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浩文 滨州师专

原文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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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和研究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近几年,道德遗产批判继承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本文结合分析“传统论”倾向的一些观点,就道德遗产批判继承问题发表一些浅见。

      是精选升华还是生吞活剥

      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首先是精选出道德遗产中的珍品,然后再进行加工制作使之升华;且不可笼统地谈论传统道德的积极作用,也不能搬用历史上的道德直接解决现实问题。

      只能批判继承道德遗产中的精华。对传统思想道德,历来有一种国粹主义的主张,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道德都是珍宝,应该全盘肯定和整体继承。这种食古不化的主张也被称为“传统论”,它的错误是对传统思想道德的生吞活剥和兼收并蓄。近几年来,在一些研究传统思想道德的论著中,笼统地抽象地谈论传统思想道德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积极作用,从总体上肯定传统思想道德的现代价值,这是传统论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道德遗产是区分为精华和糟粕的,从比较严格的意义上说,对历史的进步和现实的发展都有价值的为精华;反之,则是糟粕。道德遗产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应该只能是继承其精华,而舍弃其糟粕。为此,就要经过周密的考察和分析,对历史上的道德进行精选,区分出精华和糟粕。对于道德遗产中的糟粕,如等级观念、忠君思想、利已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等,都是要坚决摈弃的。经过精选真正发掘出道德遗产中的珍品,从而使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另外,坚持批判继承遗产中的精华或珍品,对于防止精神污染,抑制历史陈渣泛起,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道德遗产不可直接搬来应用。企图用历史上的道德直接解决现实问题,是传统论倾向在当前的突出表现。有的论者把传统思想道德的研究同解决现实问题直接相结合,或把传统思想道德中的一些观点和命题望文生义地搬来直接应用。好象只要倡导儒家的义利观,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利已主义;只要讲“仁爱”,就可以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间不再冷漠;只要讲“诚信”,就可以阻止住市场上的欺骗行为;只要疾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可以使民族振兴,国家昌盛。这种道德继承上的简单化,这种不经加工和雕凿的直接搬用,不但没有现实性和实际价值,而且还会造成思想混乱。诚言,象“仁爱”、“诚信”、“内省”、“中道”等传统道德,是确有价值的道德遗产,应该认真继承和弘扬。但问题是怎样继承,是直接拿来应用,还是要经过加工整理的批判继承。历史上的道德,毕竟带有当时社会的特性,其固有的原本涵义是适应于历史上的某一时代的,所体现和维护的利益也是历史上的特定阶级和人群。道德遗产的本来面目具有与社会现实的不协调性和不适应性,因而不能直接用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和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优秀道德遗产只有在批判改造之后,才能成为人们的指导思想和行为规范。

      要对道德遗产中的精品进行加工制作使之升华。这个过程是实施道德遗产批判继承古为今用原则的关键。从社会现实生活和社会进步出发,依据优秀道德遗产的原有之意,加以引申和改造,使之成为适合现代需要的道德。为此,就要对优秀道德遗产作出新的诠释,赋予新的内容。所进行的引申和诠释,应是顺理成章的,不可随意。如有的论者把孔子的“克已复礼”引申为人们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就太勉强了。而把孔子反对聚敛民财的主张引申为反对谋取私利、贪污腐化;把孔子的“见利思义”主张引申为人们在得到利益时,要考虑这种利益是否违背人民的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就显得比较贴切。从一定意义上讲,升华就是经过加工改造使优秀道德遗产现代化,即把历史上的优秀道德转变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种升华,不具有现代特性,那些属于历史上的道德就不会与现代生活相沟通,就不能发挥现实的积极作用。对优秀道德遗产的升华,不是新瓶装陈酒,而是脱胎换骨的改造。把原本属于旧道德中的内容改造成为新道德的成分,这是跨越,这是转换,这是借助于新道德的新生和前进中的复归。从道德发展的长河来看,优秀道德遗产的升华是一个辩证否定的过程,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正是经过批判继承,既保留和发扬了它的有价值的积极因素,又克服了它的局限性和过时消极的东西。正是经过这样的辩证否定,使历史上道德的精华转变为新道德中的组成部分。

      是吸收消化还是掺和重建

      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是把道德遗产中的精华或有价值的成分吸收消化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来,而不是把传统道德中的某些内容掺和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来,更不是要重建已作为历史遗产的道德。

      吸收消化就是要把优秀道德遗产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分解和同化,实现道德性质的改变和道德体系的转换,就是把以往非社会主义道德中的内容转变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历史上的道德,从社会类型来看,分属于以往各种社会的道德;从阶级属性来看,就总体上或大部分内容而论,是带有明显阶级性的,或是剥削阶级的道德,或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的道德。如果不改变原来的道德类型和道德体系的归属,而就用来干预当今的社会生活和道德关系,其作用的性质就很难说是积极的进步的。这是因为,就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讲,以往道德中渗透着历史唯心论和形而上学;就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而言,是历史上某个时代的某些人们的行为指南;就某种道德所体现和代表的利益来看,是剥削阶级的或以往社会人民群众的。要使历史上的优秀道德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毫无疑问,必须改变原本的道德归属,使其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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