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性的三个基本特征

作 者:
张荣 

作者简介:
张荣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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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在众多纷纭的人性主张中,普遍围绕着人性是什么,应当是什么等问题而展开。中国传统的人性论认为,人性本善或本恶,揭示了人性的先验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就是人的社会属性,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而揭示了人性的经验性特征。基督教神学则认为,人究其本性是恶的,但人应该去恶从善,从人的“罪性”中解脱,以复归人的神性,从而揭示了人性的超验性特征。就人性而言,它的基本特征就是:先验性、经验性、超验性。

      自从古希腊著名智者普罗泰戈拉首次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命题以来,人学就始终成为哲学的主题受到哲人们的高度注意。人性问题便是众多人学问题之一,古今中外的哲学家们为之殚思竭虑,苦苦探索,提出了各自的人性主张。在这些众多纷纭的人性主张中,普遍围绕着人性是什么,应当是什么等问题而展开。有人认为,人性本善(孟子);有人主张人性本恶(荀子);有人认为,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就是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有的主张,人究其本性是恶的,但人应该去恶从善,从人的“罪性”中解脱,以复归人的神性,这是基督教的主张。本文精心选取了三种人性论,加以分析,指出,人性的基本特征就是:先验性、经验性、超验性。

      一、人性的先验特征

      中国传统人性论是颇具特色的,但总体上看是有局限性的,对人性的探讨仅停留在先验的层面,仅仅回答这一问题:人的本性如何?因此,我们权称“先验人性论”。孟子和荀子的观点大致反映着这一理论。在孟子那里,基于“天人合一”的世界观,提出了“性善”论。因为,天(Natur,自然)和人各有其价值, 天人应该形成和谐一致的价值关系,只有这种关系才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才是人生的理想境界。孟子从心性学立场出发,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和“存心养性事天”(《孟子·尽心上》)的重要命题。也就是说,人性根植于人心,受于天赋,“尽心”就能知性,“知性”方可“知天”。因此,了解人性是窥视自然奥秘的必要前提,是沟通人(心)与天的桥梁,人性一方面根植于人心,一方面,人性就是人的自然,人的天性与自然是一种“前定和谐”关系。这表明中国传统哲学将自然伦理化的固有倾向。正是基于这一立场,孟子主张,人的本性是善(潜含着自然对人的功利性,表现为德行)。“善”这人性的内容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统称“不忍人之心”。这“四心”是人所固有的,人先天地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很显然,孟子是从伦理道德角度界定人性,“四心”就是善的“四端”,由此引申出“仁义礼智”四德。孟子虽然也强调人的德性需要在后天实践中表现出来,具有将人性经验化的迹象,但其人性论的先验本质并未改变。孟子提出了人性本善的主张后,又谈到怎样实现人性、如何向善的问题。他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善”(恶)的情形。他积极推行人的后天道德实践,主张存养善性、扩充善端。“养性事天”的价值意义便是对德性的培养和发展,使它发展到完美的程度,达到圣人的境界。追求这一境界是中国传统人生观的核心。依冯友兰先生的概括,人生境界可分为“自然”、“功利”、“道德”、“天地”四境。自然境界是对人生或人生意义的“悬搁”状态,满足于“活着即人生”的生物本能的实现。这有些类似于弗洛伊德的“本我”阶段。荀子的“性恶论”着重描述了人的这种自然属性。他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荀子·非相》)。从而断定,人的自然属性、生理欲望统统是恶的(这与基督教的肉体即恶观点不谋而合)。但是,无论孟子,还是荀子都主张,善可以为。因此,尽管“功利”境界同样是人为日常生活中的名利湮没,是“人性的贫困”,可是人可以凭借道德上对身性的修养来克服,超越这种人生的较低境界。他们认为,“道德境界”是任何凡夫俗子倘若有志都能达到的。但是,在中国的人生哲学中,“道德境界”不是最高的,因为人仍旧受道德语言规范的外在约束,生性尚不自由,唯有“天地境界”才是人生的最佳境界,这是一种审美的、忘我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境界。它既可以表现为人对日常生活,人际经验的肯定性的感受、体验、领悟和眷恋,也可表现为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神秘体验。这就是中国本色的“乐感文化”,与西方宗教体验中因痛极而生快感的“罪感文化”形成显明对比。从人性角度看,中国传统人性论的前提是“天人合一”,本质是先验论。虽然孟荀都触及人性离不开经验,人性的保持更离不开后天的“教化”(“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但是他们的人性特征终归是先验的。其一,孟荀都从“人之初”来探讨“性本如何”的方式是先验的,“人之初”即人的先天性、与生俱来的品性。其二,他们虽然强调道德实践,但主要关心的是个人的“修身养性”、“尽心知性”,是一种内省功夫,内心活动。这种人性的先天性与道德活动的内在性构成了其人性论的“先验”特质。更重要的还在于:由于以孟荀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人性论坚持的是一种独断主义的哲学立场,他们关于人性本善的主张缺少辩证的逻辑论证,仅仅是凭直觉,凭借“天人合一”的一厢情愿,不能正视事物的矛盾性,不承认人与自然的现实冲突。所以,虽然《三字经》中有“苟不教,性乃迁”的经验论萌芽,但是过于乐观、过于守旧的观念终于使他们在人性本善的教条面前不能自拔。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以孟荀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人性论在揭示人性的真正内蕴上,仍有以下的启迪:首先,孟荀都认为,人的本性是存在的,这一承诺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的伦理化倾向具有规范效应,这是对人终极命运的本体论关怀,就象人们考察世界时首先要追问世界的本源一样,这是哲学思维的必然,也是首要的追问。其次;孟荀在承认人的本性存在的前提下、各执一端,使人性中的善恶两端相互对立,形成了人性的第一个“二律背反”,充分暴露问题,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第三,他们不仅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更多地揭示出人的道德属性,为进一步探讨人的社会属性积累了宝贵的思想经验。第四,中国古代哲学中强调“天地境界”是人生最佳境界的主张,是中国传统人性论中最具特色的,也最具超越性。而这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同样是与“天人合一”的“乐感文化观”不可分的,与人性本善的先验人性论也密不可分。

      二、人性的经验特征

      对人性的经验层面的探讨,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在这一点上,西方人性论颇具特色。古希腊晚期哲学中的实践化倾向可以说开了人性之经验探讨的先河。而近代则以文艺复兴法国启蒙运动为样板。但最具代表性的,我们认为,还当首推马克思主义人性论。因为,在古希腊罗马哲学的晚期,哲学伦理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斯多亚派和怀疑学派那里,这一倾向才得以停止,人的地位开始倾斜,遂渐让位于神圣的上帝。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古希腊罗马晚期,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人性扭曲了,而理论上的扭曲更甚,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理智主义风气一扫而光。对人的形而上学思考嘎然中断,这才是真正的原因。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性解放运动充其量仅是有对中世纪神学的破坏作用,对人性的思考让位于人性的实践。从理论上看,人性让位于肉体性,灵魂及神圣性失落了。而法国启蒙运动,无疑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最重要的思想解放运动,然而就人性的思考而言,其经验化、社会化并未取得本质上的积极成果。究其原因,对人性的理解个体化,对社会的理解形而上学化、机械化,而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才真正代表着人性的第二个基本特征,即经验性。马克思主义人性论与“先验人性论”有着本质区别。人之所以为人既不在“食色”等自然属性,也不在于“仁义礼智”等道德属性,人的本性是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认为,人类基本上是社会性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 页)人的社会生活本质上都是实践的。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从社会关系理解人的自然属性,具体、历史地理解人的道德活动。正如英国学者莱斯利·斯蒂文森分析的那样:“一个人所做的一切从本质上说都是一种社会活动,都是以同他有一定关系的其他人的存在为前提的。甚至连吃饭、睡觉、交配、大小便的方式也是从社会学到的。”(《人性七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86页)马克思说:“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页)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这种统一的基础就是社会的实践。所以,马克思强调,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会使用和制造劳动工具。人之所以为人,恰恰在于: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能够凭借实践把人的潜存于自然属性中的先天具有的及长期社会进化过程中积淀下来的社会经验设定下来,调动起来并发扬光大,从而把自身与动物区别开来。因此,我们认为,深入理解人性,不能仅仅满足于揭示人与动物的差异,说人性不等于动物性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揭示人自身的质,即回答“人究竟是什么”这一本质问题。中国传统人性论从先验角度解释人性是片面的,肤浅的,更是主观的。因为它不能回答人性的普遍必然性和客观有效性,即人的类本质及其实践本性。人性作为开放性范畴,人本质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人性与人本质是紧密相联的、“天性”(本性)是人性的初始方面,道德性是潜能,只有人的本质才是人性的社会化及其全方位的展现。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人本质定义是人性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划时代意义。马克思这一定义包括:①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②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③社会关系是变化的,人的本质也是具体的、历史的;④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表现为阶级性。马克思运用科学主义、历史主义和阶级分析方法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性状态,对批判剥削阶级的抽象的唯心主义人性论确实是一针见血。马克思深刻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不成为人,他的存在不是自为的,自由的。人受到自然、社会关系的双重奴役,人和物、人和人之间普遍存在着“异化”现象,也就是说,存在着社会的“人性恶”这一事实。工人不仅受到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也受到他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人化自然”)的严重束缚,工人劳动不是工人本性的一部分,他在劳动中无法发挥自己的才能,他感到痛苦和精疲力尽。在劳动中他自己属于他人,失去了“自性”。马克思指出,造成人性异化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因此,消除异化现象,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本质,恢复人性的本来面目,就成为马克思人性论的最主要任务。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马克思人性论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经验人性论。这里的经验是社会的、现实的、物质化的、具体历史的。马克思在社会历史观中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人性改造”的伟大工程,即阶级和阶级斗争,国家、革命以及共产主义。他主张运用社会生产力这一物质手段,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促进社会解放、人类进步的进程。马克思为人类规划的宏伟蓝图就是共产主义新秩序,到那时,人性才算得到真正实现,一切人才能获得彻底自由,才会获得真正的“重生”。相信人的重生也是基督教的教义,但两者大相径庭。由于马克思强调人的一切是由他的物质生活和经济条件决定的,人的自由意志受客观规律的支配,因而认为相信死后尚有生命是荒唐的。他坚决反对宗教有神论,认为一切宗教都是“人民的鸦片”,坚持战斗无神论,认为人的重生完全可以在现世完成,共产主义能够“解决历史之谜”。可以看出,马克思的人性论着重揭示了人性的社会的、经验的特征,是一种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经验人性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西方近代人性论的抽象性、个体性的局限,从而使人性更加具体化、社会历史化和现实化。它是对“先验人性论”的一次重要突破,把人的本性置于人的现实本质——社会关系中,有助于从人的自然属性、道德属性、社会属性的结合上理解人的属性,而且富于辩证法内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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