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序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克耀 江西宜春地区社联主席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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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道德的演变也日趋显著。因其演变中出现了诸多“异常”现象,故尔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演变为何?“异常”为何?结果又会是什么?

      恩格斯曾在一封书信中写到:“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1 〕虽然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中纷繁复杂的社会事物的演变,除遵循着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外,还同自然科学所揭示的某些含有普遍意义的规律也具有同一性。因此,我欲从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论的视角,用自然科学的“序变”观,来剖析道德这一具体的社会意识形式在特定时期的演变问题,以表示自己对“普遍关注”的关注。

      一、成因——道德序变的现实依据

      我谓“道德序变”,即是指从原有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以及它的内容、关系、风貌等等,向更高更新的水准过渡。也就是从原有的结构状态,经“无序化”演进到新的“有序”状态的“有序化”过程。这种演变的原因为何?我认为其成因有三:

      其一,社会运动变化之必然。社会同自然界一样,就其内部诸多事物的联系上看,它的系统结构概貌如图示:

      

      从系统结构第三层次得知,母系统运转变化,盖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今天,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基本矛盾仍然贯彻始终,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一系列变化,通过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以期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受其社会基本矛盾规律的制约,上层建筑的变革则成其必然,即在社会意识系统非引起相应变革不可。而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系统的一个要素,它本身虽不涉及什么体制改革问题,但它的变化与社会存在变化有同一性,只不过在时间上有早有迟而已。否则,它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难以反映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更难发挥其能动的反作用。可见道德的演变有其必然,确系社会运动变化所致,它不可能逃离于社会运动基本规律之外。

      其二,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之必然。改革首先着力于经济系统,即调整不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济结构,容许并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分的存在和适度发展,以此作为对发展尚不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这在客观上就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因此,人间关系就再不是公有制条件下那种单纯的同志式的平等互助、分工合作了,而(在私有制企业里)出现了不平等的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与这种局面相应,分配方式也出现了不公平的关系和复杂的形式与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并存。由于这些变化和差异的产生,致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经济动态过程,活跃着不同的经济主体。一统天下的计划经济体制,就不能适应多元主体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关系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不同主体的活动和利益得以实现,则是经济系统正常运转的客观要求。于是对生产结构、分配关系、流通环节、消费方式等经济系统的各个要素,按新体制要求进行调整,这势必带来整个经济结构的巨变。这种巨变作用于上层建筑,造成社会意识系统的结构变化,使社会道德由原来比较单纯的状况发生较为复杂的演变,乃是逻辑的结论。因为社会意识系统中,任何子系统与系统要素,都不能离开它的经济基础而独立存在。马克思说过,“相同的经济基础”,由于无数条件、关系和各种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都会“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2 〕那么,对于我们当前经济基础中的复杂情况来说,较之理想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其“变异”和“差别”就更加明显了。有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么在受其制约的上层建筑领域中,便有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便有表现其经济活动特征的道德出现;经济主体多元,那么不同主体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关系、道德风貌、道德标准都必然各有差异。所以,我认为: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是道德序变的现实依据之二。

      其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必然。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邓小平同志说:“不仅经济要搞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他反复强调,越是集中力量发展经济,越是 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就越需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以保证物质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根本任务和目标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它不仅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而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保证作用。

      为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转化的矛盾运动中,充分发挥社会意识系统的正向功能,对个人则要求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对集体则要求有良好的道德风貌,以造就整个社会具有良好的道德环境。但是,我们今天面对的是道德多元化的复杂局面,既要承认这个现实,又要维系社会主义道德的主体地位,以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尤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它发展进程之必然。否则,物质文明即或“搞上去了,也会掉下来”,甚至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陷入蜕化变质的结局。

      可见,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道德建设非抓不可,道德水平上不去,社会风气好不了,树立不起良好的社会风气,就不能成功地建成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加速道德“有序化”的进程,促成“道德序变”,逐步构建起共产主义的道德体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必然,故谓成因之三。

      二、进程——道德序变的矛盾运动

      道德序变的客观进程,自始至终体现了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进程,这表现在:

      1、矛盾关系——“异和同”的对立统一

      既然“道德多元”,那么不同的道德,其观念、规范、标准等等,必有相异之处。而多种道德并存于同一时代,同一国度,或同一时期与地区,即是说在相同时空条件下,能并存共处运转变化的不同事物,又必然有特定的联系——“同一性”——存在。因此,才能各以其“异”——(对立)——作为系统的不同要素,构建成同一系统——(统一)——参与运转。运动中彼此之间排斥吸引时起时伏,功能作用也有异有同,经碰撞、相竞、洗炼、筛选等诸多净化环节,由求同存异,到求大同存小异,进而再到化异为同——建立起符合时代需求的,人们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这一逐步演变过程。由此可以预料,现存的“多元道德”系统的矛盾关系将发生转化,一个更高、更新、更纯的道德系统,将随着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完成和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而诞生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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