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问题是众多人文学科研究的共同主题之一。现代哲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生理学等,都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人性问题,并在本学科的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建立起相应的人性理论。 自然,伦理学的人性论研究也有着它特有的意义和视角。遗憾的是,我们对它并没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以至于许多时候,我们仍是以关于人性论的哲学探讨来代替伦理学对人性论的研究,因而最终无法把握伦理学视境中人性论的特殊意义。而问题恰恰在于,人性论对于伦理学研究的关键性似乎超过它对于其他各门人文科学的重要性。因之,认真探究人性论的伦理学意义不仅必要,而且也十分艰难。本文所及,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尝试,恳望同仁指正。 一、我国伦理学界对人性问题研究的“前伦理学层次”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伦理文化传统,伦理学同我们这个古老国度一样,历尽了沧桑,是一个开拓已久的园地。但就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来说,它尚属有待发展的年轻学科。这种评估的根据在于:目前我国伦理学界对本学科所涉及的许多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入,还缺乏对伦理学的学科根据的深层次反思。故尔,有的学者把这种状况概括为“前伦理学层次”〔1〕。 在人性问题上,我国伦理学研究的“前伦理学层次”表现为:以历史唯物论关于人性问题的一般结论代替本学科的深入研究。具体而言,我国伦理学界似乎有这样一种学术倾向,即认为人性问题只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围。这种倾向的直接后果就是幻想一劳永逸地套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性问题的现成结论,客观上否定人性理论对于伦理学的特殊意义,否定在一般人性理论指导下的伦理人性论存在的必要。我国伦理学界普遍认为,人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人的自然属性和人的社会属性,其中,社会属性是更为本质的属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马克思于1845年春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对人的本质的概括是对人的社会属性的经典表述。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 〕。这种关于人的现实本性的理解,作为哲学对人的研究的一般指导性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也许正是由于这种结论的一般适用性,赋予了涉及人性问题的各门具体学科从各自特定的角度研究和揭示人性问题的必要,为它们研究人性问题的各个侧面和不同层次留下了发挥的余地。 当然,我们的伦理学对人性问题在伦理学领域的特殊意义也有一般的涉猎。例如,针对片面强调人的自然属性的人性论,许多学者指出,这会在客观上导致物欲横流、精神颓废;针对抽象人性论提出它会抹杀道德的阶级性,等等。显然,这种一般的涉猎,仍只是从历史上抽象人性论对人类道德生活的消极导向方面揭示其伦理学意义的,这种揭示的批判性、否定性,往往忽视了人性理论在伦理学中的积极意义和它在建构伦理学说方面的预制作用;或者只肯定它们在某种历史条件下的积极作用,不承认它们具有某种持久的价值意义,漠视在科学的世界观、历史观的基础上重建伦理人性论的必要性。 应该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性问题的一般理论,解决了自古以来任何人性论都未能科学说明的道德起源问题,它批判了道德的人性起源论,提出人类的社会生活是道德的真正根源,把道德从人性移到了人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基础之上,使道德理论有了科学的世界观基础。这是伦理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但批判并不能代替重建,也不意味着人性理论的一般哲学、社会学意义业已穷尽它在其他具体科学中的特殊意义。因此,全面揭示人性理论的伦理学意义,明确它在伦理学体系中的恰当地位,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方法论指导下的伦理人性论,是我国伦理学研究亟待完成的理论课题。 二、人性理论的伦理学意义 从某种视界来看,伦理学是关于“应然”的学科,即以“应然”为预设前提的学科。顾名思义,所谓“应然”学科,其研究重点是“应该如何”,而不是“实际如何”。其他学科,如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主要是关于“实然”的学科,其研究的重点恰好与“应然”学科相对。伦理学是哲学分支,在方法论上,它接受哲学的一般指导,但是,在本质上,它既不同于自然哲学,也不等同于历史哲学。在伦理学与哲学同涉的具体问题上,仍有一个“照着讲”和“接着讲”的问题〔3〕。伦理学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以高扬人的尊严, 完善人性内容为使命的学科。它从理想的、应然的角度提示人性,在科学地了解现实人性的基础上,完成自己揭示理想人性、完善人格目标的使命。因此,它的人性论应是“接着”哲学讲,而不是“照着讲”。 人性理论的伦理学意义或者伦理人性论的基本内涵,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伦理学说的预制意义。 人性观念的确认,对于伦理学说构建有着不容置疑的预制作用。这一点,我们过去只是侧重于抽象人性论对道德的阶级性的否认,以及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对道德的阶级性的揭示等方面的理解。其实,它对具体的伦理学说的预制意义也是十分明显的。英国学者莱斯利·史蒂文森指出:“对于人性的不同见解,自然就导致了我们应当做什么、以及我们能够怎样做的不同结论。如果我们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的目的就规定了我们应当是什么,我们一定也要依赖他的帮助。如果我们是由社会所造就的,并且如果我们发现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是不美满的,那么在社会被改革之前,则是不会真正得到解救的。如果我们是完全自由的,能够不逃避个人选择的必然性,那么唯一现实的态度,就是正视我们的处境,在完全清楚我们正在做什么的条件下,作出我们的选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