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很喜欢送礼,但是又很粗心大意。这送礼和粗心大意其实是一对根本矛盾,常常是想要送礼的时候就发现粗心大意忘了买礼物。可是他为人极为豪爽,视身外物为粪土,到时随便把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摘下来就当礼物送人。 前几天小叔又到我家做客,我与他多年不见,他一见我便大喜,欲作送礼状。我瞧他两手空空,项上没有什么值钱的金坠子,时值盛夏也没有夹克可送,担心他会把裤衩脱下来,连忙上前制止。可是他决心已定,雷打不动地搜遍全身以后发现裤袋里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马上掏出来说:“呶,这是前几天韩国旅游时买的手机,拿去!” 哇塞,是韩国最新款的,还是CDMA的,就是煲一晚电话粥也不会害脑癌死掉的那种!于是我便这样成了“手机一族”。 其实,如今在学校里,有手机的也不能算是一族,是大族,而且还分好几个帮派,N派的、S派的、M派的……数不胜数。各种手机也有自己的神通:蝈蝈的手机里有好玩的游戏,已经沦为大家的主要课余玩具之一;小苑的手机可以下载MP3,常常把周杰伦的新歌录下来然后一边播一边狂蹦不已;涂涂的手机也不赖,可以当收音机用,上课的时候就不会错过精彩的球赛了;最酷的还是阿城的手机,彩屏的,居然还有摄像的功能,老是用来狙击学校里的PLMM,然后拿回来和兄弟们一起感慨江山如此多娇。 我与手机,仿佛一直就在恋爱。没有的时候,盼星星盼月亮地渴望着,手机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小姐,高贵动人,而我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子,每每路过只能猥琐顾盼。好不容易被我盼到了,自然爱惜有加,朝夕相伴。无奈不久之后,新款的手机又层出不穷,喜新厌旧的恶念居然爬进心头,一边感叹科技的日新月异,一边责怪自己的用情不专。 学校里最讨厌手机的,莫过于老师了。尽管现在和弦手机的铃声已经进化得十分悦耳,可是老师的音乐细胞却没有因此而培养出来,对学校里此起彼伏的悠扬铃声深恶痛绝。那一次,涂涂的手机被一通电话轮番袭击,几度响起,老师也没有学当年诸葛亮对孟获“七擒七纵”的宽宏大量,手机仅响了三次,就连人带机把涂涂轰了出去,最后还要动用双亲才把手机要了回去。最爽快的要数数学老师,凡是一节课上三次铃响,二话不说拿起课本就立马走人,以至于一些不想上课的家伙上课四处拨打手机,企图借机杀人。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有一次,课堂上铃声骤起,打断了老师的讲课和学生的酣睡,老师为了保护学生的酣睡而雷霆大作,把嫌疑人等逐一搜查,未果,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提包里的爱机铿然作响,大为尴尬,不了了之。 手机是用来打电话用的,拥有手机最大的悲哀就是没人打来电话。其实想想也明白,学生嘛,交际的圈子也就是学生,你上课的时候人家也上课,你玩耍的时候人家也玩耍,回到家了有电话也犯不着打手机,于是,手机用了好几个月也没打几个正经电话,只好乱发短讯互相骚扰,聊以消灭话费,互相满足。 倒是老妈对手机甚是推崇,想儿心切的时候,随手拨一下手机,就不至于“下落不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