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儒家传统修身观在思想基础、价值目标、方法手段、修身指向等方面有其独特的风格。它注重理想人格的塑造和追求,强调对伦理道德的践履和维护,重视对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培养和发挥,对于中国古代价值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历史的局限造成了其理论的缺陷及对人格完善的负效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科学地弘扬其富有现实积极意义的因素,以激励人们通过自我修身确立和完善现代人格。 通过修身养性,确立和完善浩然伟健的价值人格,这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这方面,古代儒学思想家以其独特的人生修养理论,为中华民族特有的价值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对于处在今天市场经济大潮中的人们的人格完善来讲,也是不可或缺的合理因素。 一、儒家传统修身观的基本特征分析 儒家的修身思想,最早对其系统阐发的是先秦时期的孔子,后来历代儒学思想家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参照、吸取了其他派别的观点和来自国外的一些文化思想,使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系统化、理论化体系。儒家传统修身观内容丰厚、形式多样,与其他修养理论相比较,在理论基础、价值目标、修身指向、方法手段、运行机制等方面,显示了它的独特风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善恶争辩的人性基础。确立一定的思想基础或理论前提是修身的重要条件。对此,古代儒学思想家都从不同的角度,把人性问题当作自己修身理论的根据或出发点。在历史上出现了以孟子为代表的“性善论”、荀子为代表的“性恶论”、董仲舒的“性三品说”、杨雄的“善恶混”的人性论、王充的“性有善有恶”观点、程朱理学的“性即理”的命题,以及“性善情恶”、“性日生日成”的思想。这些观点尽管对人性的善恶问题有着不同的见解,甚至是截然对立的,然而最后都是通过对人性的善恶的分析,论证了人经过自己的主观努力,其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从而提出了人进行修身养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孟子告诫人们可以为善的“四端”,虽然是人人都具备的,但必须要“存其心,养其性”,并扩而充之,才能培养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荀子从性恶论出发,强调对人性的改造,提出“化性而起伪”的观点,指出善是后天人为加工的结果,人性不能自发地由恶变善。杨雄也认为,为善为恶的关键在于“修”,“学者,所以修性也”,“学则正,否则邪”〔1〕。程朱学派提出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人性二元论,认为“天命之性”本于理,“气质之性”有善有恶,是可以变化的,由此宣扬“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陆王学派则十分重视“常践道”,以“保吾心之良”,“去吾心之害”。其他一些儒学思想家也都对人性的修养问题阐发了自己的观点。当然,从总体上说,儒家推崇的是一种抽象的、自然的、有的甚至是带有宿命色彩的人性论。 第二,尽心至诚的理性自觉。儒家特别强调自身修养的理性自觉,注重修身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他们认为,修身首先要认识到它的意义,端正自己的态度。也就是格物致知,“明明德”,“明善在乎格物穷理”〔2〕,这是修身的认知阶段,旨在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知, 又需要融于情,入于意。即修身要有坚强的道德情感和意志上的自制力,思想认识只有借助于情感和意志的推动,才能落实在行动上。由此,儒家提出了修身的“诚”、“正心”等问题。“诚”就是要“诚其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3〕。这是说修身应该发自于内心,“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4〕。 这种“诚”要求人们的修身必须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应该达到“慎独”,成为道德上的自律行动。“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5〕。“正心”就是要端正自己的心态,以自己的理性控制一定的情感,形成坚强的道德意志,使修身充满自制力和坚持力。修身作为一种理性自觉活动,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因而,它就不应受情绪的左右和影响。“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6〕人们在修身活动中只有真心诚意地去追求,排除自身情绪的干 扰,才能实现自己的修养目的。可以说,修身是知、情、意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三,“圣贤之域”的价值目标。儒学思想家大都把道德作为其修身的唯一目标,即修身就在于使人成为道德人,是培养自己的理想人格,达到至善的思想境界。孔子塑造了“仁且智”的理想人格——君子。他把“仁”作为其理想人格的核心内容,认为“仁者安仁”〔7〕, 君子要为“求仁而得仁”〔8〕。孟子认为, 修身就是要“善养”“浩然之气”。“浩然之气”是“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9 〕也就是一种较高的理想境界。荀子以圣人为修身的极致,“圣也者,尽伦者也”〔10〕,圣人可以“通于神明,参于天地”,他是“人之所积而致矣”〔11〕。张载提出修身是通过“知”、“礼”的结合而“成性”、“成圣”,达到“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12〕的“自由”境界。二程把修身的目标确定为“去人欲,存天理”,使人成为“与理为一”的圣人,能够与天地浑然一体。王阳明也认为,修身的目标应该是超凡入圣,人们要树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13〕的圣人理想人格。儒家把“圣贤之域”作为自己修身活动的价值目标,一方面要求人们去努力追求,以达到至圣至贤的理想人格。另一方面又把这种至善人格具体落实在人们的道德践履中,以具体的规范要求制约人们的言行,让人们感到它不是高不可攀的,通过自身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从而说明了“人皆可以为尧舜”〔14〕,“涂之人可以为禹”〔15〕的可行性,论证了道德修身的追求目标与现实人伦关系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