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认识人的德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康之(1957-),男,江苏铜山县人,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行政学理论。(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在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中,农业社会的政治文明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属于权力的制度,工业社会的政治文明属于法律的制度;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过程中,我们相信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将会奠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其中,人的德性将是出发点。研究人的德性,需要系统地考察人的德性与情欲的关系,需要弄清人的德性对人的社会生活所做出的实质性的规定,需要正确认识人的德性对人的个人生活的价值。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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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治文明与时代主题

      人类的政治文明集中体现在制度上,一方面,人类在经济、文化、政治发展所达到的水平上来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人类能够做出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也证明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水平。这是一个决定论的立场,所要说明的是人类必须在既定的条件下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而且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并不会超越自己所处的时代。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人在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上能够发挥能动性,能够拥有追求更高的、理想的甚至超越自己时代的制度追求。而且,这种自觉的能动追求往往会把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迅速地推进到较高的水平。

      在历史的宏观视野中,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大致已经经历了两个主要时期。在农业社会,人类的政治文明集中体现在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方式上,在社会等级化的基础上,直接依靠权力进行社会治理。在工业社会,出现了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这种政治文明建立在人们之间的政治平等的基础上,用制度化的法律体系规范人们的政治生活和一切社会生活。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也还存在着权力,特别是在政府这类行政组织中,还存在着已经不再具有封建社会等级内容的形式化了的等级,即使是这种形式化了的等级,也助长了权力的作用力。而且,权力是社会治理活动中的必要支持力量,是社会治理活动赖以展开的手段。但是,在制度体系中,具有结构性意义的和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则是法律。法制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所以,在工业社会或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中,社会治理活动是在法制的基础上展开的。

      近几十年来,起初,在一些西方学者的著述中,我们看到关于后工业社会的各种论述;接着,很快地我们就在社会的现实运行中看到已经显著地存在着学者们所描述的那些后工业社会的特征。可以说,人类社会当前正在迅速地走向后工业社会。对于20世纪后期以来的所有重大的社会运动,我们都需要从这种向后工业社会迈进的历史运动的角度,才能够得到正确的认识。在中国,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进程被合并到了一起,是两步并作一步走的过程,所以,在中国社会,有着工业化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社会问题,也有着当前世界普遍存在着的与走向后工业社会相伴随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看到人类历史是由3种政治文明构成的,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存在着的是封建主义的政治文明;在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建立新的政治文明的要求和愿望。就这种文明的与根本性的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而言,可以断言,它绝不是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也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文明。但是,就社会主义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来说,后工业社会的政治文明可以确认为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在社会治理的层面上看,三种政治文明在社会治理上的差别也是非常明显的。如上所说,与封建主义政治文明联系在一起的是依据权力的社会治理,与资本主义相伴随的是依据法律的社会治理。那么,在后工业社会中,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治理呢?我们相信,它将是在吸收了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中社会治理的全部积极成就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方式,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社会治理。在“以德治国”的倡言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社会主义治理特征的规定,它需要继承资本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更需要超越资本主义的法制,以德治国。以德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道德,是根据道德而作出的社会治理选择。在以德治国前提下的社会治理,将会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最为根本的特征。

      依据道德来治理社会,在治理体系健全的形态中,必然会出现新型的社会制度体系,即出现一种道德的制度体系。正如工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律的制度体系一样,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道德的制度体系也会很快展现到我们面前。认识到这一历史趋势,也就明确了我们的任务,即应当根据人类建立道德的制度体系的历史必然性来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以求在制度文明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能动性。设计和安排道德的制度,对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任务就是加强道德研究。我们知道,道德有着广泛的内容,在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问题上,从哪一点出发,是一个需要认真梳理的问题。我们认为,近代以来,一切自觉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工作,都是从人的存在出发而做出的。比如,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根据人的需要的状况等等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一直是近代社会的基本思路。在后工业社会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中,这一思路也是有价值的,即从人的存在出发。道德的制度无非是要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在人的道德存在中,最为直接的、现实的,是人的德性。所以,出于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目的,需要首先考察人的德性。

      总之,道德研究是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其中,德性研究又是寻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原点的工作。

      二、人的德性与情欲

      伦理学对德性的考察总是受到另一概念的纠缠,那就是情欲。在情欲与德性之间存在着理论取舍的困难。因为,从近代社会的历史发展来看,情欲往往被哲学、社会学理解成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甚至政治学家也出于遏制或满足人的情欲的方式来进行社会制度的设计。伦理学要保持自己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致性,就必须认可情欲,甚至对人的情欲的社会存在合理性加以证明。近代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基本上就满足了这种要求。同时,也存在着另一种完全独立的伦理学主张,要求以德性来取代情欲或驾驭情欲,为德性的社会整体性价值而疾声呼吁。这种主张继承了古希腊传统的义务论伦理学,基本上属于张扬德性贬抑情欲的思想代表。

      可见,从对情欲的态度来看,在近代伦理学的发展史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主张。功利主义的主张由于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保持着出发点和原则的一致性,从而能够在社会制度设计中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向量而被考虑;义务论的主张由于过多的基于亘古以来的传统,而且更多地出于纯粹伦理学的考虑,虽然在社会心理的层面上能够得到广泛的“情感”认同,但在实践上,特别是制度安排中,则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至多只被作为一种医治社会不良状态的补充性手段而被采纳,即服务于宣传教育和批判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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