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育实效性的心理学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施晶晖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原文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德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使社会道德个体化,并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康发展。德育工作者只有充分认识学生个体社会化倾向的心理需求,把适应学生的主体道德建构和培养创造能力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德育才能具有实效性。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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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经济体制的转型带来了对社会传统秩序的冲击,道德标准出现了多元化,社会道德对行为的约束开始下降,因此,社会对建立适合经济发展的道德新秩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提高德育质量,国家加大了对德育的投入,在课时、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德育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思考实效性的问题,即德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的教学在学生的思想形成和行为塑造方面的实际效果如何。德育的实效性应体现在:(1)学生愿意接受德育,认识并理解接受德育在人生中的重要意义,能够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鉴别,进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2)学生个体的道德行为健康发展,并通过学校为社会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进而影响社会道德秩序改善,提高国民素质。目前的德育无显效性,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学生品德形成的心理分析,缺乏一套适应学生品德主体性发展的有效的德育方式和方法。要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以一致化为前提,强调外因的说教式德育,切实重视心理因素在思想道德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一、个体社会化倾向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内部动因

      德育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使社会道德个体化并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康发展。从人的发展过程来看,其行为倾向指向两个方面:一是生理的发展;二是意识的社会化。前者是为了延续生命和肉体的享受,后者是为了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因而发展自己的社会性。这种社会化的心理需求,与外界环境要求相结合,就奠定了道德发展的基础。从每个人发展结果来看,个体最终都能建立起自己的道德体系,个体成长的过程是寻求和掌握社会规则的过程。因此,思想道德是后天习得的,是在个体要求社会化条件下,在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正确有效的德育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一定阶级和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的社会成员。青少年时期是思想道德形成的关键期和最佳期,学生在进行社会道德个体化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参照体系和发展方向,学校德育起着保证方向和保持动力的引导作用,德育实效性体现在能否促成个体与社会的良性适应。另外,德育过程和学生思想品德观念的形成过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德育过程是自上而下、由外向内的过程,个体的思想品德的形成是由下向上、由内向外的过程。德育的高投入没有带来高产出,主要原因之一是混淆了这两个概念,缺乏对学生个体的心理因素的研究和开发,不是学生厌恶了德育,而是德育自身的适应性问题。

      1.个体有接受社会思想道德的心理认识倾向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是有乐群性的,有一种合群倾向,拒绝孤独、不受排斥、受人欢迎,是心理上的需要。个体迫切需要将自己纳入一定的群体,在群体中找到自己适宜的位置,有着强烈的归属意识。

      2.个体有进入社会、体验社会的心理要求

      由于观察或经验的获得,使个体认识到,必须按照所属群体的共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行为,即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群体的规范,必须掌握社会生存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规范,学生对进入社会的强烈向往,以及学生的模仿性和可塑性,为德育提供了心理基础。同时,个体有积极再现社会道德的行为倾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人既是社会关系的客体,也是社会关系的主体,是主动参与实践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人对无论以何种渠道或何种方法掌握的社会道德和知识技能,都会进行再加工,使之成为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法则,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加以应用,或反作用于社会和其他人,即使是同一种道德行为,经济个体的个性化后,也会赋予不同的特征。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也不例外,学生不仅愿意接受思想品德的教育,同时还会积极去验证,利用反馈的信息,或观察学习所获得的经验,调整自己的思想道德结构和行为,从而满足个体展示自我、印证自我的心理需求。青少年正是在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逐渐成为社会的人。

      3.个体要求社会化的内部动机是个体道德行为发展的动力

      青少年要求社会化是个人积极参与活动的内因,要求发展的内因与其自身已有的道德水准,以及社会的道德要求,几方面因素的矛盾运动,促进青少年道德水平的发展。因此,符合青少年道德建构要求的德育,才是具有实效性。

      二、道德主体性建构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基础

      社会道德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而品德则是社会道德在个人身上的具体体现。个人品德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受社会的制约,还要受到个体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带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性和主观性。青少年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青少年主体的自我调节活动,社会环境包括教育所施加的影响,只有被青少年主体所选择接纳并成为对象时,才会对主体的发展产生影响。但是,对外界刺激是否做出选择,是青少年根据自己对情景关系的判断所做出的决定。因此,有实效性的德育,应该是在正确引导下,学生积极投入的自我教育。

      1.重视品德心理发展的多开端性

      品德心理的构成,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即知、情、意、行,这四种心理成分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作为学校德育来说,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选择不同的开端,无论选择哪一种成分作为切入点,最终目的都应该达到四个方面的和谐统一发展。品德心理构成的不均衡发展,知行不一,是造成德育无效或微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在中小学生的道德发展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意义障碍”,即在教育中,学生已能正确理解和判断某些道德知识观念及其行为,但并不立刻内化成为道德信念[1]。在现实生活中,甚至可以看到“不理睬”或是“对立”现象,产生类似障碍的主要原因有:(1)现行的德育方法往往把德育作为一种知识传授,不重视青少年已有的道德水准,或对青少年的道德加工能力认识不足。同时,知识的传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学生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这就容易造成消极对待行为和逆反心理,不利于青少年的道德建构的发展;(2)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教育不一致,或是老师和家长自己的言行不一致,导致学生在道德认识与判断上产生混乱;(3)青少年对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的认识过于理论化、抽象化,无法引起相应的道德体验,继而缺乏主体的投入。因此,在德育过程中,要加强道德认识,丰富感情体验,坚持意志培养,巩固行为习惯,使青少年由他律行为尽快向自律行为转化,在自主行为过程中内化道德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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