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儒家“礼”的社会整合功能与个体道德的悖礼行为

作 者:

作者简介:
齐万良,1964年生。1989年7 月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发表论文多篇。

原文出处:
陕西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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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传统儒家礼制文化本身存在与其整合社会的职能相背离的机制,这种背离源于礼制对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界限的模糊不清,对私利的虚化处置并不妨碍人们以畸异的手段加以实现,人治高于法制的传统使得道德对个体人的约束显得迂阔而乏力。在今天道德重构中个体人理应成为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关键词 儒家 礼制文化 道德 人性 个体

      华夏素称“礼义之邦”,儒家礼制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整合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人们也不可能轻易放弃对国人恪守礼义传统的既定认识。但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却不断印证着个体道德悖礼倾向的存在,且它显然根植于礼制文化自身的机体中,走着一条非理性之路,来源于被压抑的人性,是传统道德体系动摇的内因。恩格斯指出:“文明时代愈是向前发展,它就愈是不能不给它所产生的坏事披上爱的外衣,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定它们——一句话,是实行习惯性的伪善。这种伪善,无论在较早的那些社会形态下,还是文明时代的第一阶段都是没有的。”〔1 〕礼制文化自身内在的矛盾给个体人在遵从礼义规范的前提下而悖礼提供了可能。本文试图探讨并揭示礼制文化对个体人而言的历史命运,不妥之处,尚祈方家教正。

      一、礼——群体行为的准则,个体被群体所淹没

      关于儒礼源起,此不赘述。就本质而言,礼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养成的习惯和习俗的规范化、制度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人们生存所必需的。礼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均是大众化的行为准则,最终目的又在于对群体的人产生制约力。一般来讲,礼有下列5 种释义:

      1.“礼者,体也。”礼乃一切事物之本,国家立治之本,对个人是治身之本。

      2.“礼者,序也。”礼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

      3.“礼者,履也。”礼的意义在于依礼行事。

      4.“礼者,理也。”礼必合乎情理。

      5.“礼者,养也。”礼是节制人们欲望的手段。

      马克思指出:“人是最名符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的文明人或许能做到——就象许多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换而竟有语言的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2〕

      人的类(群体)主体意识和个体主体意识是人类自我认识发展过程中所必然经历、依次相连的两个阶段。一般说来,人类社会初期,人与自然的矛盾居主导地位,群体的力量攸关生死,与之相应,人的类主体意识是人类自我认识的主流,这是人类自我认识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人的社会化不断加强,个人与人群整体,“个体与类”的矛盾日渐加深和尖锐,人的个体主体意识在人的自我认识中的地位便日趋明确和重要,在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将实现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联合体。当然,也只有此时,才能实现“人和自然界”及“个体与类”之间抗争的真正解决。〔3〕

      毫无疑问,人的社会化必然以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个人为基点,即以人的个体化为条件。

      传统与现代化的历史界碑正是以个体人的尊严、人格和价值的发现为标志的。欧洲文艺复兴和法国大革命以其解放个体人性的功绩彪炳史册,从而揭开了现代化的帷幕;自由、平等、博爱有了现实的基础,民主社会步入了历史的大门。有人曾经认为,民主对于我们这个国度早无新奇可言,先秦时期就出现了以儒家为代表的民主思潮,从而判定中国有着久远的民主传统。可是,人们很快分析发现,此处所说的民主传统内涵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民主相去甚远,乃至在人的认识问题上分属两个不同层次。

      近代西方将个体的人作为认识的中心和对象,而儒家的认识水平仅达到类主体意识的理性阶段,它关于人的本质抽象不是基于个人与人群整体关系的考察,不是从社会关系的总和上去把握人,而是基于人与动物的比较。荀子言道:“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生、有气、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合,合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荀子·王制》)他还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荀子·非相》)礼义成了传统儒家揭示的人的本质内涵。《礼记·冠义》明确提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孔子既讲仁,也讲礼,以仁带礼,以礼辅仁:“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仁者,人也。孟子指出,人生而具有“仁义礼智”四端,进而总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

      孔、孟、荀基本上完成了传统儒家礼的理论化、系统化,尽管三者对礼的态度和在礼的内涵界定上存在一定差别,但他们有一共同点:即将礼看作人类所特有,是人与自然万物相区分的唯一标志,其中尤以荀子的观点最明朗。恰如《礼记·曲礼》所云:“是故圣人作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人的理性初次觉醒,就是意识到自身与自然其他万物间的区别,这使得他们从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即本能的人,进化到自觉的人,他们生命活动本身由此纳入自己意志和意识范畴。人与自然界相分离,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他们相对自然而赢得了部分自由,同时,他们又面临着更大的麻烦:在无序的社会中同样难以生存。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建立一种新秩序,一种有别于原始与自然合一之旧秩序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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