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对劳动的全面占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规定的再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尚斌 汕头大学科学研究院,515063

原文出处: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0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提 要 由于劳动和对象的分离使人的劳动活动处在一种分裂的状态中,人对劳动便产生占有或不占有两种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工人丧失对自己劳动的占有即资本主义的片面占有,异化劳动使人成为“非人”。因而,在扬弃异化劳动的共产主义社会,向真正的人复归的人的本质除具有人的劳动类本质外,还必然具有对劳动的全面占有这一本质规定,这是我们统一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理论、关于人的类本质和现实本质的两个著名论断及其全部理论旨归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主题词 劳动 异化 全面占有 马克思主义 人的本质

       Labor and the overall occupation of labor

      Zheng Shangbin

       ( College of Scientific Research, Shantou University,515063)

      Abstract The separation of labor from its object has left human labor in a splitting state,resulting in the occupation or non-occupation of labor by man.Under capitalism,the goodsproduced becomes‘alien’to the worker who thus becomesde-hum-anized.Therefore,under communist society in which alienated labor is discarded,the return of man to his true self will necessarily cause man to have overall occupation of labor bes-ides having the generic essence of labor type——alogical co-nclusion to arrive at when we study Marx's theories on human alienation and on human generic essence and practical essence.

      Subject terms labor alienation overall occupation Marxism human essence

      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作为对人的生命的占有,是一切异化的积极的扬弃,从而是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等向自己的人的即社会的存在的复归。

       ——马克思〔1〕

      无论怎么说,在较多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没有明确地把人的本质规定和对劳动的全面占有直接联结起来。倒是我们透过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和非本质、关于异化劳动和异化劳动的扬弃、关于共产主义和私有财产的扬弃等论述,在字里行间的背后,发觉对劳动的全面占有的观念深藏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中,不要说人的本质全面实现即人实现了对劳动的全面占有的共产主义,就当马克思放弃从抽象的类本质而是在现实的基础上来考察人的本质时,对劳动及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关系的多样占有也已成了规定人本质的真在内涵之一。

      一、人、异化劳动(非人)和非“非人”

      讨论人的本质规定,我们可先从其反面从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的理论谈起。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是从分析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异化劳动”开始的。实际上,在分析异化劳动之前,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生成和发展的历史的考察及黑格尔关于人的本质规定的继承和批判,已经先验地抽象了人的类本质的存在,即“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这种活动最根本的也就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生产劳动。在确定了人的劳动类本质这一先验主体之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实异化劳动作了深刻、细致、全面的考察和分析,又通过对黑格尔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继承和运用,必然得出扬弃异化劳动向主体、向真正的人复归的结论。这是马克思异化理论的逻辑线索。

      循着这一线索,我们发现,在“异化劳动”的前后两端有两种人。前面一端是没有异化的、预设了本质的先验主体,即是能自由自觉地劳动的人。后面一端是扬弃了异化的、向主体本质复归的人。这后面一端的人是否和前面一端的相同?或者,他们的本质规定是否一致?在以往的论述中,我们并不否认这“异化劳动”两端的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然而这明显地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错误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不是单纯的循环和复归,而是螺旋式的不断上升,事物的否定之否定形态是绝不同于原来的事物的,而是高于原来事物的新质。因而我们认为,这“异化劳动”前后两端的人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那么,扬弃“异化劳动”后的人的本质规定是什么呢?

      这就要看什么是“异化劳动”,什么是对“异化劳动”的扬弃。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最先是从工人同他的劳动产品的关系这个方面来分析和考察异化劳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 〕工人生产的劳动产品不为自己所有,而是被别人占有,并成为同自己相对立的奴役自己的力量。这是异化劳动最表面、最直接的表现。这是物的异化。在谈到异化劳动“自我异化”的规定时,马克思说:“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同生产行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工人同他自己的活动——一种异己的、不属于他的活动——的关系。”〔4〕工人的劳动活动不属于他自己。“最后,对工人说来, 劳动的外在性质,就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5 〕从马克思的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工人不能占有自己的劳动,即马克思再三指出的工人的劳动产品、劳动和在劳动活动中的他本人“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两个规定又推出“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及“人同人相异化”两个规定。这样,经由异化劳动,人变成了“非人”。为了使人从“非人”状态重新成为人,马克思必然要扬弃导致“非人”产生的异化劳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