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中是比较独特的一个分支,无论是其理论发端赖以建立的基础,还是确定衡量经济福利的标准都多多少少受着伦理价值的影响。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它代表着西方经济学对伦理价值的重新思索。福利经济学经历了新、旧两个发展阶段。旧福利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以庇古的巨著《福利经济学》为代表;新福利经济学则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之后,以勒纳、卡尔多、柏格森、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思想为代表。不管是旧福利经济学还是新福利经济学,它们都将福利概念建立在边际效用论的基础之上(注:效用(utility)是福利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指人的主观满足程度。边际效用是指人的需求的最后一个单位的满足量。比如,一个人一次吃五个馒头能饱,吃第一个馒头时效用最大,之后依次递减,第五个馒头所提供的满足就是边际效用。),以追求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试图建立关于经济福利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为主要问题的理论体系,以期影响国家经济政策。因此,从伦理的视角分析福利经济学思想,既有助于丰富我国的经济伦理理论,对于解决我国经济领域的一些现实问题,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福利经济学的伦理渊源 从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经济学是从属于道德哲学的,古典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统一在亚当·斯密那里体现得最为直接。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边际革命的兴起,经济学逐渐从道德哲学中独立出来,许多经济学家为了完成经济学所谓的“科学化”任务,主张采用“价值无涉”的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密切联系,又暴露出经济学在追求纯粹化过程中的一种选择性矛盾。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有关福利经济学的下述争论中看出来。 经济学有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分。一般而言,实证经济学与事实相关,它旨在回答经济学中“是什么、为什么”这类问题,如经济是如何运行的,某项经济政策是否能完成预定目标,后果如何等等,它独立于任何特别的伦理观念或规范判断之外。而规范经济学则与价值相关,回答经济学中“应该不应该”、“应该是什么”这类问题,如经济应该如何运行,其结果是否符合某种社会价值目标等。福利经济学究竟是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经济学家们的意见并不一致。由于“社会福利”这一概念在很广泛的范围内被当作规范性的词语在使用,因此,大多数经济学家倾向于前者,有些学者甚至直接将福利经济学称为规范经济学。 旧福利经济学的规范性争议是比较少的,原因有二:其一,旧福利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在西方哲学界和经济学界,边沁不仅提出了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而且使功利主义有了经济理论和政策的含义(注:厉以宁、吴易风、李懿:《西方福利经济学述评》,商务印书馆,1984,第3页。)。后来,受马歇尔等经济学家的影响,庇古将功利主义演变为福利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提出福利经济学的目的是研究如何使社会的经济福利达到最大化,并由此把福利经济学规定为对增进经济福利问题的研究。其二,“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是受到对就业和其他的社会问题的关心激发的”(注:亨利·威廉·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489~490页。),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局限于只对经济行为及其后果本身进行单纯意义上的考察,而是从“经济福利”的角度对经济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价,考察其是否符合既定的社会目标。尽管庇古本人也不主张福利经济学关注社会道德类的价值判断,但从客观上看,他的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带有规范性质的研究。 20世纪30年代之后,新福利经济学声称“提供了一种据说是摆脱了价值判断的规范经济学”,然而它只是以所谓的没有争议的事实和价值判断为基础,“结果是传统的实证经济学的范围扩大了,包括了整个福利经济学”(注: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第5章第1节;摘自:http://www.iwep.org.cn/chinese/mingzhu/jjx/007.html。)。从质上看,福利经济学从旧向新的转变本来就内含一种深刻的伦理价值观的转变。庇古的功利主义以及新福利经济学的帕累托准则都是试图找寻解决增加社会经济福利的“应然性”方法。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庇古所持的平均主义的观点是伦理判断,而新福利经济学家采用的帕累托最优是对伦理价值的远离。(注:在经济学中得到最广泛公认的概念是帕累托最优,它是指在某种状态下,当且仅当没有一种可行的可供选择的状态能令至少一人境况变好而不令别人境况变坏,这种状态就达到了最优。)这其实是经济学家简化问题的一种方法,即习惯于将有冲突的价值判断归于伦理学,而将无冲突的价值判断在否认其价值内涵之后收为己用,这一点恰恰是不科学的。 实际上,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很难完全分开的,经济学家选择此类事件进行分析而舍弃其他相关联的问题,本身就包含着个人的价值判断因素。而且经济学,即使再强调其“科学性”,它依然是以人类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不可能等同于自然科学。用马克·布劳格的话说,“经济学作为一种经验科学的局限性来自其他方面。它们经验地起源于这样的事实,即福利经济学原理永远是来自规范经济学,尔后又落入实证经济学对证据的评价中。”(注: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第5章第11节,摘自:http://www.iwep.org.cn/chinese/mingzhu/jjx/007.html。)总之,福利经济学是规范性和实证性的统一,其规范性是其伦理思想的生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