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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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情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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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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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是近年来媒体上出现频率极高的字眼。

      近两年来,我国各地大建开发区,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圈地潮”,占地从几千亩到上万亩,投资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元,建设规模基本是连片开发,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

      开发区疯狂圈地

      记得16至18世纪,英国新兴的资本家发动过血腥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现在国内也有人认为,没有圈地运动,农民就不会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并想当然地认为中国应该来一场圈地运动。其实,这是脱离历史条件的一厢情愿,中国承受不了那样可怕的震荡。

      2004年的春节,山东齐河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新年。2003年11月16日,齐河2800亩征地被国土资源部定性为“严重违法”,“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齐河几乎“一夜成名”。

      在山东省内,土地整治风暴愈刮愈烈,同样的情况也正在全国各地同步上演。截至2003年11月底,国土资源部共清查各类开发区6015个,这些开发区规划面积达3.54万平方公里,超过了全国660个城市和所有建制镇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32家,占4.64%;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的有1019家,占20.38%,更多的是地方盲目设立的各种开发区、工业园,造成了大量土地荒芜的“撂荒”现象。

      ——过多过滥的开发区。据10个省(区市)的统计,在458.1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占68.7%。西部一个省会城市下辖的3个区县,未经论证一口气设立15个开发区。南京市江宁区,四大开发区圈地800平方公里,占该区面积的1/2,基本上没有引进项目,大部分土地都被闲置。浙江安吉县经济开发区,60多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内一片荒芜,杂草丛生,土地长期闲置。有的地方开发园区的土地出让金大大低于成本价,财政经费被用来补贴土地开发成本,不仅使地方政府背负巨大的财政负担,还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浪费惊人的开发区。中国虽然地域广阔,但可用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而全国开发区平均每公顷仅投资34万元,产值不足13万元。即便是苏南集约用地典范——昆山出口加工区的投资密度也仅为每亩50万美元,与法国平均每亩60万美元,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100万美元左右的投资密度相比,差距仍然很大。据统计,全国开发区有43%闲置,土地利用率低下。中国的耕地面积正在以惊人的幅度减少。1999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650多万亩,2000年减少近1500万亩,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已经变成2500多万亩。耕地的连年减少已经威胁到中国的粮食安全。

      ——违纪高发的开发区。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各类开发区控制土地面积超过现有城市面积。南方某省会城市下辖的一个区,全部行政区总面积的49%都纳入了开发区范围。某直辖市下辖的一个县,19个乡级开发区非法占用土地就达2万多亩。在地方财政普遍缺钱的情况下,开发区的投资大部分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开发区招商引资成功,银行的贷款基本能够得到偿还保障,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开发区是难以引来项目的,造成了开发区闲置,银行贷款成为坏账,严重扰乱了土地和城市规划的实施。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违规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高达上百亿元人民币。由于地方政府建设开发区占用农民大量的耕地,给农民的征地款仅是很低的补偿标准,或者不能到位、克扣、挪用、截留,这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动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土地上访案件占整个上访的1/3。

      “圈地”妖魔化

      中央确定建设开发区的决策,无疑是正确的,但中央的决策在地方实施时被变形异化了。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建华博士称:“各地乱建的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使得权力寻租成为可能,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

      第一招:改头换面。一些地方以搞特色农业园区等为名,采取转包、租赁等手法圈占农村土地,私下用于非农建设。山东济南市郊某村的一位村民反映说,镇、村私下与一公司签订协议,将1500亩耕地“转包”给该公司建设所谓“生态园林基地”,可这个“生态园林基地”一期工程却是汽车展销馆。

      第二招:化整为零。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土地超过35公顷的,都须报请国务院批准”,一些地方便先想方设法让基本农田荒芜,使之变成“基本农田以外土地”,然后再化整为零,分批报批。据江苏省淮阳某村村民反映,他们那里的乡村干部为了征占耕地,把稻田里的水渠强行堵塞。天旱收成不好,村干部就故意将良田瞒报为荒地、弃耕地,以达到征地目的。

      第三招:姑息纵容。有些村干部错误认为自己是民选村官,能代表村集体处置土地,有的则认为天高皇帝远,可以有法不依。一些地方领导还对基层违法占地行为采取姑息态度,纵容甚至是授意基层干部随意圈占并出让集体土地。

      第四招:大事化小。当有干部群众站出来对种种违法占地行为提出反对意见,或上报有关机关时,一些地方领导就会使出这招。自土地法实施以来,各地因土地违法处理的干部很有限。即便违反了土地法,最终的处分不外是降职,难以动摇“圈地”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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