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人性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福森 吉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厉复魁 长春邮电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长白论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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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真理观

      真理(本文的真理仅指认知意义上的真理)是人的一种认识,反映着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一种现实关系。由此不难得出如下结论:真理与人是不可分的。真理不仅反映着外部世界的“物性”,而且其中也映射着人性的光辉,表现着特定历史时代认识主体的认知结构和能力、实践的性质和方式、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文化的结构和观念等人性内容。实践是现实的人性的基础,因此,马克思把实践论作为认识论、真理论的基础,也就是把现实的、历史的人性作为理解认识和真理的基础。这种重视实践、突出人的作用的真理观,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真理观。

      我国由原苏联引进的教科书所代表的传统的真理观是一种“以物为本”的真理论。这种真理观是近代的以“解释世界”为宗旨的本体论哲学在真理问题上的突出表现。在这种真理观看来,真理既然是人对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就自然要从中排除人的影响,这样才能使真理符合外部世界的“本来面目”。在这种观点看来,认识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就是不断排除人性杂质使真理的客观性越来越纯化的过程。在这种理解中,人、人性扮演着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这种真理观是一种“以物为本”的真理观。

      所谓真理观,是指在对真理本性问题的回答中的根本立场和解释框架。否定真理的人性意义,排除真理中的人性内容,把真理仅仅看成是对外部世界的适应的“以物为本”的真理观,是机械唯物主义以解释世界为宗旨的本体论哲学在真理观上的集中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既然对外部客观世界都不能只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那么,对于作为人的认识的真理怎么可以离开人、离开人性而只从客观方面去理解呢?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的真理观,应当是“以人为本”的真理观。我们这样讲可能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据说,人本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资产阶级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因而应视人本主义为恶魔,视“物本主义”为珍宝。这样去理解人本主义恐怕是过于简单化了。哲学史上曾经出现过各种形式的人本主义真理观:有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的人本主义的真理观,有以贝克莱为代表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人本主义的真理观。哲学以人为本并不错,问题是怎样理解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把实践看成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决定人类本性的现实基础,因此,以实践为本去理解真理的本性,就是以人为本去理解真理的本性。不过,它不是以抽象不变的人性为本,而是以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人性为本。

      人们之所以厌恶“以人为本”的真理观,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对主观性的错误理解。在认识中,人性作用突出表现为主观性的作用。既然真理只是对外在客观性的正确反映,因此,在这种以物为本的解释框架中,主观性就被看成一种完全消极的、反真理性的东西。在这种解释框架下,人们把主观性同真理绝对对立起来,反对马克思的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就是顺里成章的了。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从未给主观性下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定义,相反,主观性却被理解为“主观主义”的代名词。在我们看来,主观性概念应当包含下面的三层涵义:

      第一,从性质上说,主观性是人的起于心意之内的由己性。它只是表示:人的一切活动总是从人自我出发的,总是由己出发去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只有如此,人才是个主体。马克思讲的在实践中,目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1〕, 正是讲的人的活动的由己性。这种由己性不仅表现在实践中,而且表现在认知活动中。认识真理的直接目的无疑是要认识外部对象的客观性,但这种认识也只有由己出发才能获得。否则,人就不是一个认识主体。例如,“水中映月”的“水”就不是认识主体。水中映月只是水对月光的一种被动的物理反应,而不是主体的认识活动。主观性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必然背离客观性。它可能导致对客观性的背离(如主观主义),但也正是由于主观性的存在,人才能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因此,人的“由己出发”与从客观实际出发并不矛盾,因为它们讲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第二,从内容上看,主观性也反映客观对象的内容。主观性不仅表现了主体的要求、性质和状态,也同时由己出发去反映客体的性质或状态。因此,就其内容来说,主观性与客观性又具有同一性。但是,正因为真理性认识也是由己出发的,因而在认识成果中就必然同时也反映着主体的价值追求和选择,表现出主体的性质和状态,因而在真理中必然沉积着人性的内容。

      第三,从存在形式上看,主观性是一种以观念形式存在的内在性。主观性不仅起于心意以内,而且只能存在于人的心意以内。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反映着外部世界的客观内容,但它却不等于外部事物本身。在认识中,外部对象发生了一个从外在客观形态向内在主观形态的转变。这个转变不是直观的、被动的水中映月式的反映。它既是一种反映,也是依人的主观认知结构的性质所进行的一种重新构造。例如,人可以把光波转换成主观的颜色,把物体的分子状态转换成主观的气味或味道。

      因此,我们不能把人性、主观性简单地看成一种反客观性、反真理性。主观性确实在认识中也有消极的一面:人们总是有选择地、有创造性地对待外部对象,因而人才有犯错误的可能。但是,人的实践和认识又离不开主观性的作用,认识的积极成果——对外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也正是发生在主观性的能动反映、选择和建构之中。没有主观性的参预,人的认识就不能超出“水中映月”的水平。至多也只能达到本能的、对外部刺激的生物性反应,根本不可能有真理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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