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论

——哲学的未来形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可真,1958年生,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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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论是在消灭了阶级对抗的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新哲学,它既符合哲学发展规律,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阶段。这种新哲学以保守的辩证法为其根本特征,把“和”(差异协同)当作自己的核心范畴和根本原则;其基本内容则由“人论”、“文化论”和“历史论”的三大部分构成。

      一

      在世界哲学典型的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史,我们可见,它的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

      (一)存在论阶段 西方哲学肇始于对存在问题的思考,由此形成了其最初形态——存在论。它经历了前期的存在论的“性质论”形态和后期的存在论的“本体论”形态。

      1.性质论。性质论是存在论在前苏格拉底时期的主要表现形式,其重点是探讨存在的性质问题。一派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主张存在是存在与非存在之统一,将存在的性质归结为变;另一派则以巴门尼德为代表,主张存在是存在而非非存在,将存在的性质归结为常(不变)。由此,存在的性质问题被归结到常变问题上。以芝诺为代表主张常而无变,否认变的真实性;以克拉底鲁为代表,则主张变而无常,抹煞常的存在。而常变统一论者则视常变为一体,致力于探求变中之常。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等等,这些所谓的“始基”概念,实际上都是标志变中之常的哲学范畴。

      2.本体论。本体论是苏格拉底以后存在论的主要表现形式,它以探讨存在的内部关系——一般(存在的常性形式)与个别(存在的变性形式)的关系为其根本特征,着力于探究一般与个别究竟何者为存在之本的问题。这讨论起初主要是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展开的。柏氏主张“理念”(一般)是存在的本体,个别事物不过是“理论”的“摹本”或“影子”;反之,亚氏则主张“第一实体(个别)是存在的本体,认为“如果第一实体不存在,其他任何事物也都不可能存在”(《范畴篇》)。到了中世纪,上述讨论又进一步在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之间继续进行。唯名论者主张个别事物为存在的本体,共相(一般)不过是名词或理智中的概念,是第二性的东西;反之,唯实论者则主张共相为存在的本体,个别事物则是后于共相而存在的第二性的东西。但唯名论者愈来愈把一般归结到理智形式的存在上,如邓斯·司各脱就认为,共相存在于理智中,在理智之外,共相不能存在。这意味着再进一步的展开,其论题就势必要转移到理智与感觉的关系问题上,从而实际上宣告了存在论的终结。

      (二)认识论阶段 西方哲学发展至近代,其形态由存在论转变为认识论。认识论是对于存在论的一种扬弃,它把存在范畴改造为与认识范畴相对应的一个范畴,进而从认识与存在的关系中来探究认识的本质。在这种关系中,存在是认识的对象,即客体,而认识则是主体。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就是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对此,认识论依次经历了下述三个发展时期:

      1.主体论。主体论是从本体论直接发展而来的认识论之早期形式,它是从认识和存在的关系中来探究认识的本质,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认识在本质上究竟是关于个别存在的知识还是关于一般存在的知识?主张个别存在为第一性者,是把认识的本质归结为关于个别存在的知识,因而极重经验与归纳,此为经验主体论者;反之,主张一般存在为第一性者,则把认识的本质归结为关于一般存在的知识,故而极重理智与演绎,此为理智主体论者。

      2.客体论。客体论是认识论在十八世纪时的主要表现形式,它先后有三种代表性的理论:第一以霍尔巴赫为代表,认为存在的本质是在于它的引起认识。这种引起认识的存在,被称作“物质”。是为物质客体论。第二以贝克莱为代表,认为存在的本质是在于它的“被感知”(即被认识)。这种“被感知”的存在,实即“心灵”的对象化。是为心灵客体论。这两种客体论实际上都是从因果关系而推断出客体的存在的。第三以休谟为代表,认为因果关系只具有或然性,因此,“因果关系永远不能使我们由我们知觉的存在或其性质,正确地推断出外界的继续不断的对象的存在”(《人性论》)。这种被怀疑的存在,是为不可知客体论。这三种客体论,既有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又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使主体和客体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凸现了出来。从康德开始,认识论便转向了对主客体关系的研究。3.主客论。主客论是近代认识论的最高形式,其核心问题在于:认识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究竟有没有统一性?它先后出现了下述三种典型的理论:一是从休谟不可知客体论发展而来的、以康德为代表的将主体和客体绝对对立起来而否认其有统一性的二元论;二是从贝克莱心灵客体论发展而来的、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否认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而以主体为主客统一之基础的辩证唯心主义一元论;三是从霍尔巴赫物质客体论发展而来的,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否认主体的相对独立性,而以客体为主客统一之基础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一元论。

      从康德到费尔巴哈,主体和客体从起初被绝对地对立起来到最终绝对地统一起来,认识论终于曲折地发展到了它的尽头,作为认识论之前提的认识问题就实际上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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