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曾子关于孝的理论及其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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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齐鲁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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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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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孔子以后的儒学发展中,曾子关于孝的理论具有相当重要地位〔1〕。前辈专家和时贤学者关于曾子的研究中常提及曾子的孝道, 但尚未进行系统的缕析;联系曾子所处的时代来认识其关于孝的理论的社会意义,这项研究还有待深入。对于曾子研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本文提出一些粗浅认识,希望得到批评指教。

      一

      曾子关于孝的理论的提出与其个人的品质和理论素养有着直接关系。曾子本人是典型的孝子。《孟子·离娄》上篇和《尽心》上篇都记载有曾子养曾晰必有酒肉、曾晰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的故事。《新语·慎微》篇说曾子奉养父母无微不至。《孔子家语·六本》记载,曾子触怒曾晰,曾晰举杖以击,曾子昏倒在地,苏醒后,他并不关心自己的安危,反而拨琴而歌,以安慰父亲,表明自己并没有因为遭受痛打而影响健康。这些记载,虽然有后人增饰的可能,但曾子本人是一位孝子,则还是大致不错的。曾子通过个人的体验和理论总结,改造和发展了传统的孝道观念,将孝演绎为一项具有根本性质的原则,赋予传统的孝以新的意义。曾子对于传统孝道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曾子强调指出孝是人们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它存在于人类的自然天性之中。这是曾子关于孝道理论的基本点。曾子说:“忠者,其孝之本与!”(《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大戴礼记·曾子立孝》)所谓“忠”,从中从心,指发自内心的一丝不苟的真诚〔2〕。 与忠密切相关的孝,就是由心中的忠爱之情而自然流露出的行为,并非源于外在的约束。基于此,曾子认为,实行孝道的心情存在于所有人的心灵当中,人人都有发出这种情感的可能,只是表达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而已。曾子说:“礼以将其力,敬以入其忠,饮食移味,居处温愉,著心于此,济其志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只要有了孝养之心,孝的行为自然就会出现,孝的志向就会实现,这就是曾子所强调的“著心于此,济其志也”的意蕴所在。孔子虽然也强调了孝道中对于父母的敬,钽他却侧重于依父志而行事,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孔子的弟子有若讲孝的时候,侧重于尊长顺服,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这些关于孝的理论虽然涉及到了孝的本质内容,但对于孝作为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这一点还不太明确。曾子强调发自内心的诚恳的孝,所谓“著心于此”的说法,以及其对于“善必自内始”(《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的强调,无论是从个人修养方面,抑或是社会伦理方面看,都是对于孝的本质的新的深刻认识。

      其次,曾子对于孝的内涵不断进行扩充,指出孝充溢于社会每个角落,几乎可以囊括关于个人活动、社会关系以及政治行为等方面的所有规范,赋予孝以无限深邃广大的意境。曾子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他所列出的这些事项,几乎包括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所有方面。曾子把孝的范围推向极至,说道:“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孔子曾讲到孝为仁之本的命题,谓“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在这里,孝虽然重要,但还只是诸种高尚品德之一,远没有达到“置之而塞于天地”的地步。在曾子那里,孝已经跨越了时间与空间,成为永恒的命题,是人类社会一切领域的终极法则。曾子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论证了“夫孝,天下之大经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这个概念。传统的孝道理论发展到了曾子,就其包容的范围来说,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再次,把孝理解为一种柔美的思想意境,力求达到和谐完善,这是曾子关于孝的理论的一个重要特色。在曾子看来,孝与乱、尤诸事是不相容的,“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实现了孝道,就能够有和谐与柔顺,就能够“美言兴焉”(《大戴礼记·曾子本孝》)。曾子认为和谐的情境应当是“宫中雍雍,外焉肃肃,兄弟僖僖,朋友切切,远者以貌,近者以情”(《大戴礼记·曾子立事》),完全是一派祥和气氛。在实践中,儿子与父母的意见或许相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依靠孝道来维护家庭的和谐呢?曾子说:“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欢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谓孝矣”(《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孝子对于父母的言行并不盲从,而是“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曾子所提倡的“谏”是“微谏”,即孝子要“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礼记·内则》),用舒缓、委婉的方式来达到“咎故不生”的目的。若父母固执已见,孝子就应当“谏而不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达善而不敢争辩”,“行之如由已”(《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在曾子看来,真正的孝子显然应当首先维护家庭的温愉环境和气氛,不惜委曲求全。曾子所讲的孝,如果理解为一种手段的话,那便是以柔克刚,便是采用亲情以缓和冲突,达到父母与子女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假若子女“微谏”而父母不听,那样的话,子女就要更尊敬、更孝顺、更竭尽心中的诚信,不惜作出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在温暖和谐的气氛下,以自己的身体力行感悟父母。曾子谓“民之本曰孝,……乐自顺此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这种“乐”,也就是和谐之乐。孔子也讲“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也讲“色难”(《论语·为政》)的问题,把在父母面前的愉悦的颜色放在重要位置,但还没有象曾子这样把孝完全理解为一种柔美的思想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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