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哲学初探”笔谈

作者简介:
王天思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鲁品越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詹克明 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曙华 杭州师范学院科技史教研室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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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世昌先生遗著《微观哲学初探》于1995年4 月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之后,本刊于1995年第4 期图书评介栏发表了何祚榕《为“微观哲学体系”登场鸣锣开道》一文,引起一些中青年学者的关注,他们从不同角度对该书及其课题进行评议和讨论,现摘要如下:

      当人类认识深入到空间尺度小于10的负8次方厘米的微观领域时 ,人们便进到了一个和自然关系的新层面。对于宏观主体来说,微观领域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自从上个世纪之交以来,人们对这个全新世界的认识已取得重大进展,但面对这一崭新的认识成果近一个世纪,却至今未能建立起一门相应的认识理论。可喜的是,杨世昌先生的《微观哲学初探》一书,在这方面作了很有意义的探讨。杨先生的研究,引发了笔者对于微观认识论(或微观世界认识论)的一些思索。

      (1)一种朝向广义认识论的努力。 微观认识论是对微观世界认识的哲学反思。关于建立微观(世界)认识论的必要性,可以从何祚榕先生就建立微观哲学体系的意义所说的一段话得到合理的说明(参见《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第197页)。建立微观(世界)认识论,是一种朝向广义认识论的努力。

      广义认识论应当包括这样一些领域,从认识客体看可以有:宏观认识,即以宏观事物为客体的认识,和微观认识,即以微观事物为客体的认识;从认识主体看可以有:个体认识,即以个体为认识主体的认识,和社会认识,即以社会为认识主体的认识;从认识关系看则可以有:外界(或对象)认识,即指向主体外部世界的认识,和自我认识,即指向认识主体自身的认识。

      传统认识论主要是宏观的、个体的和外界的;社会认识和自我认识的理论正在建立(目前我国这两方面的研究均包含在社会认识论中),只有微观(世界)认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和系统化。

      (2)间接感受:微观认识论的基石。 宏观认识建立在主体感官的基础之上,是以直接感受为基础的。由于是宏观主体对宏观客体的认识,由于认识活动在同一空间尺度中,这种认识可以以形象的方式进行。然而在宏观主体对微观客体的认识中,情景则完全不同。由于微观世界的量子性质,作为宏观存在的人不能用感官直接感知微观事物。在对微观世界的认识中,观测主体和量子状态之间有一道无形的屏障。正是这一屏障构成了微观认识和宏观认识的本质区别。这一区别“要求一个全新的认识论。这个认识论,不是以直接感受,而是以间接感受为基础的”(《微观哲学初探》第21页,以下凡引此书均只注页码)。

      提出“间接感受”之功不可没,它是微观认识论的基石及其研究的出发点。

      (3)观测和仪器。在宏观领域, 任何观测都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即使借助仪器进行也不例外;仪器不过是主体感官的延长。因而在宏观认识论研究中,观测和仪器不会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但是在微观领域,由于主客体之间的无形屏障,观测的进行和仪器的运用都变得如此复杂,以致它们凸现为极为重要的认识论问题,成为微观认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

      (4)宏观主体和微观客体。宏观主体和微观客体的相互关系, 是微观认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

      由于微观客体不能为宏观主体所直接感受,微观信息存在一个宏观化的过程。当微观客体信息转化为宏观现象呈现在主体面前,微观世界的原本图景已经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大改变。而这种大改变的发生,正是宏观主体的干预造成的。这种情境,使宏观主体和微观客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以致引出一系列新的认识论问题。像径迹照片这样一些特定的宏观客体上由微观事件造成的宏观效应,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所要观察的微观客体本身?主体怎么根据这些宏观效应得到关于微观客体本身的认识?波粒二象性、几率或几率波等等,到底是微观客体本身的特性,还是宏观主体的主观构想?这些关于宏观主体与微观客体关系的问题,涉及微观认识论研究中的一个更深层次——描述和解释。

      (5)描述和解释。在现代科学中,描述和解释的分化日益明显。 描述和解释的完全分化,是微观认识领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由于宏观主体对微观客体的描述和解释已经完全分化,二者并不能像在经典物理学中那样简单地相互等同,否则,便会把宏观主体对微观客体的描述的特性,与微观客体本身的性质混为一谈。例如,由于人们必须用统计方法描述微观事物过程,人们就认为几率性是微观事物过程本身的特性。微观认识领域许多困扰人的问题,包括爱因斯坦和玻尔的“世纪之争”,都源于客体本身的特性和宏观主体对微观客体的描述的特性的混淆。

      宏观主体对微观客体的描述,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在微观认识领域,一方面,微观客体的性质与人的感觉特性完全不同,它们甚至不能为宏观主体所想象;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特定的宏观存在,主体又不得不用经典(宏观)概念去描述微观现象。电子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然而人们又不得不用波和粒这两个经典概念去描述它。尽管人们用“导波”、“波包”或者新造的Wavicle(波粒子), 但都不能形成具有波粒二象性的微观粒子的具体概念。玻尔不得不采用“互补描述”,正说明了宏观主体用经典物理学概念描述微观客体的极端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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