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教师道德观念发生了诸如义利统一、开拓创新、艰苦奋斗、自主自强、教育竞争、教育民主等积极的变化。但同时也使得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对新形势下教师道德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如何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教师道德规范及其监督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是广大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教师道德建设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加强教师道德建设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教师道德建设。这是因为: 其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为教师道德建设提供坚实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任何社会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文明与进步,都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它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增强综合国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必由之路。“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国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人民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丰富和改善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我国全面的道德进步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崭新社会实践,能为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充实、更新与完善创造强大的发展动力。道德是现实关系的抽象,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人类道德每一次历史进步,都根源于人们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深刻地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道德等意识形态是人们“物质生活过程的升华物”。“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是一种崭新的社会物质生活实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和交换的人们,改变着社会生活条件,也改变着自己的道德文化观念。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价值规律,推动人们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有利于个人与团体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的形成;通过市场和价格体系自由调节人、财、物等资源,有利于人们个性解放和主体责任观念的形成;自由贸易、契约交换,有利于人们平等、自由观念和时间、信用观念的形成,等等。当前世界性的新技术革命给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人际交往方式,网络经济要求与之相关的所有社会成员遵守新的行为规则,养成新的、时代所需要的道德品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生活,是培养和形成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新型教师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的伟大实践。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师道德建设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教育职业活动起着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的作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体系,是当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以及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要求。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道德规范及其监督评价体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教师道德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职业活动的根本价值导向。 从道德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看,社会道德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价值导向。每一种经济体制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任何经济活动本质上都是一种与人的利益相关联的道德活动。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通过市场分配资源的经济运行机制,是一种中性的社会手段,其本身并不反映特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市场经济怎样发展,是否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有益,是否对社会绝大多数人有利,追求怎样的根本价值目标等,这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特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价值导向。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在市场中有两个基本的因素在起作用。一是人的“利己心”,它刺激着人们在经济运作中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一是人的“同情心”,它驱动人们在获得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他人与社会的利益。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而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理想追求。在现实社会中,有些人极力主张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要产业化,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发展教育事业。但实践表明,在社会主义教育职业活动中,如果盲目地受价值规律和人的“利己心”的支配,放弃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的引导,就会使人惟利是图,违法乱纪,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单纯讲究发展教育,增加经济效益,不重视在制定和贯彻各校教育改革措施和政策中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整个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就会走上邪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愈发展,教育改革愈深入,就愈加需要合理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正确价值导向。 其次,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以具体的规范和准则形式,向教师指明在教育职业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调节市场经济下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利益矛盾,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教育秩序。 市场经济是人类的一种价值活动,它的运作有自己的道德基础。亚当·斯密曾经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注:亚当·斯密:《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8页)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职业活动,它的发展与运作也具有自己的道德基础。它要求每一位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教师)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个体道德素养,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与义务,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教育职业活动的参与者的个体道德素养,为教育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提供道德基础,而一定的教师道德规范,是维持教育职业活动中正常人际关系和教育秩序所必需的行为准则。