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意识范畴,人们通常是就其对社会存在的关系,把它定义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具体点说,就是社会物质生活、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精神生活是第二性的;社会物质生活是不依赖于人们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现实,而社会意识是这种现实的反映;人们的社会存在如何,人们的社会观念、理论、思想也就如何;不是人们的社会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1〕这种规定,其着眼点在于揭示社会意识的客观内容,可以叫做对社会意识的客观性或客体性理解。当然,这是正确的。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更重要的是对社会意识的主体性理解。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始人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哲学范畴深感不满。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当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系统阐发自己的哲学观的时候,公开申明:“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3 〕即是说人是主体,意识是人的意识,意识的一切规定,都离不开人,都离不开人的活动。社会意识,只有在对主体人的关系上,才能得到全面、确切的理解。但这种对社会意识的主体性理解,在理论界却被遗忘了,长期以来不被提起。有鉴于此,本文仅就社会意识的主体性理解问题作一探讨。 社会意识的属人性 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范畴,同传统的唯物主义的思维和存在范畴,密切相关。唯物主义一贯认为,意识、思维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因此,意识、思维归根到底是物质的产物。在发生学上,物质的自然在先,思维精神在后,思维、精神是物质的派生物。但历史唯物主义是现代形态的唯物主义,它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范畴都是社会现象的抽象,它们都具有属人的性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虽有第一性与第二性之分,却没有发生学上的先后。人之作为人,一开始就有精神;人类社会生活,一开始就有其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同时发生的。我们无法设想,原始社会的人们先有自己的人的物质生活,在物质生活有了相当的发展之后,才出现精神生活。社会存在不是自然存在,它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活动的结果,是为人的存在。它的任何方面、任何环节,无不包含着精神的作用,无不打着人们意志的印记。 马克思、恩格斯说:“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4〕。要理解社会意识,首先要理解人。 马克思、恩格斯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5〕人和动物一样,都具有自己的生命活动,都必须不断地同外部环境交换物质和能量。但在对环境的关系上,人和动物不同,动物与环境处于统一之中,人与自然处于对立之中。动物只靠其本能去适应自然环境,过自然生活;人则靠自己的力量,有意识地去改变自然环境,过自己的人的生活。这样人就把自己的生活、生命活动同自己本身区分开来,人成为人自身的对象。马克思说:“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6〕动物靠本能生活,它同自己的生命活动没有区别,它没有自我。人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用意识代替了本能,从而也就成了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主体。恩格斯说:“历史和自然史的不同,仅仅在于前者是有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过程。”〔7 〕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意识是属于人的。 人要靠自己生活,唯一的出路是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改变自然环境,创造自己赖以存在的生活条件。当人不能创造自己的生活时,人也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改造自然的创造性活动是人的生活手段,又是人的存在方式。存在和谋生,在人是统一的,人是为自己的存在物。马克思说:“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8〕。 人既然是处在与自然界的对立中的、以自己为对象的、有意识的为我存在物,那么人们的存在也就是他们的意识的内容。反过来说,人们的意识也就是人们存在的意识表现。马克思、恩格斯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9〕人们为自己创造生活的过程构成了人们的真实存在,也构成了人们的意识的真实内容。 在对意识作客体性理解的时候,人们不断地套用“刺激——反应”的公式,证明客体对主体感官的作用是形成感觉、意识的基础。意识的确处在对外部世界的某种关系之中。但这种关系不是自然赋予的自然关系,而是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中为自己建立起来的为我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10〕人是主体,是为我存在物。人的意识就是人在建立对外部世界的为我关系中形成的,并表现着这种为我关系。主体对环境的关系如何,他们的意识也就如何。马克思、恩格斯说:“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就是我的意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