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学并非从一开始就采纳了多种研究视野。其研究视野以及下属的考察视角随其历史的演进而逐步增多。每个在后时期不仅接管了在前时期的全部研究视野和考察视角,而且开拓出数量不等的新的研究视野和考察视角。这种现象类似滚雪球,因此可名为研究视野和考察视角的滚动式拓展。雪球愈滚愈大,且重心时有变化,西方伦理学的研究视野愈展愈宽,其考察视角愈聚愈多,且不同时期里占主导地位的研究视野不尽相同。 一 希腊罗马伦理学的研究视野和考察视角 在希腊罗马伦理学中,只有一种成熟的研究视野,那就是哲学视野。这里所云哲学视野,不是指把一切学科的基本原理都包罗在内的宽泛语义上的哲学之视野,而是指仅仅包括形上学(或存在论)、知识学(认识论)、逻辑学、伦理学、美学、自然哲学、社会哲学等传统分支的严格语义上的哲学之视野。 尽管在希腊罗马时期,除哲学之外,多种多样的其他学科(如数学、天文学、物理学、生物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政治学、法律学等)亦先后出现,但是伦理学家们却只占有哲学视野。主要原因在于,在伦理学初创期,研究者们尚未把握到其他学科与伦理学之间的深层联系,从而未能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伦理问题。 也许有人会提出,除了哲学视野之外,希腊罗马伦理学还具有神学视野,因为有些哲学家(如毕达戈拉派、柏拉图、晚期斯多亚派)的部分伦理思想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确实,有些希腊罗马哲学家借助了神话和宗教以阐发和论证其伦理思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采纳了神学视野。这不仅是因为真正的神学在当时根本没有形成,而且是因为他们仅从神话和宗教中采摘了某些果实,而并没有在其中耕耘,也就是说,他们无意于开辟一个宗教伦理学园地。顺便指出,亚里士多德有时把他所谓第一哲学(即形上学)称为神学,这样,在他那里哲学视野就是神学视野。但在本文中,哲学视野与神学视野不容混同,因为哲学和神学,虽然历史地关联甚至缠结,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学科。神学是研究有关神本身及其与世界、人类的关系的根本问题的理论化的、信仰化的、神秘化的学问,而哲学可以被理解为研究有关整个世界及其各个领域(自然、社会、精神)中的普遍根本问题的理论化的、理性化的、思辨化的学问。哲学与神学都是理论化的,但神学不是理性化的而是信仰化的,不是思辨化的而是神秘化的。 也许另有人会提出,除了哲学视野之外,希腊罗马伦理学至少还具有政治学视野,因为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那里,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密不可分。确实,在柏拉图的《国家篇》等著作中,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混杂,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虽未混杂,而是分属不同著作,但是他把伦理学和政治学同归于实践学科之列,他甚至在其《尼各马科伦理学》中称伦理学为政治学科。还有,普罗泰戈拉和安提封等智者派哲学家以道德原则评判政治制度,前者认定民主制最合乎道德,后者宣布奴隶制违背自然法则。这些现象和观念是否表明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采纳了政治学视野呢?经过慎思明辨,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有三:其一,政治学在当时还没有从哲学中独立出来;其二,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混杂,这至多表明某些哲学家意识到伦理问题与政治问题相关,因而可以一同被论说,而并不表明他们在探讨伦理问题时采纳了政治学视野;其三,以道德原则评判政治制度,是在研究政治问题时采纳伦理学视野而非在研究伦理问题时采纳政治学视野,前者使政治伦理化,而后者使伦理政治化,这两种情形应当被区分开来。 当然,单一的研究视野并没有妨碍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整体上取得巨大的成就。事实上,希腊罗马伦理学可与17-19世纪英国经验主义者和功利主义者的伦理学、18-19世纪德国学院派体系哲学家们的伦理学并峙为西方古典伦理学的三座高峰。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之所以能在单一的视野中取得巨大的成就,是因为他们大都采纳了多种多样的考察视角。 在哲学各分支中,形上学和知识学更具基础性、前提性,因此其他分支往往以它们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前提。伦理学就是如此。存在论和认识论始终是伦理学的哲学视野中两道常用的考察视角。而在伦理学本身所拥有的各道考察视角中,人性论和生存论较为重要。在希腊罗马伦理学的哲学视野中,存在论的、认识论的、人性论的、生存论的视角比较而言更值得注意。 在探究道德的根源、德性的本质等问题时,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运用了存在论视角。由于视点不同,因此他们得出的结论也不一。道德的根源,毕达戈拉派归之于神,赫拉克利特归之于道(逻各斯),柏拉图归之于善理念,而亚里士多德归之于习惯(本文的目的是清理西方伦理学的研究视野和考察视角,因此对被转述的各家各派学说不予评说)。德性的本质,毕达戈拉派认为是心灵和谐,赫拉克利特认为是合乎道(逻各斯),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中道,而斯多亚派(含希腊时期的和罗马时期的,下同)认为是合乎自然(理性)。 在思考道德评判的特点、知识与德性的关系、道德观念的形成、智德与行德的关系等问题时,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运用了认识论视角。如普罗泰戈拉从其相对主义认识论出发得出道德评判因人而异之结论;苏格拉底从其知行同一的认识论观念出发力主德性即知识;柏拉图从其神秘先验主义认识论出发推导出人们通过回忆灵魂前世所见的善理念获得道德观念;亚里士多德从其经验主义认识论出发论证知德有助于行德的圆满。 在考察德性的内在条件、善恶判别的依据、道德人格的完善、道德修养的途径等问题时,希腊罗马伦理学家们运用了人性论视角。如柏拉图基于他对人性天然向善的怀疑,主张以理制欲导情,认为唯其如此方能保持心灵和谐和完善道德人格(他所云“个人正义”);亚里士多德基于他对人性的现实主义看法,相信每个人凭借自己的理性就可以使其行为和情感合乎中道;伊壁鸠鲁派基于他们的感性主义人性论,强调判别行为善恶的最可靠依据就是快乐或痛苦的感受;斯多亚派基于他们的理性主义人性论,建议只要顺应自然(即理性)而生活就可实现德性、达成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