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进步的合理尺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秀生 南开大学哲学系 邮编 300071 刘文波 山西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 030051

原文出处:
洛阳师专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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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是社会进步内在要素中的根本要素的理论,表征着生产方式是评价社会进步与否的合理尺度。生产方式作为评价社会进步的合理尺度,实现了价值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它与人的尺度并不矛盾,也不与生态学尺度相冲实,并不否定生产力标准。

      关键词 社会进步 评价尺度 生产方式尺度

      

      一、社会进步问题的时代背景

      二十世纪是一个剧烈变革和空前发展的世纪。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形成,使工业文明的水平和规模都以极快的速度日趋扩大,人类征服、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界介入的深度的广度是历史上无可比拟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危及文明继续发展的种种社会问题。

      首先表现为: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相伴随,随着人类对自然界改造手段技术的提高,给自然界带来了许多严重的危机,如:不可再生资源的枯竭、物种灭绝、耕地锐减、污染严重、全球温室效应加剧等。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自然环境正在日益恶化,社会与自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冲突。

      其次表现为: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与人类精神生活的空虚相伴随。这一现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尤为突出,在其工业现代化背后滋长着日益增长的金钱崇拜、精神病、走私、吸毒、同性恋等文明恶瘤,许多高尚的精神追求在物欲的横流中丧失了。

      在二十世纪这个人类文明成就卓然的时代,种种社会积弊也历历在目,这使得人们为文明的成就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为伴随文明发展的种种危机深深忧虑。人们苦苦思索:难道自然环境的破坏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局?难道道德颓废是人类文明进步中不可避免的代价,人类社会的真正进步意味着什么?面对这种二难的境况,人类自我意识开始了对人类文明进步尺度的反思。正如理论批判是现实改进的前提,观念的建构也是实际建构的条件。大批有责任感的东西方思想家已经意识到,澄清和建构一种理论上合理、实践中又可供操作的社会进步尺度显得极为迫切。故此,社会进步评价问题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当代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全球危机使西方理论界沸沸扬扬,从而产生了对社会进步问题的密切关注和重新审视。他们一反传统工业主义进步观的乐观理论,走向一种否定社会进步的悲观论调。比如,奥·斯宾格靳和阿·汤因比的历史循环论,麦多斯和舒·马赫的均衡进步论、费郎索瓦·佩鲁的新发展观等都强烈地评击了早期资本主义的进步观,提出了有限增长论乃至反增长论;罗马俱乐部的成员以一份又一份的报告、一串又一串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向人类无限追求经济增长破坏自然环境的现状敲响了警钟,里夫金以一个自然科学家的历史责任感陈述了人类疯狂追求经济增长的可怕后果。为人类设计了一幅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田园诗般的祥和理想。这样,现当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反现代化社会进步理论从人类生存环境的净化角度对工业主义进步观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但它却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了人类历史的前进,得出了“回归自然”,“回归远古”的消极倒退观念。这种进步观抽掉了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健康高速发展而和历史发展进程背道而驰。另外一股进步理论思潮史法兰克福的社会批判理论思潮,他们异化理论为武器,从理想的人性社会出发对当代资本主义的不合理性提出了有力的鞭鞑,但由于固守抽象人道主义的理论窠臼,陷于抽象空泛的道德议愤,提不出任何济世良方。到底用什么标准才能科学地表征社会进步、文明发展?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避免地要对此作出解答。

      二、社会进步理论的革命性变更

      马克思、恩格斯为社会进步的研究耗费了毕生的精力,他们关于社会进步的理论是我们研究和思考社会进步问题的方法论指导,回顾这笔财富是我们继续深入考察社会进步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思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把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概括为马克思一生中的两大发现。的确,辩证法就其形式而言来源于黑格尔,马克思的功劳,只是剥去其唯心主义外壳使辩证法获得新生;唯物主义也不是马克思的独创,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已经表达了物质第一性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只是以辩证思维形式改造了唯物主义,重新解释了世界物质性。真正代表马克思主义哲学独创性的理论是唯物史观,即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哲学。马克思在历史观领域所作的贡献,首先是思维方式的转换。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历史观的建构过程就是对因果实体论思维方式的超越和扬弃过程。而这种思维方式的革命性变更肇始于他对社会进步问题的密切关注和深入考察。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和创立发展史中清晰地看到。

      在《博士论文》期间,马克思坚持黑格尔理性主义历史观,坚持认为理性的公平原则是照耀历史的一座灯塔,理性与世界的非理性所形成的鲜明对比推动着历史的理性化进程。“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是哲学的世界化”;或者说,世界的理性化即是理性的世界化,这是一条“心理学规律”同时也是一条历史规律。自我意识(人)的职能即是用理性的公平法则对现实世界进行理论批判,实践使理性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因此,在青年马克思的心目中,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对理想化社会的观念建构即是理性创造历史的现实过程,这时马克思观察历史的方法是地道的因果实体论思维方式。这种创造历史的实体是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理性原则。不合理性的国家是坏的国家,不合理性的社会是非进步的社会,评价国家、社会的唯一标准是抽象的理性原则。

      在《莱茵报》期间,马克思虽然看到了物质利益对理性原则的玷污,并进而在《法哲学批判》时期看到了市民社会(社会物质生活体系)决定国家而不是从理性原则出发所理解的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但他毕竟相信物质利益对理性原则的玷污是暂时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是不应当的,迟早理性还会占上风,国家和法还会决定市民社会。然而,应当指出的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矛盾、观念与现实的矛盾、应有与现存的矛盾埋上马克思抛弃评价历史的抽象的理性原则的契机。

      于是,在《神圣家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一系列著作中,马克思转向了对市民社会的剖析,进而发现粗糙的物质生产和劳动实践才是历史的发源地。由向上追溯(理性)到向下追溯(市民社会),由对副本(哲学)的批判到对原本(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逐渐脱去了思维给历史罩上的先验原则,按照历史本来的的那个样子去观照历史了。于是,一切才能倒过来,从历史来说明迷信,从物质利益来说明精神,从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意识,而不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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