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民族精神(专题讨论)

——“立德”思想的历史流弊与理论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万明(1972-),男,甘肃省镇原县人,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生,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甘肃 兰州730070)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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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德”是古人所谓“三不朽”之一。“三不朽”思想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是春秋时期晋国的范宣子与鲁国的叔孙豹的一段对话。在此,叔孙豹完整地述说了他对于人生价值的理解:此生此世有无价值,活的是否值得,就看在现实世界中,生命价值是否得以实现,而生命价值的实现可以通过立德(成就德性)、立功(建功立业)、立言(著书立说)三项事业来达成。在立德、立功、立言三者中,儒家特别重视和强调的是立德,所以说“大上有立德”。在儒家看来,人首先要立德,即追求崇高的道德理想,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具备高洁的道德品质,从而生前受到赞颂,死后有人推崇,达到“不朽”。儒家立德思想在其演化中曾产生过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值得我们警惕和防范。但是,它也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蕴和现实意义,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强道德建设提供了颇具价值的思想资源。

      一

      尽管儒家的人生价值观自孔子起即带有鲜明的泛道德化倾向,但早期儒家对于人生价值的设想还是比较全面完整的,并没有将人生价值等同于纯粹的道德价值,“三不朽”的理想即使现在看来也是对于人生价值相当完善的设想。换言之,早期儒家的人生价值观是全面型的而非(道德)“单向度的”(马尔库塞语)。但是,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儒家思想在其发展中逐渐强化了立德在人生价值方面的重要性,这种倾向在宋明理学那里达到极致。“儒家以天道的名义将人伦关系无限地泛化,再用泛化了的人伦准绳作为评判价值的唯一尺度。这种天人不分的道德主义,除了抽象化和绝对化以外,同时还意味着简单化和片面化。”[1]儒家立德思想的流弊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其一,在权利主体上,将人与天相分离,将道德的权利归于天,将道德的责任和义务留给人,因而形成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分离。比如,在宋明理学家所倡导的三纲伦理中,建基于权利不平等基础上的不合理要求被当成“天理”而加以颂扬和维护,而属于人的基本权利范畴的合理需要则被当成“人欲”而要求人们“克之、克之而又克之”。

      其二,在义务主体上,将个人与群体、社会相分离,把全部道德责任都落脚于个人“修身”,看不到道德与社会结构、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之间更深刻的联系,因而导致长期忽视公德体系(法制、社会体制、公共规范)建设,或公德私德不分。

      其三,在道德的内容上,割裂义利,强调“利”是低于“义”的价值,未注意到现实生活中的物质价值、经济价值是精神文明价值的必要基础,因此产生在人格上卑视甚至排斥物质、经济和技术的倾向,导致义利、理欲之间的对立互斥。由于人生的价值取向失去了现实的利益和权利基础,导致道德教条下的人格与现实生活产生对立。

      其四,以思孟学派为主的儒家心性论有见于“正面心性”,而无见于“负面心性”,结果只倡导人人努力成德成圣的“最高限度的伦理道德”,漠视“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起码的、约定俗成的法律与秩序等等)。对立德的强调,隐含着过于重视人性“高层”的一面,忽略人性“低层”与“深层”的一面,导致把“外在的社会规范”与“内在的价值之源”混而不分。

      其五,儒家所宣扬的道德理想主义有夸大伦理原则的绝对性而压抑人的个性的一面,到后来成为封建统治者用来宣扬禁欲主义、维护封建官僚统治的工具,甚至酿成“以理杀人”的人间惨剧。伦理原则本身一般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如果赋予它的具体历史内容是不合理的,则此伦理原则往往适成“忍而残杀之具”。例如,“存天理,灭人欲”作为一般命题的合理性被程、朱赋予它的三纲伦理要求所湮没和窒息。在程、朱这里,三纲就是“天理”的真实内容和永恒表现形式,不得僭越,不容亵渎。这样一来,其结果就极其严重了。君纲、父纲自不必说,单是“夫为妻纲”一条,在历史上就不知枉送了多少人的青春性命。

      其六,作为一种典型的世俗道德学说,儒学因缺乏工具理性或工具价值这种现代社会最为急需的价值观念,而难以独立开出现代资本主义这一较高级较先进的社会形态。儒家是以人的崇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为目标而致思的,现代以发展为目标的社会与人观念,完全不在儒家的视野之中,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关于人的基本预设,如人是“理性人”的观念、理性计算的合目的性行为方式的观念,在儒家这里完全付诸阙如。“这种缺失在稳定是尚的伦理政治理论推导中并非是致命的,而是跳出这圈子,到以发展是尚的现代社会,这种缺失才影响理论前途。”[2]

      其七,以人类社会主体自身为认识视野的极限,以主体内省代替对外在对象的观察认知,这种哲学传统正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儒家确认人是伦理人,而伦理内源于心、外推于人。内源于心而圣,外推于人而王。因此,它没有必要拟定一个对象化世界的存在。同时,由于伦理内源于心,也就没有必要建构一个认知心。切己自反,反躬自省,是伦理人伦理觉悟的“方法”。因此,有一颗圆善的道德心是伦理人的本质特征,理性认识的建构在伦理政治思路中完全没有必要。这造成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举步维艰。

      二

      虽然儒家立德思想衍生出很多弊端和危害,但立德思想也具有其显而易见的理论价值。对立德的强调,使得传统中国社会形成为一个德性伦理主导的社会,并直接间接地形塑了中华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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