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义学及其在中国的传承系统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秀梅(1960- ),女(回族),青海西宁人,青海民族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攻宗教哲学与伊斯兰文化。北京100083

原文出处:
回族研究

内容提要:

伊斯兰教义学的传承系统,一般指学科主体知识体系的形成脉络和传承者空间上的联络序列。但后者只是对前者的背景映衬,其主体仍然是传承系统的知识构架与传承方式恪守的原则。中国伊斯兰教义学在特殊的时空人文背景下由穆斯林承接和建构的伊斯兰教义学知识系统,使正统伊斯兰信仰文化在汉藏语境中配置为“认主独一”的伊斯兰认主学。


期刊代号:B9
分类名称:宗教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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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义学知识渊源及学科系统辨析

      在伊斯兰知识体系中,教义学是一门核心学科。伊斯兰教义学是在围绕《古兰经》的注释和“圣训”的研究以及教法演绎过程中,对伊斯兰观念下世界终极意义的形而上学探究与逻辑思辨。关于《古兰经》的学科地位,一般认为,“《古兰经》主要是一部宗教经典而非哲学专著,但在《古兰经》中却经常涉及宗教和哲学共有的一些问题,如理智的认识、思维和存在、现象和本质、真理和谬误、空间和时间、创造和被造等等。伊斯兰宗教哲学的形成以《古兰经》的颁布为主要标志。在穆斯林的心目中,《古兰经》就是人类精神的保障,《古兰经》都是真主安拉所说的话,而且所有的话都表示存在的意义或真正的本质。《古兰经》对于善辩的阿拉伯人来说,不仅是宗教典籍,而且是差不多300多种学问的源头,如法律学、语言学、历史学、文学、自然科学、天文学、哲学等。伊斯兰宗教哲学最初正是在对《古兰经》的注释中发展起来的。伊斯兰宗教哲学的派别则大多是在注释《古兰经》时,由于对经文的理解不同,而表现出了各派自己的哲学观点”[1]。当然,用哲学方法探讨教义的认主学实际上可称为《古兰经》诠释学。

      西方学者把《古兰经》解说为:“《古兰经》可能是世界上最常被人朗诵(也是最常被人阅读)的一部书了。无疑,它是世界上最被人熟记的书,也可能是对读到过它的人影响最大的书。穆罕默德对其内容的重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认为它是安拉通过他来完成的唯一重要的奇迹,他称它为安拉‘持续的奇迹’。以他本人没有受过教育,也不识字,仅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而已,却能够制作出一部书,提供一切知识的基本蓝图,而同时文法完美无可比拟,这是穆罕默德,以及所有跟随他的穆斯林都认为是无法相信的。”[2]穆斯林的内心理念中,《古兰经》被确认为是安拉对于穆罕默德使者的启示真理:“这《古兰经》确是全世界的主所启示的。那忠实的精神把它降示在你的心上,以便你警告众人,以明白的阿拉伯语。”(26:192-195)“我只本真理而降示《古兰经》,而《古兰经》也只含真理而降下。我只派遣你做报喜信者和警告者。这是一部《古兰经》,我使它意义明白,以便你从容不迫地对众人宣读它;我逐渐地降示它。”(17:105-106)就是说《古兰经》是真主通过使者借以引导皈信者步入和平坦途,其中既无神秘又无难解之意的明显信仰,即《古兰经》所说的“你虽然切望世人信道,但他们大半是不信道的。你不为传授《古兰经》而向他们要求任何报酬。《古兰经》只是对世人的教诲”(12:103-104)。伊斯兰教作为一种信仰生活方式与信仰理论体系,旨在通过对安拉的信仰认识,来规范人类的生活原则与行为举止,实现指导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使人类的生命更富有终极意义。它以信仰者个体与安拉的关系作为高于其他任何关系的主仆基本关系,据此拓展和确定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伊斯兰教义学信仰体系的基本含义。

      1.教义学与认主学:教义学以人与安拉的关系为基本框架,主旨在于从伊斯兰教正统信仰文化角度,确定穆斯林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教义学是理论界专家的学理探讨领域,普通穆斯林以“凯里买晒哈代”(Kalimai Shaihaday认主学总信词)和“凯里买团医拜”(Kalimai Tuaniyibai认主学分信词)以及通俗易懂的简短证词“凯里买”即汉译的“清真言”作为信仰纲领,或者作为教义学、认主学的基本知识。伊斯兰教主张通过终身习得的知识发现真理而参悟安拉的大能和造化的美妙,在感赞和崇拜中置自身于安拉创造的自然和谐的正道上。所以对于穆斯林而言的教义学则是行为实践领域信仰体认的认主学。

      2.教义学与教法学:教法学,是以群体贯彻信仰的社会制度和个人操守规范的教法作为研究范围的,核心是确保健全信仰下的自律意识和法律制度,其内容的实质仍然是认主学知识的行为化和社会化,是贴近人类心理意念和日常生活的可操作的法律程序,也是社会化的穆斯林行动哲学。穆斯林的信仰得到践行,保障“大地代治者”的社会义务,实现社会的伊斯兰秩序化,完全依赖于合法(Halaly)非法(Hlamu)的法律意识和教法制度的实施。所以,教法学与教义学是相互依赖的操作程序与法理依据。

      3.教义学的学科化:在伊斯兰教历史上,把认主学和教法学统称为“斐格海”(Figh),后又称教义学为大斐格海,称教法学为斐格海。关于认主学的研究称为“陶赫德”(Ilm-al-Tauhid)。陶赫德的本意是统一。这是研究安拉独一属性的学问,阿拉伯伊斯兰世界里把它称为“凯俩目”(Ilm-al-Kalam)。凯俩目本意是语言,因为一般学者所争执的问题最著名的是关于安拉的语言问题,还因为精通这一学问的人具有语言逻辑思辨才能,对主张这一学说的人称为“穆泰凯里蒙”(Mutakllimun),后来,凡“穆泰凯里蒙”的学说通称为“凯俩目”。其实,“凯俩目”的准确含义是辩证认主学,或直接可称为辩证学。而“穆泰凯里蒙”则是辩证学家。

      伊斯兰教义学研究约始自8世纪,以思辨教义学的形成为标志。在引进和丰富希腊、拜占廷、波斯、印度等外来文化特别是思辨之源的古希腊亚理士多德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极大地丰富了伊斯兰文化的内涵,强化了理性认主的辩证思维方式,逐渐形成新的宇宙观、人生观。以《古兰经》为知识源泉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精神作为一种主体文化,它在走向世界性文明的进程中,以主体信仰文化价值为尺度合理移植和发展古希腊思辨方法而丰富了自身。由于《古兰经》就事论事的历史性和统筹人文自然的规律性所含的奥义明显不同于单纯追逐人本位思辨精神的古希腊哲学,还由于接受启示和人的理解的场域完全不同,所以早年阿拉伯穆斯林是以非常谨慎的心态来对待外来文化,使古希腊逻辑思辨的工具性知识成为伊斯兰教义学的建构方法,又使古希腊思想在“亚理士多德第二教师”的弘扬下得以系统化保存。而且,这种严谨的伊斯兰学术风气在穆斯林学术界保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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