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序曲

——谈实践标准一文的写作、修改和发表过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福明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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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十六)“五一”节快到了。我到北京已十多天了,学校工作很多,想节前回校。我向西光同志谈了想法。杨西光同志与我作了一次长谈。他说:“文章已改得差不多了,你要回去也可以,下面就交给中央党校的同志帮助作点修改了。”

      杨西光同志很真诚,与我谈了很多。他说:“不久前,我在中央党校学习(杨西光同志‘文革’前是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复旦大学党委书记),学习结束时,胡耀邦同志找我谈话,要我到《光明日报》工作。耀邦同志说,北京四大报刊,二比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是积极揭批‘四人帮’,推动拨乱反正的,《红旗》杂志、《光明日报》是执行‘两个凡是’的,现在要你去《光明日报》工作,就是要去改变《光明日报》的面貌,把二比二变成三比一”。他又说:“《光明日报》改变面貌,要抓文章。他们给我送来了你的文章。我看了文章,内容很好,很重要,放在哲学版可惜了,要放到第一版去。《光明日报》改变面貌就从这篇文章开始。”

      杨西光同志接着说:“这篇文章,要请胡耀邦同志审定。他站得高。他在中央党校成立了理论研究室,办了个内部刊物,叫《理论动态》。发表在《理论动态》的文章,都要经过胡耀邦同志审阅批准。所以,我们这篇文章要交给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修改,请胡耀邦同志审阅,先在《理论动态》发表,《光明日报》第二天就公开发表。《理论动态》是逢五逢十出版,他们五日刊出,我们六日见报。他们十日刊出,我们十一日发表。”至此,我才懂得,杨西光同志为什么要找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帮助修改文章,文章为什么先要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刊出,然后《光明日报》公开发表,为了请胡耀邦同志审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杨西光同志不能审定这篇文章?以他的政治理论水平,完全有能力审定这篇文章。那为什么要请胡耀邦同志审定?因为这篇文章很重要,是批判“两个凡是”的,所以杨西光同志要请耀邦同志审定。

      杨西光同志还同我商量了一个问题。他说:“福明同志,我要跟你商量一个问题。这篇文章发表在第一版,不以你的名义发表,而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这样可以加重文章的份量。我们没有约你写这篇文章,但是现在我们聘请你作《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你就是《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你看行不行?”我爽快的表示:“行”。我说:“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批判‘两个凡是’,为了拨乱反正。文章发表后,能起更大作用就好。”当时,我只考虑如何批判“两个凡是”,推进拨乱反正。到4月底,在文章的小样上,都署我的名字, 文章发表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让人觉得这篇文章来头很大,特别引人注目。这正是运用“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以上情况,《光明日报》的同志,大概是知道的。我想,聘请《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应该是总编辑杨西光同志职权范围内的事。

      杨西光同志还跟我谈了文章发表的计划。他说:“发表这篇文章,已作了安排。先由《理论动态》内部发表,第二天《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然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第二天转载,新华社向全国发稿。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批判‘两个凡是’,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这时我才知道,围绕真理标准这篇文章,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这已经超出了《光明日报》发表一篇文章的范围。

      (十七)我是1978年4月29日离开北京的。在这以前, 同志们只是对文章提意见,由我修改文章,《光明日报》编辑作过修改,主要是文字修改,其他同志还未动手修改。我离开北京后,才由孙长江老师动手修改(到孙长江老师手里后,理论研究室究竟有几位同志参与讨论、修改,我不清楚)。为了使读者了解修改情况,我先把文章第一个小样的主要内容介绍一下,然后把几次修改的内容介绍一下。当然,最好把原稿小样印出来,但是太多了,难办。

      《光明日报》1978年1月14日的小样是:《哲27 一哲(四五一)七八、一、十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送审稿)胡福明》,稿子是由王强华同志1978年1月19日寄来的, 他信上说:只是对第一部分作了压缩,突出后两部分。编者并未增加内容。可说完全是我的观点。那么,我文章的内容是什么呢?

      第一,文章主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批判“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唯心论形而上学。

      第二,文章论述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说明没有其他标准。

      1、文章说,马克思于1845年创立新世界观时, 就提出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文章引用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文章分析说:“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对象,不能靠理论争论解决,只能靠社会实践的检验来解决。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它的一个特征。”实践标准区别真理与谬误,证实真理,否定谬误。

      2、文章说,“实践标准也是辩证的”。 文章引用了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的一段话。文章对此作了介绍。然后强调“任何理论,是真理还是谬论,归根到底要由实践来检验。社会实践是真理与谬论的试金石。只有社会实践才能彻底粉碎唯心论、不可知论和一切谬论。只有社会实践才能树立真理的权威。因为,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理论与客观事物相比较,判别理论是否符合事物的本质。”

      3、文章说,“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 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文章说:“自吹自擂证明不了真理,大规模的宣传证明不了真理,许多人的赞成证明不了真理,强大的权力证明不了真理,而且已被过去的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也不是今天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文章对于已有的真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用认识史上的材料作了大量分析。因为教条主义的手法之一、“两个凡是”的手法之一就是从马列主义著作、毛主席著作中摘取片言只语,作为论证的工具。文章说:“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科学原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它还是在理论的范围内,不能回答理论是否符合客观存在的客观对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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