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意识与原创建构

——走向新世纪的中国伦理学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剑涛,1959年生,现为中山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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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新世纪的中国伦理学,这一提法蕴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时间向度的,即中国伦理学必然随20世纪的终结迈入21世纪;二是构成向度的,即中国伦理学自身的发展,将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开辟了一个新纪元。前者乃是一个自然进程的结果。后者则需要通过伦理学者兼综主客观条件,经艰苦努力才可望达到。因此,对后者的关注、致力与疏解,也就成为中国伦理学临革求变、提升水准的关键。

      中国伦理学在新世纪开创新纪元,不是一个单纯的呼吁、一个主观的期求就可以达到的,也不是一个对社会进程进行追溯式素描、对主体自我心境进行内求式刻画就可以成就的。一方面,它以一个时代的终结为历史前提;另一方面,它以一个蕴含丰富的创造过程为理论前提。而对这两个前提的反思,则构成新纪元得以开辟而出的精神准备工作。

      新纪元总是以旧时代的终结为历史参照的。中国伦理学的“旧时代”,并不是指一个基于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制度基础之上的伦理学发展的时代,而是指一个意识形态的权威性下降,而社会政治制度正伴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度改革发生着重构。相应地,伦理学自身产生了原则的修正,理论的形变,方位的更新。因此,这个时代以“变”为突出特征,而伦理学也以“求变”为征兆。伦理学的“求变”,从三个方面鲜明体现出来。一是对时代的呼应。这种求变,以伦理学改变自己对普遍性的绝对道德理念与合德性行为的普遍模式的执着、偏狭追求为典型写照。责任制的推行引起的深刻社会变迁,推动人们思考伦理的实质性与责任性;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引起的广泛社会变化,推动人们考察政治伦理、经济伦理;传统与现代的冲撞,推动人们思虑传统伦理的现代运命,“现代伦理”的中国遭际;社会的普遍发展,又带动人们求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伦理关系。这打破了人们曾经以单纯信念维持的伦理一统局面,使伦理与时代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从而,为伦理学的发展寻求到了最深厚的社会动力源。二是对自身的重构。伦理学界对所谓伦理学的理论危机的体验,为时不短,痛楚甚深,故普遍认同伦理学的理论重构是必须的。这种重构,首先具有一种“重新收拾旧山河”的特点,因为改革开放以前,伦理学几乎中断理论命脉,需要接通才可以与时代联动。其次则具有一种“而今迈步重头越”的性质。因为改革开放已开创出一个万源汇聚、千变万化的新社会格局,伦理学务必做出全新的理论反应。于是,基本的伦理学原则需要审查,而基本内容更需要填充。这种重构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苏式伦理学的窠臼,走出了以伦理学的数个戒条范围活生生的伦理实践的困境。而且,相应开拓了领地、开阔了视野:为伦理学界所陌生的现代西方伦理学,诸如分析伦理学、生存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宗教伦理学、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等等俱为人们所了解。而过去中国伦理学单一的规范化伦理理论研究也演变而为规范的与分析的、形上的与形下的、语言的与实在的、实质的与责任的,实质的与形式的相关联的伦理学研究。同时,伦理学的理论意识与发展期求自觉化了。伦理学界并不满足于跟随哲学后面的境况,而寻求伦理学在自身理论架构、社会功能与知识积累方面的一统性进展。三是对功能的再造。伦理学曾被目为以舆论调节人的行为的“软性”规范体系,它的功能也只在范导人们的行为的合德性化选择时得到确认。而时代变局使伦理学界省悟到,伦理学首先要完成自身理论的合逻辑构造,才可望透入社会生活,影响人们的伦理思维与道德实践。且这种影响,可能至多达到观念的层面而无法伸展至行为的层面,也可能只能范导人们的行为而无以助长新的伦理思维。总之,伦理理论与伦理实践之间并无线性关系。

      这个“求变”的时代,可谓一个伦理学的相对主义时代。这个时代已面临终结的命运。因为,当社会运动促成各种因素相互撞击,使得社会各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传统等)的蕴含为人深入了解,使得理论致思得以在宽松的批评氛围中进行,使得相互冲突的思绪本身要去寻求一种可以调适的理论契合点。此时,一种可以兼纳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理论与实践、原理与方法的伦理学理性架构的需要,就成为一种客观情势。伦理学那种以历史批判为理论指向,以理论比较为方法取向的局面势必需要扭转。转而为以理论批判为研究取向,以创造发展为研究目标。因此,一个基于确定性基础上的伦理学研究局面正成为现实,而且恰好与世纪的转折相吻合。

      这种确定性,可以中国传统伦理学表达伦理信念的一句话来陈述,“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明明德”,是致力于疏解基于公正的社会政治伦理、基于爱的基本人际伦理,基于和谐的深度生态伦理;“亲民”,是将伦理学家揭示的伦理规则用以范导人们的伦理道德实践;“止于至善”,是将日用人伦与理性追求、人生理想,生活、理论与人的境界提升合理结合。这种确定性的获得,可见既是一个理论创获过程,又是一个实践开拓过程;同时,既是一个活泼泼的知行统一过程,更是一个以达到善的伦理原则的逼近行动。(此行动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

      因此,这种确定性的获得,资源意识显得格外重要,原创建构成为首要条件。新旧世纪、新旧纪元交替之际的中国伦理学资源意识,指的是伦理学研究者对伦理学建构的有用性精神储备的自觉意识。而这种资源意识,就其基本特征来讲,它完全以善的自身显现为资源借取的原则。故,资源的广泛借取完全可能。同时,这种资源意识,就其内容容纳上看,是能够兼收并蓄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及西方近现代伦理文化的。就资源利用的内部情形来讲,它不排斥古今中外任何有益的、富现代性确定内含的伦理理论与实践方式。不论其在理论上是直觉的或是分析的,是经典的或是现代的,是体系的或是解构的,是建构的或是范导的;也不论其在实践上是命令的或是劝谕的,是诱导的或是强制的,是一定的或是必然的,是普适的或是个别的。再者,这种资源意识,就其有用性上来讲,它务必是再生的、或者说是可以持续使用的。换言之,那种只在个案上显现出有用性的有限资源,是不宜作为中国伦理学建构的有效资源条件的;那种只在古典的、或只在个别国度、个别文化传统中才有效的资源,是不宜视作固有资源的。否则,将会导致视贫瘠资源为富有资源,徒耗中国伦理学发展动源。最后,这种资源意识,就其利用资源的现实条件来说,必须是务实的。即资源的利用,必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中,以为改革开放提供道德动力为取向,又以对改革开放提供的丰富的社会、人生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伦理学致思的现实基点。从而,走出单纯以伦理学理论建构为目的的理论研究困局,走出要求伦理学单纯服务于现实的功利化心态之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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