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转型范畴的哲学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玲玲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93级博士

原文出处:
北方论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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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社会转型包括文明转型、形态转型、制度转型和体制转型。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为社会转型研究提供了一个研究范例。社会转型的主体是人而不是社会结构。当前东方文明道路的探讨是对社会转型研究领域的拓宽。

      今天的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全方位、多层次发生剧变的转型社会特征日益突现出来。如何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出发,对社会转型的本质、规律、机制、模式等等重大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是个刻不容缓的时代课题。

      一切学术性分析,首先要对分析对象进行基本概念的界定,准确地加以理解,才有可能把握整个分析的内容。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方法论出发,对社会转型范畴作一个粗浅的分析界定。

      社会转型问题本质上是个总体性社会发展问题。社会转型是社会发展的某一特定阶段,整个社会朝着特定方向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它是人类实践活动方式(主要指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由此派生的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和整体性变革,或者说是作为人类实践活动方式的核心内容的社会结构系统的整体性变革。〔1 〕社会转型是社会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它作为社会发展所借以实现的一种形式,自然应当包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围之中。

      依据社会生产力自身变革过程中所呈现的阶段性,生产力的性质和状态所发生的根本性变化,我们大致可以确定社会转型范畴的定义域,从而把社会转型按层次划分为:文明转型、形态转型、制度转型和体制转型四种类型。

      如果对社会生产力自身变革过程作系统分析,我们会发现从一个较长的时间尺度(长过程或所谓“长波”)看,迄今为止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两次重大的革命,而现在则正处于第三次革命的时代。具体说来,在原始社会的末期,距今5000—6000年发生的农业革命;产生于18世纪初的近代工业革命;以及现在的微电子革命或称信息革命〔2〕。 通常人们也把社会生产力的这一发展看作是生产力大体经历的三个历史形态,即手工生产、大机器生产和自动化生产。显然农业革命以手工生产为基础,工业革命则以大机器生产为基础,信息革命以自动化生产为基础。与生产力的这一历史发展相联系,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也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以及当代新技术革命所预示的新的未来文明。生产力每经历一个历史形态或长过程,就必然伴随着一个文明的转型。具体说来乃是从人类获取“天然产品”的野蛮时代向手工生产的农业文明的转型,近代以来从农业文明向大机器生产的工业文明的转型,以及现在西方发达社会初露倪端的从工业文明向自动化生产的所谓“后工业文明”(即信息文明)的转型。

      需要指出的是,生产力的“长波”发展导致的文明转型,标志着社会有机系统整体性的进步。文明与文化的概念不同,文化是文明的构成要素,它是社会群体或个体在社会中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而文明则是社会生活和文化的组织形式,是文化中进步、积极、合理成分的总和,标志着人类社会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表现了以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再生产为目的的社会各成员和各组织之间的总体联系。因此,文明转型在更广阔的意义上表现了一定时空范围内社会有机系统的总体历史特性的演变,人类实践活动方式或社会结构系统的总体性变革过程。它更侧重于表现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长过程,通过文明转型的形式,人类各个存在系统在碰撞、交汇和融合过程中所实现的历史发展的连续性。

      我们既可以从长过程来分析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变革,分析它的不同历史形态,又可以将某一长过程划分为若干个小过程、小阶段,来考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历史性质。在生产力系统中,生产工具则是诸多要素中表现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尺度。它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标志。生产工具的每一次大的进步,都标志着人类生产能力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并同时制约着物质生产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劳动方式的进步。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3〕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中最主要的部分, 劳动资料在生产力的构成中是决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重要基础。“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4〕

      社会形态是标志人类社会不同质态的范畴,用来表征社会有机系统的特定发展阶段的存在。每一社会形态的历史性存在,是表现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工具的每一次大的进步,都改变了社会产品的总剩余和总分配的形式,从而导致了作为生产组织形式的社会生产关系及其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改变,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的根本改变。于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就是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它同时又表现为一个质变和量变交替进行的过程。质态的更替显然是一个形态转型的过程,它自然是社会转型的一种类型。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和晚年的人类学研究以及历史学研究的笔记中,对社会形态的演化做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地球的太古结构或原生结构是由一系列不同时期的沉积组成的。古代社会形态也是这样,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依次更迭的时代的阶段。”〔6 〕“各种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地质的形成一样,在这些历史的形成中,有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等类型)的解体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7 〕马克思以农业公社为例考察了社会形态的具体演化过程。他指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8〕马克思强调“奴隶制、农奴制等等总是派生的形式, 而决不是原始的形式。”〔9 〕而各种形式依次取代的原因乃是“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某种发展。”〔10〕可见,马克思阐明了从原始公社这一原生形态,经过次生形态、再次生形态这一历史链条实现人类社会的历史进步的思想。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集中阐述:“以古代类型的所有制最高形式即共产主义所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11〕的历史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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