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哲学创新之路

——关于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的心路历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清海 吉林大学社会发展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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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回顾了作者自八十年代初接受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任务以来的思想经历和基本观点,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哲学发展的一份真实档案,具有极强的史料保存价值。

      高清海,1930年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虎林县,1948 年考入东北行政学院教育系。1950年到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东北人民大学,后来在变为综合性大学时又更名为吉林大学。先后讲授过逻辑学、哲学、哲学史等课,从助教做起直至成为教授,担任过教研室主任、哲学系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校长的职务,同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组成员(第一、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省哲学学会理事长等社会职务。现为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校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

      我从1980年起接受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问题的研究任务。这些年来,我主要开展了三项研究:(1)突破僵化模式, 改革教科书的哲学体系;(2)克服“本体论化”倾向,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实质; (3)体现时代精神,变革哲学观念,推进哲学理论进一步发展。

      这三项研究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或者说它们实质上是一个问题。改革教科书的哲学体系是一个突破口,一旦动手改革深入进去,就不能不碰到旧教科书存在的本体论化倾向问题,不能不提出对马克思哲学思想实质的重新理解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必然会引向观念的重大变革、哲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在苏联和我国,哲学教科书向来被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标准模式。教科书不但在哲学自身理论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意义,就连指导我们的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哲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是以教科书的体系、内容为理论依据的。所以,说流行于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从苏联引进来的教科书的哲学,也并不算十分过份。于此可以想见,改革教科书哲学体系和内容,同在我国推进哲学理论发展之间是多么密切的关系。改革教科书哲学就不能不改革支配我们头脑的哲学观念;反之,要想根本改进我国哲学理论的现状,不改革教科书的哲学也是不可能的。

      (一)哲学教科书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我说的哲学教科书,是指苏联学者30—40年代建构起来以后就很少变化,一直用作对学生、干部乃至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那个标准的蓝本。我国的哲学教科书也是从它来的,虽然局部内容有所变化,基本模式完全是一个。曾经有人把这种模式概括为“两个主义四大块”,即它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结构,内容包括“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四个互相分立的组成部分。我很同意这个概括,因为它形象地表达出了教科书在形式方面的主要特征。

      这样的结构形式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更大的问题是在内容实质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又是纠葛一起、相互为用的。我最初就是从这里发现的问题。

      我曾经是真心实意地把教科书的理论当作我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向学生传授的。教科书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的基本看法是: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处于永恒的运动中,时间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有它自身的规律等等。这些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的基本观点,当然也就是说,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这样去看世界,反之,谁能够这样去看世界谁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即辩证唯物论者了。因此,我在课堂上就把这些观点作为马克思的伟大创造,理直气壮地讲述给学生,学生也就这样当作不容置疑的马克思的观点来接受的。

      我原来虽然读过一些哲学史的书,未下苦功,许多问题一知半解,当时照苏联教材讲起来还津津有味、头头是道,有过疑问也不敢叫准。1960年理论批判后取消了我讲授哲学课的资格,只允许我去教欧洲哲学史课。这个处理给了我一个深入钻研哲学史的机会。待我认真读过前人的原著之后便发现,教科书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教给我们的那些命题,几乎没有一条是前人未曾说过的,而且有不少原话就是那样说的。例如:

      “我睁开眼睛就看到我的周围只是物质”(拉·梅特里)。

      “物质一般地就是一切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霍尔巴赫)。

      “运动乃是一种必然从物质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存在方式”(霍尔巴赫)。

      “自然处于恒久不息的运动与变化之中”,“运动是绝对的,一切静止只是相对的”(费尔巴哈)。

      “在自然中发生的一切运动都遵循着一些不变的必然法则”(费尔巴哈)。

      “思维是人的本质的一个必然的结局和属性”,“我的感觉是主观的,但它的基础和原因是客观的”,“原本先于摹本,实物先于影像,对象先于思想”(费尔巴哈),如此等等。

      这些话与教科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所教给人们的话,究竟会有多大的本质区别?如果没有原则区别,为什么它们忽然都变成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观点?难道真的像曾经对我们进行过的“批判”那样,一句话在不同人的口中说出来其本质内容、重要意义完全不同吗?

      那么辩证法部分的情况又如何呢?读过黑格尔的《小逻辑》的人都会发现,所谓“三条规律”、“五对范畴”的内容,也是没有一条规律、一对范畴是黑格尔没有论述过的,当然论述形式有所不同。

      这种情况说明,在教科书的理论中,至少在它的相当一部分内容中,马克思哲学真正的思想实质被失落了,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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