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文化”概念内涵意趣深长,其定义目前约有200种左右。 因此,我们很难择定其一为万无一失的界说。但“文化意境”涵纳的自然“与社会的人化”、“人类活动与生活的文明化”,却是人们普遍认可的内容。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展开其理论路向的。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此处, “环境的改变”也即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2 〕“创造”的韵致标示了它并非一般的物质生活活动,而是文化创造活动——“使环境人化”的活动。“人的活动”体现着人的文明发展,也即人不断地“向文而化”,使自身不断地脱却原始性和野蛮性而向越来越高级的人性水平发展。二者的一致性表征着人的价值,而“革命的实践”又是该价值的命脉所系。由此可见,“革命的实践”就是文化创造,或者说是在一定文化意义指导下的实践。离开了文化创造就不是人的社会实践,而是动物的活动了。正是在这个视界下,我们可将马克思“实践观”的文化内涵厘定为“创造和实现人的价值的对象化活动”。把“创造”同“人的价值”关联起来,这在实际上确定了人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并为“文化”指示了一种“人为”而“为人”——亦即人的自我成全——的方向。 一、“对象性”与“对象化” “对象性”与“对象化”范畴融通着“实践”的底蕴,因而规范着文化创造的真正旨趣。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和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种事物一样,都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一棵树须以土壤、水分和阳光为存在对象;一只蜜蜂须以花和花粉为存在对象,也需要以它所属的蜂群为存在对象。人所需要的存在对象更多,他受到更多的条件制约,因此也就有更丰富的“对象性”。单就“对象性”的存在意义而言,人和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对象性”是任何一种存在物在直接“生存”意义上的存在性,所以它是所有存在物的普遍属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3 〕处于对象性网络中的万千事物间的相互作用,孕育并引发出千姿百态的创造性活动。其实,大自然演化万象和育生万物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创造”活动。天象的瑰丽,山川的秀美无疑是大自然的“创造”奇迹,而生生不息、新新不已的各种有生命的事物(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的发生和演变,又何尝不是一种神妙莫测的“创造”景观。但大自然同它的“创造”过程是直接同一的自然过程,它的任何一种“创造”——例如一座山的拨地而起或一种新的生物性状的产生——都不存在事先的规划,不具有社会性与精神性。而人的文化创造却不同,它不仅具有自然性(人以自然为对象), 而且具有社会性(在社会实践中创造)、 历史性(世代相续的创造过程)与精神性(在思维指导下进行)。更重要的是,人的文化创造活动在还没有以成相的方式存在以前,就已经观念地存在于人的意识中。就是说,人的每一次创造活动都有“内心图象”(马克思语)事先存在,这就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方式,这种方式不仅把人同一切非人的自然物区别开来,也把人的“创造”同大自然的所谓“创造”区别开来。 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4 〕这段话可以看作是马克思对人的独特的“对象化”活动的最形象而准确的表述。人的存在的“对象性”是通过人的“对象化”活动而实现的,人在这种“对象化”活动中使自己的存在对象打上人的印记,这即是所谓“人化”,而人也在这种“对象化”活动中获得了内涵要比其他一切存在物丰富和生动得多的“对象性”存在。 事实上,人正是在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对象化”活动中,能动地构建了自身特有的自然性、社会性、历史性、精神性四重对象性关系,从而才获得了独一无二的文化创造者主体身份的。马克思这样阐述道:首先,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5〕个人从自然生存出发, 第一个历史性的自主活动便是诉诸劳动,迫使自然承认自身价值。这样,就产生了现实个人与自然界以劳动为中介的最基础的对象性关系。其次,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现实个人改造自然的活动并非离群索居的个体单干所能奏效,只有社会性的劳动才是唯一可行的手段。于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相互需要的第二种对象性关系。在以上双重对象性关系中,个人确立了社会本质,并且他们的自主活动也被赋予了社会性质。再次,人还是历史的存在物。任何一个时代的人的活动,都只是整个人类实践历史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因此现实的个人不仅要以他所处的现实社会为存在对象,而且要以过去各个时代的社会为存在的对象。“单是由于后来每一代人所得到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人已经取得而被他们当作原料来为新生产服务这一事实,就形成人们历史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6〕最后, 人又是精神的存在物。人类的实践不可避免地与精神相依相伴。这不仅表现为人凭借思维对实践进行价值认识、评判、选择与改造;能动地导引实践活动并把经验提升为理论。更重要的是,人的意识还能以既得的理性成果和形式为对象,借助于“反思”与“反省”,不断地创发出精神文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是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