,只有用人头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马恩选集》第二卷,第75页)的残酷情景。但这是否就足以构成经济与伦理之间“二律背反”的理由呢?大概不能。 人类社会的全部发展史昭示我们:社会的每一发展进步,都伴随着人的本质的重新改造、精神上新的觉醒与个性的进一步解放。奴隶社会把“本能的人”从混沌、蒙昧中解放出来,标志着人与动物的真正分野;封建社会废除了奴隶人身占有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人的生存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打破了人身依附的封建枷锁,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成为自由的人;社会主义则从根本上消除了阶级分裂与对立,进一步确立了普遍的平等、互助、友爱关系。正是在这一总的历史发展趋势中,人不断摆脱了本能的局限、阶级地位的束缚,在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过程中也使主观世界不断得到改造,从而在道德上呈现出与历史共同进步的趋势。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恶不断被善克服的历史,道德不断进步的历史。因此,恩格斯肯定地说:“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马恩全集》第20卷,第103页)即使在同一社会内,如果不是用暂时的、局部的、 个别的现象代替全面的历史分析,道德与经济、伦理与社会之间尽管有矛盾冲突,但大都能够通过自身的力量缓解与消除。如果一个社会在道德方面陷入了长期无力摆脱的全面危机,不仅不是该社会兴旺发达的条件,而且是它内部矛盾不可克服的表现,必然走向灭亡的先兆,道德的堕落与社会的崩溃表现为同一历史过程。只有在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价值目标体系,社会才能有长足的飞跃。因此,把道德看作脱离经济与社会制约的孤立存在,或者把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视为彼此脱离和对立,即使用以说明私有制社会道德现象也是苍白无力的,更无力解释几千年来人类道德——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 我们从根本上肯定道德与社会发展的一致性,并不等于主张用同一尺度去衡量不同质的事物,或者否认它们之间的差异与区别。因为任何社会现象都有由它内在特殊矛盾引起的特殊变化规律,有它区别于另外事物的不同质的规定性,从而显示出自己本身的个性。从某一侧面揭示事物的本质,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全部。因此,注意事物间的差别并无错误。问题在于怎样正确把握这种差别实际存在的“度”。马克思曾把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反映的现实比喻为两条一齐向前延伸,逐渐接近,但永远不会相交的渐近线。他指出:“两者的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这种差别使得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事物,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马恩全集》第4卷,第515页)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由于包含着浓重的主观色彩,它在反映社会发展趋势时,必然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与实际完全吻合,尤其是阶级的偏见,还经常制造出某种假象。但是它们之间的差距正象概念反映事实一样,也不会相去甚远乃至完全背离。不能为社会服务的道德如同不能说明事实的概念一样,从理论与实际上都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归根结底道德产生于社会的一定需要,它必须反过来服务于一定社会的需要。即使社会在波浪式的发展过程中,道德会产生一定的离心与倾斜,但它也不会完全脱离开当时的经济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轴的制约,这一点又同商品价格围绕价值摆动酷似。 如果不是这样提出和认识问题,而是从经济与伦理对立的角度说明道德与社会的关系,就会得出事与愿违的结论:社会每前进一步都会引起道德新的倒退,因此,人类社会的全部文明史是恶的一直膨胀的历史,道德日益走向崩溃的历史,是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取得物质文明进步的历史,这显然并不符合古今中外历史的一般真实。即使是在私有制社会,只要它的生产关系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内部阶级矛盾尚未激化到足以引起革命的程度,那么,由阶级对立引起的道德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与缓和的。如果连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都不能维持,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摇摇欲坠难以继续维持了,更何谈发展与进步?我们绝不能以情感的形式代替严肃的理论分析,把实际并不存在的“二律背反”强加于社会,甚至把它夸大为一切社会在劫难逃的普遍规律。这种否定历史的倾向,不仅难以从自己设计的“二律背反”迷宫中走出来,反而由于理论上的失误使自己陷入另一个更加无力解脱的道德虚无主义困境。 二 不是彼此对立,而是互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