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民族精神教育情况简介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云飞 中国人民大学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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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国民教育尤其是在学校教育中向青少年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呢?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韩国民族精神教育的有关情况。

      (一)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韩国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目标

      韩国战后的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也称国民伦理教育),始终都有明确的民族精神教育目标。在总体上,韩国道德教育主要的目标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个人,做一个正直的人,树立重视责任与荣誉的道德规范;二是在社会生活方面,信守守法、互助、信任、互让、和解、妥协、协商的民主生活准则;三是使学生树立对自己国家体制优越性的信念,树立爱国家爱民族的国家观,正确理解国家分裂的现状,以此为基点树立国家统一与安全意识。就基础教育的情况来看,虽然战后韩国的基础教育经历了多次改革,但是,培育中小学生民族精神的目标却是始终如一的。我们分三个阶段来简单地考察一下这个过程:

      第一阶段,1945年至1962年。这是尽快消除日本殖民统治的影响、构建新的国家体系、推行美国式民主的阶段。从日本殖民统治下光复之后,在到底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上,尽管受美国的左右,韩国还是欲求在传统文化中寻求民族独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根据。在教育上也是如此,他们将“民主主义”和“弘益人间”确立为自己教育的基本理念。所谓“弘益人间”是韩国开国神话中的一个基本的思想,是令天下苍生共同受益的意思。1945年,韩国教育委员会按照“弘益人间”的理念将培育具有爱国精神的国民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基于弘益人间的教育理念,培养人格完善,并具有深切爱国精神的民主国家的国民。”(韩国教育课程、教科书研究会:《韩国教科教育之变迁》,81页,大韩教科书株式会社,1990)在这个理念中,爱国是其基本的价值取向。这个思想对韩国的“教育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韩国于1948年12月颁布的《教育法》中,将“社会科”的教育目标明确规定为:“使受教育者认识到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培养道义、责任感、国民意识及合作精神;教育学生了解国家的历史与现状,培养民族精神、独立自主精神与国际合作精神。”(同上书,82页)这里,将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可以说是对民族精神的教育达到了教育理念和教育立法的自觉。1954年,韩国开始在中小学中恢复道德课,民族精神同样是强调的重点。在一定的意义上,这种自觉的民族精神意识和民族精神教育意识,是韩国在战后实现国家重建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第二阶段,1962年至1987年。这是韩国在经济上崛起、逐步实现工业化的阶段。此时,韩国开始将教育发展问题直接列入国家综合发展计划之中,教育优先发展就成为韩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和经验。而道德教育是整个教育中的基本环节。作为这种思想的体现,韩国教育部在1962年对道德课进行了全面的改革。道德课从第一阶段的非课程地位的课程一跃成为学校教育的基本领域之一。1969年,在《国民教育宪章》颁布之后,学校的道德课从过去的一周一次增加到一周两次。1973年,韩国进行了第三次课程改革,其着眼点是“培养主体的韩国人”。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广体现《国民教育宪章》的理念,加强国民精神教育和国防安全保卫教育,推进“新村教育”,振兴为确保技术人才的科学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加强岛屿偏僻地区教育。(同上书,89页)可以看出,在当时特定的国际冷战的格局中,除了特定的意识形态之外,培养学生的国民意识,呼吁学生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全心全意地投身到国家的建设中,成为了韩国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的基调。韩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就是在这期间实现的。

      第三阶段,从1987年到目前。在这一阶段,韩国首先在政治上实现了从军人政府到文人政府的转变,在经济上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在文化上经历了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和2002年的世界杯等重大事件。这些重大事件,不仅促进了韩国政治上的民主化的进程,同时在精神观念上也提升了韩国的民族精神。进入80年代后,韩国更加重视教育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终身教育写入“宪法”,并且把教育改革作为“四大国政指标”之一。所谓被设定为“国政”的教育改革,是以“全人教育”和“国民精神教育”两个理念、科学技术教育和终身教育两大原则为出发点的。在这个过程中,韩国的道德课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1994年,韩国废除了《国民教育宪章》的特殊地位,对道德课进行了改革。现在,他们把道德课的目标定位在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上。但是,由于经济复苏、民族和解与统一是目前韩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因此,民族精神教育仍然是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而在韩国现行的《教育法》中,民族精神仍然是强调的重点,但是对问题看法的视角有一定的变化。韩国的《教育法》规定有七项基本的指针,其中两项是直接讲民族精神问题的。第二项规定:教育要培养热爱国家、热爱民族的精神,为维护和发展国家的自主独立进而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第三项规定:教育要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创造和发展世界文化而努力。

      可以说,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构成了韩国战后道德教育的主题。

      (二)民族精神教育在韩国道德教育的课程和教材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在战后韩国的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道德课的作用;他们将国民伦理教育作为了所有国民都要接受的教育,而民族精神教育是国民伦理教育的基本内容。围绕着这一主题,他们在国民伦理教育的课程和教材中有针对性地展开了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

      第一,明确颁布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在1968年颁布的《国民教育宪章》中,不仅明确规定了道德教育(含民族精神教育)的目标和任务,而且直接规定了道德教育(含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国民教育宪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强调珍视和继承民族精神的重要性。《宪章》指出:“我们带着民族中兴的历史使命诞生在这块土地上。现在正是继承祖先的光辉精神,对内确立自主独立、对外贡献人类共荣之时。为此,明确我们的发展道路,以作教育之指针。”也就是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服从和服务于民族复兴大业的。二是强调要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宪章》指出:“用我们的诚实之心与健康之体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开发个人潜力,脚踏实地,培养创造力和开拓精神。以公益和秩序为先,崇尚效率和实质,继承敬爱、信义与相互帮助的文化传统,发扬合作精神。创意和合作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国家的繁荣强盛是个人发展的根本。在享有自由和权力的同时尽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国民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建设,为国服务。”也就是说,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和要求。三是在强调特定意识形态重要性的同时,突出了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重要性。《宪章》强调:“爱国家爱民族才是我们的求生之道和构建自由世界的基石。展望祖国统一的伟大时刻,作为一个有信念、自信勤勉的国民,汇集民族智慧,创造崭新历史。”也就是说,民族精神是实现民族统一的基础。(《韩国教科教育之变迁》,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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