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发区的有序竞争与协同发展

作者简介:
执笔:陈璐 薛维君 姚胜菊

原文出处:
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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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之间要不要竞争?不少人认为,开发区的竞争有利于促进制度创新和政府转变职能。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过度竞争又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扭曲。当前,以大都市为中心的都市圈内开发区之间就出现了过度竞争,陷入了竞争困境,这一现象应当引起人们的充分关注。

      大都市的开发区具有吸引外资的相对优势。而大都市周边城市也具有与大都市相同或相近的一些特点,区位和资源禀赋的相近和地域文化的相通使大都市周边的开发区比其他开发区更具有“近水楼台”的便利条件。因此而发生的竞争也比其他地区更无序、更激烈。尤其是在引资和招揽跨国公司方面的恶性竞争有不断升级之势。从规划建设和功能定位开始,大都市的开发区与其周边城市开发区之间、周边城市开发区自身之间的竞争就已展开,都市圈内开发区的整体协调与协同建设被忽视。各开发区为吸引外资,竞相压价,突破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地价、税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土地价格越降越低,有的地方甚至提出零地租,不少地方随后效仿;国家虽然已经规定了外资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但一些开发区自定更诱人的优惠政策,甚至“十免十减半”等政策也纷纷出台。这些做法既不符合WTO规则和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也助长了恶性竞争行为。许多开发区不惜代价吸引投资,却不顾这些投资是否适合自身的类型。除了大都市和个别城市开发区产业结构层次和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外,其他周边开发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产业结构雷同、层次低下、技术水平偏低、项目规模偏小等问题。许多开发区不考虑现实条件和未来的效益可能,盲目提出发展与大都市开发区相雷同的高新技术产业,造成众多开发区的广泛竞争态势。

      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无论是企业、产业还是区域间的竞争都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有效竞争不足的情况下,仍必须鼓励竞争、保护竞争、促进竞争,以竞争推动合作。在企业为主体的市场活动中,竞争可以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但是,我国的开发区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政府行为设立的,它们的竞争并不同于市场状态下的企业竞争。所以,开发区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于掌握好“边界”。

      “边界”以内的适度竞争可以促使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形成竞争优势,可以增强开发区自身素质,让不合格者出局,扩大与净化市场空间。适度竞争不仅不排斥合作,而且会激活合作的需求。它能够促使各地政府和区内企业感觉到合作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合作的冲动。同时,适度竞争将引发企业甚至区域间的购并、重组等市场经济行为,从而在资产层面上实现跨区域的合作。开发区整体素质通过适度竞争而提高,通过适度竞争与合作的多次重复,将极大地提高区域合作水平,并会在经济活力、政府效率、政府服务以及引资环境等方面起到激发和推动的作用,最终培育出区域发展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超出“边界”的竞争就是过度竞争。“边界”的标识可以用区域内竞争者的密度及相关的绩效来衡量。开发区的过度竞争是指一个行政区域内分布着高密度的开发区,且绝大多数开发区的绩效持续不佳,层次低下,地方保护主义抬头,出现狭隘的竞争行为标准,造成了行政扭曲和高社会成本。开发区的过度竞争会导致效率低下的重复设置、公共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扭曲。过度竞争中采用的政策激励多是从要素供给方面给予优惠,地价、税收、基础设施等优惠在早期可以成为开发区的优势,但从长期来看,这种优惠对于本地竞争优势的积累并没有什么好处。特别是随着地价、劳动力成本上升,投资环境恶化,投资者完全可能转移投资,造成开发区的空洞化。此外,过度竞争行为排斥合作,强化了本位主义,提升了资源再配置的机会成本,导致信息资源的独享和封闭。从产业的角度看,持续的过度竞争会瓦解产业分工合作的社会基础,扼杀企业的发展,降低了与外商博弈的谈判能力,使整个区域陷于低成本竞争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最终将使整个区域始终处于跨国公司垂直生产贸易链条最末端的地位,永远无法跃升到国际产品生产价值链中上一级具有较高附加价值的环节。

      导致开发区之间恶性竞争的深层次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首先,现行财税体制是各地方引资竞争的根源。现行财税体制是分税制下的中央和地方分成,因此,各市县都期望通过建设各类园区来吸引投资,增加当地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于是出现了争办开发区、争先恐后给优惠的现象。其次,竞争的着眼点放在了可模仿(复制)要素上使得竞争变得既容易又激烈。为了更多地吸引投资,大多数开发区将竞争的着眼点放在了可模仿的“成功要素”上,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价格、优惠政策等可复制要素的盲目复制攀比成为开发区之间竞争的主要内容,这些所谓的“成功要素”包含的都是政府行为,可复制要素的竞争实际上演变为政府行为的竞争,这样的竞争是容易做到而且容易“升级”的,结果必然是无序化和恶性化。再次,只存在企业聚集而未形成产业集群已成为大多数开发区恶性竞争的诱导条件。当某开发区的土地成本、劳动力价格等优势及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时,一些企业就可能会向其他政策更优惠的地方流动。这种流动的可能性进一步诱致了各开发区之间主导产业的趋同和低水平上的恶性竞争。最后,传统的区域文化观念也是纵容开发区之间恶性竞争的重要因素。传统地域文化观念中的保守、厌恶风险、耻于冒险、等级严格、不喜欢非正式交流与共享、不重视合作与共赢等仍是许多开发区思想意识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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