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道德功能定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晨虹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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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所未有的创举,它和已有的市场经济有什么不同,其所运行的规律及应遵守的社会规范是什么,这一切都有赖于在改革实践中探索和逐步完善。如何把握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需要。

      道德是把握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性智慧

      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理性,道德需要把握和解决许多问题:人“应当”怎样做人、怎样生活?人与他人应当怎样相处?我们的社会应当如何规划蓝图、如何建设发展?应当怎样对待并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人类究竟应当何去何从?可见,道德是一种表达关于“应当”的理性智慧。

      从另一角度看,道德也是一种表达关于“可能”的理性。但作为一种人类智慧,它是在若干种“可能”中,去判断选择最能吻合人类生存愿望和可持续发展理想的、也是最合理的那种“可能”。

      人类的理性实际上可分作两种:一种是科学认知理性,另一种是价值应当理性。人们往往是通过“真”、“善”、“美”三种方式来把握世界的。“真”是人类认知理性研究的领域,主要回答和解决世界“怎么样”、“是什么”的问题。而世界是什么,这是由客观世界本身所决定的。它展示给我们的是许许多多客观规律和必然性,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日月变换、四季更替、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等等。

      “善”和“美”,是人类价值理性所诉诸的领域,主要研究世界“应当怎样”的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人类的世界应当怎样的问题。人类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完全不同,在这里有许多种甚至是无数种可能性,需要人类利用理性智慧去权衡、去判断,并做出符合人类善与美的理想的明智选择。善和美就是这样一种代表价值判断和选择的理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常说道德是一种价值理性,是一种关于人类应当怎样的智慧。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理性智慧,它表达并设定一定社会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引导社会发展方向,规定社会发展目标,把握和调整着社会各个方面的善及其合理性。这些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深深渗透在政治、法律和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无处不在地发生着作用。

      法制的实施离不开道德,法律本身也有其道德内涵。任何立法过程及其结果,都内含着立法者的理念,体现着一个社会道德价值理性取向。法律所追求的正义和道德所体现的正义,在根本上应当服从于同一社会理性目标。人类的法律体系如果不同道德理性目标保持一种内在的一致性,就很难成为真正合理的、道德的良法。正如西方一位著名法学家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永远力求执行在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中默示的实用的道德命令。”

      同样,一个国家的管理,从组织目标的确立、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到管理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道德理性的选择和取舍。任何一项制度和决策,如果和社会既有的道德理性智慧相冲突,那它就失去了道德合理性和正当性。

      道德还对经济活动进行合乎人类需要的理性引导。经济活动不仅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同时也是体现着主体“合理性”、“合目的性”的价值理性的活动。一位当代著名学者在分析市场经济的“道德理性”时说:“经济不仅仅受经济规律的控制,而且也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的意愿和选择里总是有一个由期望、标准、观点以及道德想象所组成的合唱在起作用。”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在道德的“应当”要求中,蕴含着一种智慧,一种为人类社会进行价值选择并提供合理性论证的理性智慧。

      道德体系与市场经济的“双向适应”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道德所特有的理性智慧的性质及其功能,决定了道德体系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决定了道德体系对市场经济的适应,必须以市场经济对道德体系的相适应为补充。

      首先,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立要与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中产生了新的现实要求,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在社会快速变化发展中,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也都在发生着变化。如何在新形势下立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进行道德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建立一种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现实任务。这里第一个相适应当然首先是要重新审视反思以往的道德体系,有哪些理论要求已不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现实,有哪些内容需要作新的阐释和新的补充,有哪些规范需要重新给出意义等等。要在实践中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

      但同时一定要注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要与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导向相适应。道德体系作为一种社会上层建筑中的重要部分,从来不可能也不应当只是被动适应社会现实存在基础。要避免现在许多人认识上的误区,似乎只要不适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就是过时的、不合时宜的。要避免把市场经济现实作为至高的衡量尺度去剪裁社会道德体系,避免把“相适应”简单地理解为是与市场经济单方面、被动的相适应。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在不同的价值引导下会形成不同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价值导向,我们的市场经济发展必须和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价值原则相适应,而不是一味的让道德体系迁就和被动适应市场经济现存基础。“现存的并不等于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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