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曾指出:“在贵族时代,每个民族或每个个人,都处于静止不动的状态,同其余的民族或个人隔离。在民主时代,人们的积极好动和强烈愿望,使他们不断地改变其住所,而不同地方的居民便由此杂居相处,彼此交往和取长补短。不仅已经是同胞的同一民族成员是如此,而且不同的民族也在同化。结果,乍一看来,这些在各个方面都一致的人,好象形成了一个每个公民在其中都俨如同一民族的民主大集团。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将人类的本来面貌显示出来。”〔1 〕托克维尔实际上指出了两种不同文明水准的民族之间的重要差别:落后的民族,表现为静止不动和相互隔离,先进的民族,表现为积极好动和彼此交往。我们认为,托克维尔看到了交往是社会较高级形态的主要特征。但他并没有指出,社会在较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化过渡中,交往的重要历史作用。事实上,在新旧文明交替的历史转变时刻,唯有交往方使各两种文明的冲突成为可能,交往乃是民族史向世界历史流动的动力源;是瓦解旧的生产方式,旧的意识形态,旧的传统观念的现代性“酸”。 一 在传统的历史哲学里,交往是一个很少被提及的范畴。但是,在唯物史观中,它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唯物史观的实践原则与交往原则有着一致性,它们都是主客体交互关系中的中介范畴,只不过交往范畴是实践范畴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它主要从主体的活动空间及其方式来对历史主、客体的实践原则作了具体化解。有人从范畴的功能方面把两者区别为:实践范畴侧重于人与对象世界的改造、变革的关系,而交往范畴更侧重于主体与对象之间的“沟通”关系。这种看法欠妥。我们不可用日常生活的交往概念来界定历史哲学的交往范畴。前者属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生活属性方面,它意指社会各种角色之间的人际关系的沟通;后者属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历史生活方面,主要考察历史发展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因而,它既有着沟通主客体关系的功能,又有着改造、变革对象世界的价值指向。 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中,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显示了历史哲学的特征。他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把交往对社会演化创新的作用提到了首位,并试图以交往的一般理论为基础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书中提出了“一个三层次并列的研究方案”,即基础层次——关于交往的一般理论(普遍语用学);中间层次——关于一般的社会化理论(交往资质发展理论);最高层次——关于社会进化理论(历史唯物主义重建)。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的微观行为与历史宏观进化都必须从交往这一普遍行为出发。首先,他把交往的核心要素表述为“理解”(verstehen),它是交往的主观特征。他说, “我把达到理解为目的行为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冲突、竞争、通常意义上的战略行为——统统是以达到理解为目标(Verstandig Ungsorientiert )的行为的衍生物。”〔2〕在此,哈贝马斯把交往作了语言学和释义学的诠释, 目的在于从经验过程的角度来分析理解过程的超验性,从而确证交往的社会本体论意义。他认为,正确的社会探求方法应该把解释性理解与意识形态的批判综合在一起,它可以提供超越主体自身意向和文化传递的客观框架,在此框架中,人们可以发现传统历史地发生着变化;经济和政治领域中的发展可能否定已被接受的解释模型,进而导致某种社会结构的创新和世界观的构建。第二,哈贝马斯把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当作社会批判理论“有形的例证”加以运用。他认为,由于现实交往有着种种与纯粹解释性交往模式不相一致的地方,因此,必须学会弗氏的方法:要求阐明交往资质需求及其变化,要求论证社会系统扭曲性交往产生的条件,并把行为动机与制度化价值相协调。这样,社会的不平衡性和转变特征更加明显。他说:“在行为理论框架中,行为动机乃是与制度化价值相协调的。那种非一体化的动机力量——它们不满意于角色系统新特许机会——则没有被分析所把握。然而,我们可以假设,这些被压抑的需求虽然没有被并入社会角色,没有转化为动机并得到认可,却无论如何拥有它们的解释性表达。或者这些解释性表达‘超出了’现存秩序的规定范围,并且作为乌托邦期望,标志着某种并未成功的集体同一性。或者,它们转化成了意识形态,服务于合乎意愿的替代物的设计以及压迫性权威的证实。……与这些背景相联系,一个均衡状态将取决于社会的统治系统是否在下列程度内实现了乌托邦的设想并消解了意识形态内容,这就是使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客观上成为可能。当然,这样一来,社会就再也不能被设想为一种自我保持系统了……毋宁说,与社会过程的功能衡量相联系的意义,在现在是与独立于统治的交往观念连在一起的。”〔3〕哈贝马斯的上述分析, 体现了他的实践哲学的特征:经验的历史哲学与实践(政治)意图的结合。他把抽象的交往解释性模式与具体的社会变革的反现存性历史经验相合起来,为我们揭示了社会失去自我保持系统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哈贝马斯的方法虽然有着浓厚的哲学解释学的色彩,但是,其独特的思维视角是颇有价值的。第三,他把上述的交往观点运用到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演化创新的规范结构中。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历史的描述性图象”,而是“一种社会进化理论”,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以后,人们并没有抓住这一理论实质,其思想误导来自把实践还原为技术;理论还原为工具式的理性;交往行为被直接等同于离开历史主体活动的某种物性化、僵化的生产力框架。在他看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必须以交往的两个方面——“社会劳动”与“种和历史”——来考察。 哈贝马斯的揭示是深刻而又中肯的,让我们结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交往理论来进一步体会哈贝马斯的上述观点。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两位导师多处运用交往范畴,含义甚广。如,世界交往、个人之间交往、普遍交往、民族内部的交往和外部交往,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等等。但是,其语意背景是十分清楚的。其一,用交往来说明历史变更的必然性。在谈到西欧近代历史转折的原因时,他们指出:“美洲和东印度航路的发现扩大了交往,从而使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的发展有了巨大的高涨。从那里输入的新产品,特别是投入流通的大量金银(它们根本改变了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劳动者),冒险的远征,殖民地的开拓,首先是当时市场已经可能扩大为而且规模愈来愈大地扩大为世界市场,——所有这一切产生了历史发展的一个新阶段,……。”〔4〕在他们看来, 交往对人类历史产生巨大变革的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致于“用一位英国经济学家的话来说,这种关系就象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寰球之上,用看不见的手分配人间的幸福和灾难,把一些王国创造出来又把它们摧毁掉,使一些民族产生又使它们趋于衰亡;……。”〔5〕其二, 用交往来说明生产方式推动历史变革的更深层的原因——历史是人类自身交往的历史,历史变革正是通过人类的生产方式,以及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方式来实现的。哈贝马斯特别强调要从交往的方面理解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生产方式的原理。他认为,说生产方式推动历史变革这种提法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更深层次地看到,生产方式并不是一种僵死的结构,它与历史主体——人的实践活动相关联。因此,生产方式实质上乃是“人类——与动物正相反——从事其生活再生产的特定方式”。从“生产”的概念来理解,它既是单个个体的工具性行为,又是包括不同个体间的社会合作(即社会交往)。因此,“生产方式是由某种生产力发展的特定状态与社会交往……所表征的。”〔6 〕哈贝马斯的分析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曾明确指出:“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7 〕“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相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8〕其三, 人类正是通过交往在历史变革中实现着自身种的历史进化。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历史通过交往得到提升本质地表现为人类自身的进化。它一方面反映着人类作为种的智力进化的演进图式,最集中地体现在后一种生产力的发展是以更为先进的技术知识的运用来超越前一种生产力水平的;另一方面反映着人类作为种的行为进化的演进图式,后一种社会形态的出现总是以更为进步的道德——实践水平来扬弃前一社会形态的。再一方面反映着人类作为种的个体存在方式进化的演进图式,“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9〕其四, 把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尺。他们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