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因此,马克思非常重视对人以及人作为主体的生成和发展的研究。我国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后,理论界也开始重视对人的生成和发展问题的研究,有关市场经济与人的生成、发展关系的著述日见其多。但是,纵观我国理论界在这方面的研究状况,不难发现,论者们在一些重要的和基本的问题上分歧颇多,并且存在不少理论上的混乱。有鉴于此,本文拟就人的生成和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略呈管见,以求教正。 目前我国处在人的生成和发展的哪个阶段 对人的生成、发展划分阶段的理论起源于马克思。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自然发生的“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1〕那么, 目前我国处在人的生成和发展的哪个阶段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考察一下人的发展与它赖以发展的基础即社会交往形式之间的联系。 历史表明,在人类发展的漫长的阶段中,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内,社会交往形式是直接的人的依赖关系,就是说,人与人之间不通过任何非人格的中介物而直接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是自然形成的,并且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发生的。这时由于力量的软弱,人们为了谋求生存,只能以群体形式存在,通过血缘或地域的自然纽带结合于家庭、部落、公社等形式的人群共同体之中。这种交往形式如果用经济形态来名之,就是自然经济。在这种人的依赖关系或自然经济的基础上,个人无独立性可言,体现人的主体性的不是个人而是群体,群体支配着个人的一切,包括个人的生命活动,个人只能从属于群体,用马克思的话说,个人只不过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2〕。 这个阶段上人的发展状况可称为群体本位。 取代人的依赖关系的是物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社会地形成的,它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而是间接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描述这种物的依赖关系同人的依赖关系的区别时指出:“在前一种情况(指人的依赖关系——引者)下,所有者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来统治非所有者;在后一种情况(指物的依赖关系——引者)下这种统治必须采取物的形式,通过某种第三者,即通过货币。”〔3 〕这种通过物或货币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形式,其经济形态也就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个人独立活动的社会交往形式。在市场经济中,个人是商品或货币的所有者,他们各自是独立的活动主体,只有通过物和物的交换才能建立起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个人脱离了自然性的狭隘共同体的限制,建立起广泛的世界性的社会联系;摆脱了等级从属、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建立起以对于财富的物化关系来表现人的价值的平等关系。因此,物的依赖关系取代人的依赖关系的过程就是至高无上的群体逐步瓦解、独立自主的个人逐步生成的过程。与市场经济相应的人的发展状况是个人本位。 独立个人的生成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发展的第二阶段只能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而所谓第三阶段,就是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财富的不再是物化的产品而是人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以及建立在这二者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有的论者把人在这个阶段上的发展状况称为类主体或类本位。很显然,这种类主体或类本位只有在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中产生。 以上分析表明,人的生成、发展进程与社会交往方式或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化进程是完全一致的,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社会交往方式或经济形态,就有什么样的人,那么,对于目前我国人的发展阶段的确认就取决于对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确认了。正是从这一逻辑前提出发,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很长时期内,人们认为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不仅超过了自然经济(统制经济)阶段,而且超过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阶段,正在向产品经济(计划经济)阶段过渡;与此相适应,则认为人的发展不仅超过了群体本位时代,而且超过了个人本位时代,开始向“自由人联合体”即类本位时代过渡。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市场经济机制产生以后,人们发现以前对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定位是错误的,认识到目前我国社会的经济形态不是处在由商品经济向产品经济过渡的阶段,而是处在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阶段。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得出结论:目前我国社会人的发展不是处在由个人本位向类本位过渡的阶段,而是处在由群体本位向个人本位过渡的阶段。发展市场经济,培植个人主体,分别是我国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各自独立的目标,也是二者的相互联系的共同目标。 对于目前我国人的发展阶段的确认,还可以从我国社会人的发展状况本身来考察。我国是一个封建主义统治了几千年的国家,封建主义对人的生成、发展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在封建社会中,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使人屈从于自然的支配之下,家国同构、宗法一体的封建政治文化传统牢牢地把人系在自然血缘的纽带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几乎扼杀了人的一切个性。几千年来,人们的言行举止无不纳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规范。虽然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看起来可以我行我素、颐指意使,其实,他们并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在行事,“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而已〔4〕。 离开他们所代表的家族、等级等群体。脱去他们的种种角色外衣,他们个人便什么也不是。这种扼杀个性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的停滞不前。在现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都经历了重大变化,人当然也有所不同。但是,若干年来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实为统制经济)体制和“一大二公”的公社制度,在这种体制和制度下,个人对于群体的依附关系不可能改变,个人施展创造才能的独立性不可能得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时也出现某些企图摆脱群体禁固、追求独立发展的个人,但这些个人往往遭到代表群体的传统势力的摧残而不能健康成长。所以,从目前我国人的生成、发展状况本身来看,群体本位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个人本位的思想从来没有得到发展,具有正真独立人格的个人主体根本没有形成。正因为如此,有的论者才大声疾呼:“培植个人主体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