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事理”、“伦理”及其相互关系

——兼谈如何认识当前的“道德失范”现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赤锋 姚军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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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相当范围的“道德失范”。有些人因此而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产生疑虑。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和“道德失范”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前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加快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作,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市场经济是人类为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而创造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从人的活动的角度看,它无非是一个由一系列经济活动规则构成的行为规则体系。经济活动固然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但同时也是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人与物的关系后面蕴含着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则必然是有些体现“事理”——做事之理,有些体现“伦理”——做人之理。并且事理与伦理必定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要明辨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首先要分析市场经济的事理与伦理及其相互关系。具体地说,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在市场经济活动规则中,哪些属于“做事”的规则?哪些属于“做人”的规则?第二,市场经济的“事理”是否必然地要求有特定的“伦理”与之相适应?第三,某些市场经济的“事理”,人们是否必须对它们进行“伦理”限定?

      事理和伦理是人类活动的两种规则

      作为人类存在方式的人的活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生活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体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0页)人的活动之所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在于人能把自己的活动当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就在这种把自己的活动对象化的过程中,现实的人的活动成为具有双重对象的活动,即同时以自然(物)和人自身(他人和类)为对象的活动。“人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把类——既把自己本身的类,也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人把自己本身当作现有的、活生生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同上第48—49页)活动对象的双重性,使得人在自己的活动中,既要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要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关系和规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亦即人从两个角度对同一件事情的认识与把握。当我们从二者的联系角度看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时,看到的是关系;而当我们从人或者说行动者的角度看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时,看到的就是规则。对关系的自觉,使人们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中探寻、制定并遵循规则。遵循行为规则与自然、他人和社会互动,关系就确立起来。关系发生变化,规则相应改变;规则被破坏或不被遵循,关系也就被破坏或名存实亡。因此,人的活动无论何时何地都既要遵循和物(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则,又要遵循与他人和社会互动的规则。前者是“事理”——做事之理,后者是“伦理”——做人之理。

      在以物为对象的活动中,活动的对象有自身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人与物的关系主要是征服或利用的关系,对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发现规律并根据规律制定行动规则。换言之,“做事”的规则主要依据自然规律,受理性而不是情感支配。在以他人和社会为对象的活动中,活动的对象是“同类”和“类”,活动本身是互动。处理的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人们不能不更多地考虑相互的感受,不能不受感情因素的支配。换言之,“做人”的规则主要依据“类”的意识和情感因素。正因为如此,做事的规则以“真”为基准,做人的规则以“善”为基准。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纯粹的“做事”或纯粹的“做人”是不存在的,做事和做人是同一行动的两个方面。这不仅决定了人们在现实的活动中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同时遵循事理和伦理,而且决定了两类规则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特定关系制约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人要生存下去,社会要存在并发展,就必须遵循一定的事理与自然相互作用,在这个层次上,事理决定伦理;但怎样活,怎样存在和发展,取决于人们自己的意愿和价值观念,在这个层次上,伦理决定事理。

      市场经济的事理与由事理决定的伦理

      现实的人的活动既要遵循事理,又要遵循伦理。因此,任何一种人的活动方式,都必定既包含做事的规则,又包含做人的规则。那么,市场经济作为人们所创造的经济活动方式,有哪些基本事理,并且它们必然地要求人们遵循哪些规则做人呢?

      市场经济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活动方式。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遵循以下规则进行活动:一是为获取利润而生产;二是根据由商品供求关系反映的社会需求状况而不是传统、习俗或行政命令,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三是竞相生产有利可图的商品,并努力改进工具、技术,提高生产效率。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只有生产者为获取交换价值或利润而生产,市场对经济活动的主导作用才是可能的。求利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要事理。为了求利,人们必须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不断增加积累、扩大生产、拓展市场、刺激消费。求利、竞争、交换、不断扩大生产和积累以及拓展市场、刺激消费等,乃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做事”的基本规则。任何一个投身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则行事,就会被淘汰出局。

      当人们按照上述规则做事时,他们应当怎样“做人”呢?

      商品交换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它内在地要求人们遵循以下规则互动:承认他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意志和决定。显而易见,如果不遵循人格独立、平等、公正、诚实、守信的规则,交换便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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