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现行的实践定义既在逻辑上不周延,又不符合马克思原意。实践是主体人能动地把握外部客体的客观活动。现行认定的实践形式既不全面,又未体现时代精神,更不具有严密的系统结构。实践具有纵向形式、横向形式和层次形式,纵横交错、层次分明的各种形式构成实践的立体网络结构。 关键词 实践定义 实践形式 物质生活实践 横向实践 纵向实践 实践网络结构 1.实践和认识是人类两种基本活动,即人作为主体对外部客体的两种关系。它们涵盖了人类的一切活动和主客体的所有关系。从逻辑上说,实践和认识的概念是矛盾关系,在它们之外,不再有别的人类活动。见下图。这一点在哲学界似乎没有争议。
在现实的人类活动中,认识和实践互为前提、相互渗透,但在哲学思维中却是可以区分的。实践和认识的根本“种差”在于:实践是人作为主体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外界客体的客观实在活动,也称“感性活动”。认识是人作为主体以精神、观念的形式把握外部客体的内在心理活动,包括思维意识,情感体验和意志趋向以至潜意识、下意识活动。认识活动的共同特点是不具有客观实在性,即看不见、摸不着。虽然现代科技能够通过仪器探测到意识活动中脑电波和化学物质的变化,但这些变化本身并非意识。实践与认识相对,客观实在性、感性是其最根本特征,是与认识活动的唯一区别。 2.现行的哲学教科书,一般都把实践定义为“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1 〕这一定义及其解释将人的非改造性的物质活动排除在实践之外。定义更窄的还有,“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活动”。〔2〕这一定义没有抓住实践的客观性这个根本特征, “社会活动”的限定又将个人的物质生活和客观活动从实践中排除出去。这些定义不但不符合上述的逻辑要求,使实践和认识在逻辑上不周延,而且也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首次对实践的内涵做了准确全面的界定: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客观的活动”、“社会生活的本质”。除此之外,没有再加别的限定。他批判费尔巴哈把实践仅当成个人的生存活动或“卑污的犹太人活动”而不屑一顾。这并不说明,马克思将个人的物质生活以至犹太人的利己主义的商业活动排除在实践之外;而只是指明,费尔巴哈对实践的理解太狭窄,没有抓住实践的主要的和全部的形式,从而没有把握人的实践本质,把实践排除在他的哲学视野之外〔3〕。由此, 实践只能定义为:主体人能动地把握客观世界的感性活动,是主客体之间的客观现实关系。这里的“主体人”既包括人类群体,也包括个体人;这里的“把握”既包括能动地改造,也包括能动地适应;这里的“客观世界”不但指自然和社会,还有人自身的生命状态;这里的“感性活动”不但指直接把握客体的客观活动,而且也指作用于实践主体和手段、间接作用外界客体的客观活动。这个实践内涵定义,在逻辑上使概念周延,在现实中囊括了人的所有客观活动,不至于将人类许多重要的感性活动形式排除在实践之外。 3.实践内涵的缩小,必然导致实践外延的扩大。哲学界历来认为,实践有三种基本形式: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处理人际关系的社会改造活动,探索世界的科技活动或科学实验。这种概括至少有三个缺憾。 其一,逻辑不周延,没有把握实践的所有形式,将人类许多重要的客观实在活动排除在实践之外,使它们无所归依。比如:人类维持自身生命状态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生活、生育繁衍以及与此相关的卫生、体育活动;人类为了提高主体素质和实践效能的教育、管理活动;以个人的形式进行的各种物质活动等。 其二,没有体现当今的时代精神。无论是信息时代的特征,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科技、教育、管理都是不可缺少且极为重要的实践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它们的作用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而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在讲实践时对这些活动(除科技实践外)没有作出足够的重视和估价。 其三,没有对实践形式进行多角度的考察,而将物质生产、改造社会、 科学实验并列在一起; 没有进一步揭示各种实践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转化,没有建立实践的立体网络结构。 4.实践形式首先可以从人类主体把握外部世界的不同对象加以考察。物质生产活动和改造社会活动显然是两类基本实践形式。前者的对象是自然界,后者的对象是社会。但人类实践活动对象仅此两个还是不完全的。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又在把握和改造着自己的生命状态。人类自身也是自己实践把握和改造的对象。这种活动当然不是认识,也不能归结到前两类实践形式中,而是相对独立的实践形式。我们把这种实践形式称之为物质生活实践。 物质生活实践是人类维持和延续自身生命的生存活动和繁衍活动。它包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和恋爱、婚姻、家庭、生育等感性行为以及与此相关的卫生、体育事业。 卫生、体育活动是人类能动地维持和改造自身生命存在的客观活动方式,这是毫无疑义的。它们属于实践范畴,但又不能归结到传统的三大实践形式之中。有争议的是人类的生存和繁衍活动。哲学界许多人虽不否认这类活动的客观性,但总认为它们来自于动物的适应环境、维持生命的本能,不能登上专属于人的“实践”大雅之堂,所以只能孤悬于认识和实践之外。这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人是动物进化的产物,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从动物本能活动中升华出来,意识起源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物质生产实践和社会改造实践也可以从动物的生存竞争中发现其萌芽。我们将这些活动都作为人的自觉活动,为什么单单要将人有意识地维持和发展自身的物质生活和生育繁衍当作动物式的本能呢?其次,人的物质生存和繁衍活动完全具有人类特有的实践特征,即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作为人的物质生活决非动物式的本能,而是有意识地维持自身生存、满足自身需要、促进自身发展的改造自身生命状态的能动活动。它总是受到社会发展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体现着一定的文化特征。再次,马克思总是把人类的物质生活实践作为自己哲学、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恩格斯在讲到人类的生产时,将人类自身繁衍活动和物质生产活动并列。这些都是人们所熟知的。而在哲学教材的实践理论中却把物质生活打入“另册”,岂不令人费解。最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从认识发生学来看,物质生活实践恰恰是人类认识的最切近的基础和第一来源。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把物质生活排除在实践之外,认识的基础就会残缺不全以至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