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德育中的“学校人”与“社会人”

——当代大学的德育目标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廖小平(1962-),男,湖南邵阳人,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教育学研究。湖南 长沙 410076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当代大学与社会的全新关系所构成的大学外部德育环境,向人们提出了对当代大学德育及其目标定位进行内在省思的要求。可以用“学校人”和“社会人”来标示当代大学德育的两种理念目标。但是,在大学德育的传统定位中,“学校人”与“社会人”往往发生着裂变。当代大学德育的目标选择之一就是使“学校人”与“社会人”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二者统一的根本途径是进行大学德育创新。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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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是当代大学最重要的使命和职责。在对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中,大学德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今天,当代大学德育的培养目标本身,已经成为一个需要重新认识和考量的问题。

      本文提出“学校人”和“社会人”的概念来标示当代大学德育的两种理念目标。之所以说是“理念目标”,是因为“学校人”和“社会人”作为一个问题提出和作为一个理念来要求,首先是一个德育观念问题,用康德的话语来说,还是一个“理论理性”问题,而不是“实践理性”问题,因此首先应该在认识论意义上对它们进行一番“理性批判”。

      一、“学校人”与“社会人”及其裂变

      在大学德育语境中,所谓“学校人”,是指在特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下,受教育者通过教育者使用特定的教育教学手段、灌输特定的德育内容而被模塑成为符合某种特定德育目标的“学校角色”。而“社会人”则是指按照社会公民及其基本规范的标准来要求并能够实现某种社会期望和目标的“社会角色”。在这里,“学校人”和“社会人”首先指的是某种“角色”,它们是“角色”范畴而不是“类型”范畴,即它们所指称的主要是符合某种目标要求的角色规定而不是在社会分类意义上的类型规定。正是因为它们首先是一个角色范畴,所以它们是可以作为某种目标加以“期待”的。作为大学德育目标中的一种角色规定和角色期待,可以分别用“好学生”和“好公民”等日常语汇来描述和表征大学德育语境中作为德育目标的“学校人”和“社会人”。

      在大学德育中,从应然的要求而言,“学校人”的德育目标和“社会人”的德育目标应该是统一的。遗憾的是,在大学德育的现实运作中,“学校人”的德育目标和“社会人”的德育目标却存在着明显的脱节和裂变。譬如,“学校人”的德育目标和衡量尺度是“好学生”,而“社会人”的德育目标和衡量标准则是“好公民”,这两者本来是也应该是统一的。但是,在大学德育实践中,很长一段时间只注重“好学生”的培养,而忽视了“好公民”的教育;而事实却又往往证明,“好学生”不一定是“好公民”——培养出一个“好学生”并不意味着培养出了一个“好公民”;同样,能够做一个“好学生”也并不意味着能够做一个“好公民”——人们常常因“好学生”竟然作出诸种违法乱纪的事情而感到“震惊”和“困惑”,想当然地以为凡“好学生”是不会成为不合格的公民的,却看不到这恰恰是大学德育中“学校人”与“社会人”已然裂变的结果。

      造成“学校人”与“社会人”裂变的原因毫无疑问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一个不可忽视而往往又容易忽视的重要原因是有一道横亘在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墙”。这道“墙”既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它们使大学与社会隔离开来。“有形的墙”使大学与社会的隔离只具有地域划分的意义,而“无形的墙”则使大学与社会的隔离具有了文化内涵。这道无形的墙使两种文化分离开来,这两种文化就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一般而言,“学校人”是校园文化熏陶的结果,校园文化是“学校人”生长的土壤;而“社会人”则是社会文化哺育的产儿,社会文化是锻造“社会人”的大熔炉。由于横亘在大学与社会之间的无形的墙将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分隔为两个孤立的文化系统,加上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本来在内涵、功能和价值指向等方面的差异,因此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各自所孕育的“学校人”与“社会人”出现裂变也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了。

      如果说,作为相对封闭的文化和教育机构的传统大学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其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贯通和互动还不明显,甚至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还处于隔膜的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大学德育与社会规范的差异,也就是导致了以学校德育为基础的价值系统与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价值系统之间的差异,这也就自然造成了“学校人”与“社会人”的隔膜和裂变,那么,当代大学的校园文化与市民社会的社会文化则出现了相互作用和相互融合的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这样,使“学校人”与“社会人”有机地统一起来,就自然成了当代大学德育的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

      二、“学校人”:大学德育目标的传统定位及其后果

      按照上述对“学校人”和“社会人”的规定,我们回过头来审视以往的大学德育目标,可以发现,以往的大学德育目标总的来说是定位于“学校人”(虽然这种定位往往是“无意识”的)。这是由以往大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教育系统而与社会相隔膜的状况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大学以一道文化之墙将自身与社会隔离和封闭起来,不以社会变化为动,却以坚守“大学的独立品格”和培养“独立于社会”的“学校人”作为大学的最高价值目的。另一方面,这种大学的最高价值目的又是社会所认同和称许的,甚至也是社会对大学的基本价值定位和形象定位。因此,很明显,大学德育的传统定位是大学和社会双重因素合力影响的结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对人才要求的变化,大学的上述价值目的和大学德育的“学校人”目标定位就已经显得日益落伍,当前社会和用人单位在对毕业生的选择和评价上的“应用主义”和“德性主义”取向以及由“学校人”向“社会人”的择人标准转向就已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譬如,当今社会发生了大学生应首先是合格的社会公民的吁求,对大学生的社会期待和社会评价也更倾向于“好公民”,而不仅仅是“好学生”;而用人单位也更倾向于选择“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好学生”。

      “学校人”的德育目标定位使大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越来越困难,往往表现在大学德育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反差。可以将这些反差概括为四个方面,即“社会背景”与“学校舞台”之间的反差、价值观念与现实行为之间的反差、校内行为与校外行为之间的反差、教学内容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反差等。具体而言:(1)社会背景与学校舞台之间的反差,主要表现为,在改革开放和传播媒介非常发达的现实条件下,时代和社会的信息对大学生的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形成和发展不能不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的模式基本上只是局限于他们所处的校园范围,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动态与他们价值观的变化的关联不明显。这样,有关大学生生存时空的社会背景与他们价值观形成的校园舞台的关系、时代和社会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机制等就总是处于人们的视野之外。(2)价值观念与现实行为之间的反差,主要表现为,要么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十分超前,而行为滞后,要么行为超前,而价值观念往往滞后。不论是哪种情况,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与现实行为的反差,最终总是表现为他们的观念和行为与社会现实的变化不合拍,因此他们也就总是要么是社会的激烈批判者,抱着一种过分理想主义的态度看待社会和人生,要么是社会的冷眼旁观者,以一种利己主义的价值态度而自顾。(3)校内行为与校外行为之间的反差,如少数学生在校时是一个各方面都表现很好的学生,可一旦走入社会却表现为工作上吊儿郎当,不会处理人际关系,在价值取向上较为自私自利。(4)教育内容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反差,主要表现为,在课堂上讲授的德育内容、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等,很大程度上是“原则推衍”的结果,而不是植根于鲜活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学生在德育课堂上所接受的“课堂(或者说教材)里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在他们进入社会或所置身其中的日常生活里的社会规范往往发生龃龉,从而使原来在学校里所接受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显得苍白无力。以上几种反差本质上是一样的,即最终将导致“学校人”与“社会人”的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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