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公认的辩证法大师。但是,对他的辩证法究竟如何把握却是一个存有争议因而值得讨论的问题。事出有因:对马克思辩证法就早有不同理解。相当一部分学者把辩证法建立在物质论基础上,认为物质世界的辩证法是第一性的客观辩证法,意识中的辩证法是第二性的主观辩证法,后者是对于前者的反映。在这里,人类实践是被忽视的。这样的辩证法是非实践论的辩证法。另外一些学者,则把辩证法安置于实践论的基础中,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实践辩证法。实践辩证法把实践了解为“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了解为“客观的活动”,它以物质论为前提、包括物质论但不能归结为物质论。这两种理解形成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种认知范式;在这两种不同的认知范式中,毛泽东辩证法当然就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第一种范式看来,毛泽东只是把反映出来的辩证法理论运用于中国的实践而已;而在第二种范式看来,毛泽东辩证法恰是实践辩证法的一个范本。本文作者大体上持第二种见解,并愿以此文论证自己的观点。 毛泽东辩证法的实践本质由来 谈到毛泽东辩证法的实践本质的由来,首先要弄明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来就是实践论的。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人变成自我意识的人,而不是把自我意识变成人的自我意识。黑格尔把世界头足倒置过来。”〔1〕马克思把这个颠倒再颠倒过来, 确认人类实践的基础地位及其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把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现存感性世界当作世界观的对象,同时也就建立了实践的辩证法。毛泽东完全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哲学精神,他十分确定地表述了自己的世界图景:“同敌人斗争,敌人就归我们管了;同自然斗争,自然就归我们管了”,〔2 〕这是一个以实践主体为原点的世界座标系;辩证法是这一世界座标系的辩证法。 毛泽东的实践辩证法来源于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伟大实践的理论表现。 首先是中国社会的复杂性特征。毛泽东说过:“极端地复杂的中国政治,要求我们的同志深刻地给以注意。”〔3 〕政治的极端复杂性当然是来自经济的极端复杂性。后者表现为多种水平生产力的并存,多种性质的经济成分的交织,地区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性,各种中介性经济现象的广泛存在,等等。从而派生出阶级力量的多元化,政治关系的微妙化,各种中间力量的分解和聚合的经常化,等等。在这样复杂的中国社会中,事物的辩证面貌——通过无数中介而相互联系,经由各种过渡阶段而相互转化、矛盾在又同一又斗争的分合聚散中曲折发展、事物在内外诸方面因素相互作用下变化前行,都充分地展现出来。 其次,中国实践发展的曲折性特征。毛泽东说过:在近现代中国革命过程中,中国人民的逻辑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到胜利。我们走过了漫长而曲折的实践之路,实行了许多在别国条件下不必要也不可能实行的战略和策略:是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然而主力军是农民,实质上是农民战争;是以夺取全国政权为目标的伟大进军,然而首先必须夺取广大的农村;是改造全国山河的事业,然而先要建立、巩固和发展一块一块农村根据地;总体上说革命是进攻的,然而又不能没有许多局部的防御、退却;如此等等。在这样的实践中,曲折性和前进性的问题被提出来了,部分质变和根本质变的问题被提出来了。 再次,中国人民斗争的艰巨性特征。人民的敌人是如此之强大,革命和建设的困难是如此之沉重,把庞大的队伍组织起来是如此之费力,认识、改造中国的任务又是如此之不易。在这样的条件下,民族要独立,人民要解放,国家要振兴,唯有依靠中国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的团结奋斗。这里,自觉能动性问题被突出地提了出来,群众路线问题、自力更生问题、艰苦奋斗问题、争取有利于我的国际条件和国际支持问题也被提了出来。这些都是极其深刻的辩证法问题。 最后,中国社会矛盾的尖锐性特征。就外部而言,中国人民和帝国主义的矛盾达到了无任何妥协可言的程度。做了亡国奴和半亡国奴的中国人拿起武器,同外国侵略者进行生死的搏斗。就内部而言,人民已经不堪压迫和剥削的重负,而压迫者和剥削者又不给人民以一丝一毫的宽济,只有到战场上去见分晓了。由此形成了中国政治斗争的尖锐性,造成了用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的必要性。这样的实践使中国有着特别繁茂的政治辩证法和军事辩证法,这是我们在哲学理论上的特点和优点。 毛泽东的辩证法就是在这样的实践中诞生的,就是这样有机而多变的实践结构的内化,他的全部丰富内容离开中国人民的实践是根本无法了解的。 毛泽东实践辩证法的基本内涵 毛泽东的辩证法具有实践性,它是实践的辩证法。了解此点,需有一个逻辑的展开。 (一)作为实践结构之内化的理论辩证法 实践本身固有其辩证性,内化为理论,才有理论的辩证法。中国人民独特的实践,它所显现的独特的辩证法,造就了毛泽东的极富创造精神的理论的辩证法。 ——关于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都既具有相对性又具有绝对性的理论。毛泽东认为“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绝对谓占统治地位。”〔4 〕这个理论主张其实无非是中国人民辩证实践的一个写照。对于矛盾着的社会力量,在一定历史阶段内,它们的联合、团结、为共同目标而结盟,这种具体的同一性在这一阶段内是无条件地保持的,占据不可改变的统治地位,因为取得了绝对性;这些社会力量之间的斗争性反而是为了维持具体的同一性,反而是服从于这种同一性的,因为只是相对的。但是,对于事物运动的全过程而言,联合、团结、结盟的同一性又是不能不改变的,它的一定阶段的绝对性转化为全程上的相对性,而打破原有的同一性、建立新的同一性的贯穿始终的力量则是矛盾的斗争性。在这里矛盾斗争性的相对性转化为绝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